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0自由時報   綠委警告:ECFA兩條款 架構台灣賣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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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0自由時報   

〔記者陳慧萍/台北報導〕ECFA在立院強行逕付二讀,但其文本內容問題重重!民進黨團新任幹事長管碧玲昨表示,ECFA文本第十一條「黑手條款」及第十三條「黑洞條款」,空白授權兩岸成立經濟合作委員會,且後續由其簽署的所有協議,將自動成為ECFA的一部份,完全不受監督即可生效,「這根本是在架構一個台灣的賣身契」,台灣人民應發揮對「美牛事件」的反對力量,全力阻止此兩條款通過。

文本有黑手條款、黑洞條款

管碧玲說,馬英九以前所未見的強硬手段禁止國會審查,連面子都不要,就是害怕ECFA文本在審查過程中被徹底掀開,揭露ECFA是台灣賣身契的機密。

兩岸經合會 有如太上機構

她指出,ECFA第十一條授權兩岸成立經濟合作委員會,創造一個太上機構,總攬協議磋商、監督執行,甚至解釋規定、解決ECFA適用爭端,權限可比台灣總統府加上五院,卻由海基會、海協會兩個民間團體任意指定代表,「就算是兩岸太子黨的財團人選也可以」,完全不用接受任何立法機關的監督。此條文若通過,兩岸經合會將成為兩岸治台的最高共管政府。

管碧玲說,ECFA第十三條更是非同小可,直接明文規定「本次協議包含後續所有協議」,也就是未來兩岸經合會簽署的所有協議,都將自動成為ECFA的一部份,不必再簽署就直接生效。

她強調,這種空白授權非常可怕,未來兩岸所有經濟事務,全部交由經合會片面決定,中國和香港簽署CEPA都不敢放入這種條款,可見ECFA比CEPA還不如!

管碧玲說,ECFA第十一條是「黑手條款」,授權之外再擴權,讓國共黑手凌駕海基、海協兩會,是兩岸共管台灣的第一步;第十三條則是「黑洞條款」,未來ECFA可以無限擴張,暢行無阻,快速吸乾台灣。全世界從來沒有這種經濟協議,台灣人民須全力阻止此兩條款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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