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3大紀元時報
【記者鄭亦宸、吳涔溪/台北報導】兩公約施行法生效後,立委及人權團體、律師等學者專家組成「國際人權五法推動立法聯盟」欲積極促成「國際人權五法」的立法及修法。
「人權五法」主要是防治國際幾項重大犯罪,包括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仇恨罪等,強調台灣對此類犯罪應採「普遍管轄原則」,讓台灣具有司法管轄權進行追訴及懲治,同時強調對於受迫害的大陸和港、澳地區居民應修入行政院版的難民法中。
此次立法推動橫跨中、港、台三地,包括立委田秋堇、賴清德、高志鵬、邱議瑩等立委、港台人權團體、律師、法學教授,集結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台灣國際法學會、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籌備處、美國人權法律協會等重要人權團體,成立「國際人權五法推動立法聯盟」。
國際人權五法,包括3項制訂及2項修訂,即制定「防治反人類罪及酷刑罪條例」、「防治仇恨罪條例」、「難民法」,以及修訂「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和「入出國及移民法」。
發起人之一、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邱晃泉說,馬總統曾經宣示台灣要從人權的輸入國,轉變成人權輸出國,這不能只是口號,需要具體實踐。他說:「試想,如果在對岸如江澤民手上拿著屠刀,殘害自己本國的人民,還來到台灣趴趴走,甚至被奉為座上賓,那不是對台灣人權的汙辱嗎?」
該聯盟的協調人朱婉琪律師在2日記者會指出,台灣是兩岸三地自由、民主、人權的表率,台灣應該扮演兩岸三地火車頭的作用,因此呼籲台灣朝野跨黨派、兩岸三地的華人跨國界,共同來支持台灣推動國際人權五法,一起來連署催生人權五法。(連署網址為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022701564100)
朱婉琪說明:「推動人權五法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發揚台灣純正的人道關懷。台灣不能夠成為國際重大犯罪的避罪天堂,台灣必須是一個人道的庇護所,所以犯了國際重大嚴重罪行的,我們不歡迎他入境,如果他入境了,台灣必須要有司法管轄權,對於他們這些犯罪行為進行追訴及懲治。人權五法一旦順利完成立法,如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吳官正、賈慶林、薄熙來、羅幹犯有反人類罪行的中共高級官員將被拒絕入境,一旦入境將被起訴,或引渡到他國受審。」
國際法學會祕書長廖福特,認為從國際法面向,人權五法是台灣跟國際條約接軌的好機會,人權五法的基礎至少包含以下國際法源,包括兩公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還有禁止酷刑公約。至於難民法的部分,必須要納入大陸及港澳地區受迫害民眾。
廖福特說:「我們現在所面臨的難民幾乎百分之一百來自於中國,對我們來說最急迫的是來自中國的難民對他的一個保護。難民法如果排除中國的話,我們制定了難民法,但是無法保障任何人。」
國際人權五法也引起發香港人權界重視,香港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和中國維權人士唐柏橋、封從德及薛偉等皆加入推動立法聯盟,成為發起人。
何俊仁表示,人權五法相當符合他長期關注嚴重違反人權的事情,因此參與發起人,期盼兩岸三地在人權、自由、民主、法治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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