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19自由時報   政府的公投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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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9自由時報   

民進黨發動的ECFA公投被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封殺下,綠營近日再度集結各社團力量,第二次發起ECFA公投連署。

許多綠營朋友認為公投之所以難以成案,主要在於現行公投法規定的連署門檻太高,因此主張降低連署門檻。但從世界各國公投實踐的經驗來看,問題的癥結並不是連署門檻的高低。公投雖然旨在展現人民的力量,但這並不表示必須由人民擔負起讓公投成案的壓力。相反的,課以政府有主動就重大議題交付公投的義務,才是公投制度能否有效運作的關鍵。

在世界各國中,除了瑞士和美國加州之外,絕大多數國家的政府都有主動發動公投的權利。而各國絕大多數的公投,也都是由政府主動舉辦,沒有像台灣這樣將公投成案的壓力放在人民身上,人民必須千辛萬苦的一個一個連署來成案的。

二○○三年民進黨版公投法草案,就放入政府必須就重大議題舉辦「諮詢性公投」的條文,可惜當時的國民黨視公投為洪水猛獸,使得迄今為止,台灣公投的發動都是一場耗盡民力而又常常徒勞無功的大工程,始終無法發揮彌補代議政治不足的功能。

於今之計,我們必須將政府舉辦公投的權利拿回來,讓政府有就重大議題舉辦諮詢性公投的權利和義務。畢竟,既然政府是公僕,政府該做的就讓政府來做,我們做主人的又何必那麼辛苦幫僕人分擔其該盡的責任?

(作者梁文傑 為前民進黨政策會副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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