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2自由時報
兩週前我們一行人從德國慕尼黑入境,海關將一位團員攔下,理由是:沒有入境歐盟國家的簽證。我們集體的回答是:台灣護照可以免簽證進入歐盟國家。那位官員拿著護照反問我們,「這本護照上沒有任何顯示TAIWAN的字眼」。原來這位團員所持的是二○○二年發行的舊版護照,封面上沒有「TAIWAN」的字眼。
這位官員的主管注意到我們的爭執,過來查詢。她看了一眼護照後,跟那位官員說:「護照正頁上方的國碼代號TWN,就是台灣。再者,這本護照上有美國發給的入境簽證上的國家代碼也是TWN。」因而官員就給放行了。記得阿扁政府在護照表頁加註「TAIWAN」時,那些深藍的就如喪考妣,大罵阿扁政府。我建議這些人現在出入歐盟國家時,再繼續拿不加註「台灣」字眼的護照,去被羞辱好好享受一下ROC根本不存在的事實吧!
今天我陪同一位訪問學者去移民署辦理居留證,在申請表上我填入是他友人,而登載我的國籍為「台灣」。那位承辦人當著我的面,將「台灣」劃掉改填為「中華民國」。我只能苦笑,這種井底之蛙的公務員,他也該拿著舊版的ROC護照到歐盟走一趟,才會知道ROC是不存在的,只有TAIWAN才走得出去。
(作者則鳴 為中央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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