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1自由時報  曾勇夫哪裡「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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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1自由時報  

陳由豪債留台灣三一五億,列名十大通緝要犯,卻多次現身中國。依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法務部長曾勇夫說,已多次要求遣返未果,是大陸找理由推託、應付。但令人好奇與不解的是,到底是什麼理由讓堂堂部長「勇夫」他「不方便跟大家報告」?

連執行死刑都不畏懼的「勇夫」大人,竟有甚麼理由,讓你不方便說呢?是馬政府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還是陳由豪已自動喪失中華民國國籍?這意味著中華民國在司法協議中,已喪失主權了嗎?

報載陳由豪在中共的支持下,在廈門蓋起全中國最大的石化廠,是典型的掏空台灣資金、投資中國。在台灣陳由豪是呆帳大王、是通緝犯,但在中國卻是繳稅大戶、成功的企業家。奇怪耶!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是國共兩黨共同保障權貴的協議嗎?打擊犯罪只是打擊小咖或者異己而已嗎?諸如此類,兩岸協議再多,說穿了不過是充斥著國共之間不可告人的秘密以及玩弄台灣人民的文字遊戲罷了!

(作者郭翰林 為加拿大台僑,嘉義縣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