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7自由時報   與中國「政治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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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7自由時報  

◎彭明敏

馬英九與美聯社記者一席談,軒然惹起內外一陣騷動。他雖緊急「撇清」,餘波盪漾。國人似應趁此機會,關於與中國「政治談判」作一較深入的思考。

一、政經可分嗎?依馬政府說法,政經可分得清楚。惟現代國際社會,不但政經,連文教等也都複雜交叉,緊密牽連,「牽一髮,動全身」。ECFA絕不是單純的「經濟」協議,實則直接牽連到台灣主權或其在國際法上地位,所謂「先經濟後政治」,是自欺欺人,它有濃厚的政治意涵,中國國台辦主任也明說「經中有政」,馬政府已經踏入「談政治」的路上。

二、中國可信嗎?現今各國理念不同,但一切外交必須基於最起碼的互信。中國「政治文化」與多數現代國家「國際文明」,格格不入,常發生衝突,尤其中國「崛起」為「經濟大國」後,在國際上東衝西撞,不屑遵循一般國家間的常規,即使正式簽署國際公約,仍視而不見,公然違背而恬不在乎,在許多國家眼中,是「有錢而不文明」,還不配作一個負責的國際社會成員。台灣與它簽訂任何協議,它會不會忠實履行,毫無保障,有無意義,值得深疑。何況中共乃談判老手,連蔣介石也曾嚐盡苦果,難怪蔣氏父子「談共色變」,蔣經國則敬而遠之,宣布「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那樣的馬團隊,要與中國「政治談判」,像幼稚園生與博士生鬥智,未戰勝敗已篤定了矣。

三、誰代表台灣?以中國政治文化,代表倒戈或被收買,不無可能,如國共內戰末期,國府代表張治中率領龐大代表團到北京談判,結果竟是全體「起義」投共,成為內外大笑話。一九九六年台灣總統大選,我曾一再引用美國前總統尼克森之例,指出他所以敢打破禁忌,與中國接觸,因為他以反共著名,美國國民不必擔心會被出賣,相信他會堅定維護美國權益,願接受他與中共簽訂的協議。同理,一旦要與中國談判,代表台灣者必須是一個真心完全認同台灣、願堅守台灣人民的基本價值和權益,如民主自由人權及自決權等,對方若提出不當要求,敢拍桌退席者,這種人才能博得人民信任,談判的結果才會被接受。相反,若代表台灣者中國情結根深柢固,信仰「終極統一」,則是「請鬼拿藥單」,何能期待他會堅守台灣人民基本權益,帶回來的必然是一紙巧妙偽裝的賣身契,台灣人民甘願接受嗎?那時台灣恐怕難免發生大動亂。

四、國人對於外交談判如何認知?台灣各界尤其媒體,恐怕對外交談判的本質有所誤解,以為談判若無達成協議,代表空手回來,就是「失敗」,甚至是代表無能或不盡職,應予非議。這是錯誤解釋。談判乃討價還價的過程,符合本國權益者接受,不符合者則拒絕之。代表若固守原則,維護本國權益,不做不該做的讓步,因而協議不成,那是「成功」,不是「失敗」,應予獎揚。各界尤其媒體若有上述誤解,代表者必感無形壓力,為了達成「協議」做出不應做的讓步。至如要求代表限期達成協議,更是荒唐。

中共確立政權後,與美國互相敵視,其間繁重的歷史性難題堆積如山,但終於一九五五年在極複雜曲折背景之下,在日內瓦雙方大使級代表開始談判,其後在日內瓦和華沙兩地,斷斷續續,一直談判到一九七○年,前後十五年,談了一百三十六次,始能為了中美關係「拉開了序幕」。中國亦與諸國從事長期頻繁的談判,遂於一九七一年加入聯合國,於一九七九年(建國三十年後)得到美國正式承認。可見外交談判需要多少能耐、決心和執著。台灣與中國關係的複雜多歧,不亞於美中之間,恐怕只有無知者或遇到中國則畏首畏尾、阿諛奉承、乞求恩賜者才會幻想,與中國能夠輕易達成「政治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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