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6自由時報
斗六市長當選無效官司,原訂三月一日宣判,卻延期再審,該案一拖再拖,當地選民一再抗議質疑;無獨有偶,彰化縣最近三件當選「無效」官司,連續遭逆轉改判「有效」定讞。
南綠北藍政治版圖成形,二○一二聚焦中台灣,而決戰前的綁樁成為要務。最近當選無效官司連續變卦,且都在中部,難怪外界有「司法袒護、意在固樁」的質疑。
依選罷法規定,二○○九(三合一)選後近百件當選無效官司,都應在去年底定讞,雖已解職九席鄉鎮長、廿席議員,然至今尚有部分未判。未判或拖延,有政治操作之嫌。
改判部分,以最近彰化縣柯振杯議員、福興鄉長粘禮淞、芬園鄉長施華芬等三案為例,一審都判當選「無效」,二審全改判「有效」,引起物議。其中柯案被形容成賄選最多、最轟動,只因係「馬派」就變沒事;粘案被比擬係「小弟頂罪、大哥逍遙」;施案判決更離譜,施華芬與黃健彰係母子,前者選鄉長、後者選議員,兩人選區重疊且雙雙當選,一審均判「無效」,二審法官咸認母只幫子買票(未幫自己買),改判母「有效」、子「無效」。
諸多依期應判未判或拖延或改判,是否有暗盤?是否以政治恩庇做為效忠籌碼?為何突兀的改判全落在中台灣?和「樁腳鞏固戰、決戰中台灣」有沒有關係?
(作者王洲明 為反賄選研究室負責人,曾任台中縣選舉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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