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7自由時報   從美國看馬政府乖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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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7自由時報  

前美國在台協會主席白樂崎等三十四位國際學者投書媒體,質疑馬政府清查公文佚失的時機與動機,總統府及外交部反應強烈,聲明「外國人士要尊重中華民國做為一個法治國家,我們是依法行政」。如果中華民國真正是法治國家,法律之前應該人人平等。但是馬英九自從二○○八年上任至今,選擇性的辦綠不辦藍,甚至有法官因判決令執政者不滿意竟然馬上遭撤換,很明顯的,法律己成為執治者迫害異己的工具。

就本案來看,馬政府官員解釋,指控十七位民進黨官員「未歸檔」三萬六千餘件公文是「依法行政」。但沒交代三萬六千餘件這個龐大的數字,是怎麼定義、計算的?況且,如果馬政府真的想知道這三萬六千餘件公文的下落,最有效的方法是請前朝官員到總統府會商,一起調查「未歸檔」文件的來龍去脈,謀求解決方案。

舉個例子:如果一個公司的新舊主管交接以後,新的主管發現有些文件「遺失了」,最合情合理的方法是,心平氣和請舊主管過來解釋、協助調查文件下落,尋求可以亡羊補牢的方法。但馬政府不但立即指控民進黨官員違法,還要訴諸法律,而且選擇在民進黨進行總統初選的敏感時機,作法違反常理,當然會令人懷疑有政治動機。

(作者陳美津 為美國台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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