20091204大紀元時報
【記者吳涔溪、黃玉燕/台北、台中報導】據報載,第4次「江陳會」期間,將規劃設置抗議專區一事,引發爭議。海基會澄清,這是安全單位的建議,最後將尊重台中市府的決定。民間司改會則呼籲,勿因專區設置,而禁止其他地區的抗議活動。
第4次江陳會12月下旬在台中市舉行,有關維安問題,海基會表示,江陳會期間,將成立一個3萬坪的抗議專區,在此專區內民眾不需要申請,可自由表達意見。
某報3日以頭版頭條披露專區選址在距離陳雲林下榻酒店60公尺外的重劃區內。符合台中市警方日前指出「看得到、聽得到、丟不到、打不到」的原則。
胡志強:有違憲疑慮
消息傳出引發各界批評,民進黨立委抨擊,言論自由是憲法所保障,劃定抗議區的做法是開民主倒車。國民黨立委則表示,紐約的聯合國總部也設置抗議區,也是民主表現。但是黨團書記長呂學樟也質疑「有必要畫那麼大的抗議區嗎?」
面對各界質疑,胡志強上午在市議會大分貝澄清,市府沒有規劃任何抗議專區,就集會遊行法規定,任何人在任何地方抗議,先要講出想到哪裡去,政府才可以研究可不可以同意,抗議專區的設置限制人民依法行使的自由,有違憲的嫌疑。
由於第3次江陳會的經驗,台中市維安問題備受矚目,3日報載為了第4次江陳會,台中市政府已經設置好抗議專區,供不同意見民眾表達聲音,一早在議會引發議員的不滿,議員陳淑華認為,集會結社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將人民限制在專區內是違憲,這次的抗議一定要遍地開花。
議員何敏誠認為集會不應該限制在一個地區,市長應該要主動協調,市長則回應願意協調,只是尚未作成決議的事,不會說出來。
針對海基會未和地方達成協議,就擅自對外表示抗議專區已確定的說法,議員張耀中在議會表達嚴正抗議,他說,若警察局長確實沒接到任何通知,海基會副祕書長馬紹章就擅自對媒體發布,實在太過分。
對於設置抗議專區,台中市警察局長胡木源則表示,尚未接到陸委會或海基會的任何公文,至於報載的地點確實曾與海基會一起會勘過,但並未作成決議。他指出,如果真的依照媒體報導所說:台中市將設一個意見表達專區,地點也必須進一步確認,這部分他會與相關人士溝通,但地點確定後,如要使用,一樣須在6天前提出申請。
司改會:嚴重侵權
由於反對聲浪一波接一波,海基會下午澄清,「抗議專區」是媒體用詞,不是規劃中的名稱。相關規劃出於安全單位的建議,希望規劃一個「意見廣場」,讓一些團體可以申請、表達意見,但最後還是要尊重台中市政府的決定。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也回應,有關江陳會期間的集會遊行,是台中市政府的主管權限。所謂抗議專區,不在陸委會的規劃當中。
行政院院長吳敦義下午出席台中大都會歌劇院主體工程開工動土典禮,主動為各方緩頰,希望江陳會各項規劃、溝通、協調,請陸委會、海基會多尊重台中市長胡志強等地方意見。
是否會設置抗議專區,吳敦義說,不一定稱專區,但是不同的聲音不但要尊重,
並且要讓他們有適當表達機會,但不希望自己做主人又衝撞客人的情況發生。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引導部分抗議民眾到專區去,降低維安壓力,這是值得肯定。但若設置專區後,就不允許民眾在其他地方抗議了,則是嚴重侵害人民權利,將予以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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