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8自由時報  軍閥才這樣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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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8自由時報  

一位退役上將表示,軍法(包含陸海空軍刑法及其特別法)如全移給司法,由於少了軍法威嚇,部隊長官就帶不了兵,憂心會對軍隊訓練與戰備造成重大衝擊。筆者願就上述憂慮,發表個人「異」見,藉此釐清一些觀點。

軍中訓練與戰備,少了軍法「威嚇」,部隊長官就帶不了兵嗎?試問,難道少了司法「威嚇」,民間一般企業老闆就帶不了員工嗎?所謂「帶兵先帶心」,帶得了兵、帶不了兵,更多的時候是由領導統御術與同儕制約力量來決定。更何況,做為「威嚇」後盾的軍法,非但並未在此次修法中「全交出去」,反倒全數予以保留。不同於以往的、也是此次修法主題,是藉著修正軍事審判法,規定承平時期軍人犯罪回歸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來進一步保障軍中人權。

任何改革之路,難免要面臨反對意見的干擾和繁瑣細節的挑戰,若是就此灰心而因循舊制,反倒顯得因噎廢食。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畢竟,為正確大原則付出日後修法「後遺症」的代價,一步一摸索,是值得且可以期待歲月逐日消化、解決的。

(作者張文傑 為台中市醫事法學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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