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4自由時報
報載,八八風災二二二億善款,還有逾半未用,官員關注擔心使用效率太差,使民眾善心受損。然而,八八風災的善款,並不只是使用效率的問題,還有如何用的問題。
八八風災之所以湧入這麼多捐款,主要是因為多數熱心民眾擔心這麼大的自然災難發生,政府原有的資源不夠運用,無法讓需要幫助的人都獲得幫助。然而,政府卻幾乎將整個重建工作都外包給大型慈善團體及財團,以為只要蓋好「永久屋」,問題就解決了。而在「永久屋」的重建過程及規劃中,更完全是由大型宗教團體在主導,試問,若是由這些團體所蓋的社區、房子,不符合災民的需求及文化時,災民也只能默默接受這樣強迫式的「善意」嗎?
根據聯合國有關救災與重建的國際規範,國家有義務和責任向國內流離失所者提供保護和人道援助。而這些人不得由於其在國內流離失所的狀況,使他們的各種權利和自由受到歧視。我們非常期待在未來的重建過程中,政府能真正承擔起自己的責任,能更尊重災民,以「讓災民能真正重新自主」為重建目標。
(作者邱伊翎 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文宣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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