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04自由時報  研究無罪、貪汙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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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4自由時報  

教授升等要靠研究論文發表,做研究沒有錢,就必須申請國科會計畫。然而申請計畫之後,卻可以便宜行事用「假發票」來報帳?這件事情的是非與價值很清楚,但是卻有人硬拗說甚麼教授不是「公務員」?國科會計畫的帳目申報制度是「惡法」且「引人入罪」?而且不只一位教授在媒體發表支持可以「堂而皇之」用假發票報帳之文章,兩位國立大學校長更嚴正聲明:若國科會硬幹下去,將會讓這些用假發票「報帳」的教授「外流」或出走?

筆者從未獲得所謂的國科會研究計畫補助之款項,做研究也從來沒有「助理」協助,從頭到現在都是「單打獨鬥」與「自力更生」、「自行籌資」、「自求多福」!但看到國家研究之名器遭曲解及濫用,內心之悲痛與憤慨無以復加。報假帳明明是錯的事情,對法律之無知與鄙視,或不懂時,並不代表不會受到法律之制裁。因社會裡有另一群人,他們並不隨波逐流、他們無須申請計畫做研究,當然也想不到用「假發票」報帳好處。假發票成為公務單位或學校研究機構「虛應故事」圖利自己的工具,當人數多到無法關到監獄,或無法起訴時,勢必又是將會採用「特別費共業」之邏輯,統統無罪推定!因此研究無罪、貪汙有理?

(作者劉競明 現任長庚醫院助理教授級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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