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6自由時報
行政院擬把勞保局、健保局改制併入勞動部、衛生部,千餘名金融雇員將轉任公務人員,退休後可領月退俸。銓敘部對此表達強烈不滿,痛批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恐對國庫增加一○四億元負擔,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和研考會展開強力護航。
事實上,行政院擬將金融雇員直接轉任公務員,不只有銓敘部指出的違反社會公平正義問題,更有違憲疑慮。
憲法第八十六條明文規定,「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及「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應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之。然而大法官釋字第六五五號解釋,針對舊記帳士法規定未經考選的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直接取得「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認定牴觸憲法第八十六條「應考選」規定,宣告違憲!同樣的,行政院擬讓未經考選的勞、健保局雇員直接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也明顯牴觸憲法第八十六條「應考選」規定,恐有違憲之虞。
(作者黃帝穎 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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