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8自由時報
地制法真相:國民黨綁樁,納稅人付錢
一月十三日,國民黨中常會後,馬英九站到第一線,向媒體堅決表示:立法院要立刻召開臨時會,並通過要給鄉鎮市代表每個月四萬五千元的待遇。
隔天,即一月十四日上午,我舉行記者會,用一張海報宣示:「Cross our dead bodies
(踏過我們的屍體),才能通過給鄉代表每個月四萬五千元」。我強調:台北的計程車司機一天開車十二小時,也沒辦法賺到這麼多錢,那些鄉鎮市代表整天無所事事,反可領高薪,台灣社會還有什麼公義?國民黨要用政府的錢去綁樁腳,民進黨有責任替人民看緊荷包。
也許國民黨看到我們堅決反對,一月十四日傍晚提出一個修正版:第一、鄉鎮市代表續任五都改制後的區諮議委員,但只給他們車馬費與出席費;第二、五都內區長由無犯案及未連任二屆的鄉鎮市長自動續任四年。
十五日,我與十個本土社團共同舉行記者會,反對國民黨的修正版。第一、五都區長由鄉鎮市長自動續任,侵犯市長的人事權。並且,區長有一定的任用資格,那些鄉鎮市長不一定具有文官資格,任用他們將破壞台灣的文官制度。
第二、那些鄉鎮市民代表任期屆滿應下台,怎麼還想當區諮議委員?萬一要讓他們續任,也要設定出席費與車馬費的上限,否則,加起來每個月接近四萬五千元,我們就被騙了。
省政府裁撤後,設立諮議委員會。省諮議委員每年開會四十天,每天給他們一千五百元,所以平均每個月領五千元。鄉鎮市民代表每年開會三十二天,如比照省諮議委員開會的待遇,平均一個月四千元。區諮議委員的待遇絕不可超過這個上限。
今天,朝野政黨會就地制法協商,但是民進黨團一定會堅守立場。
(作者蔡同榮 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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