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體字為楊緒東醫師撰寫之書評
著作介紹
陳水扁
台南縣官田鄉人。台南一中、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曾擔任美麗島事件軍法大審辯護律師、台北市議員、立法委員、台北市長,以及中華民國第10任、第11任總統,並於任內推動首次全國性的公民投票(2004年)、完成公投入憲(2005年),廢除國統會及國統綱領(2006年),推動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及世界衛生組織、堅持主張「海峽兩岸,台灣中國、一邊一國」。
陳水扁,2009,"著作介紹",《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
前言:
明明白白的政治迫害
清清楚楚的司法壓榨
確確時時的冤獄
發生在阿扁身上
會是一種中國人的驕傲
一群跟進起哄
不敢挺扁的台派
是否可以稱之為「台灣人」?
我很懷疑!
相信R.O.C.司法與阿九的人
有福了
因為可以反扁
不必挺扁就能安然生活在台灣
相信阿扁有罪的人
有福了
因為會得到中國人阿九的關愛
相信R.O.C.是國家的人
有福了
因為您們可以每天吃醬菜與阿九氣味相投
我在尋找台灣的天光
228台灣神
正在發威
瞭解台灣的歷史
就會看見台灣人的希望
上帝會再給阿扁重新起來的機運
台灣人要避免未來中國解放軍入台的屠殺
只有一條唯一的道路
先打倒陰魂不散的台灣中國黨
消費台灣人的消費券是阿九送給台灣人的冥紙
就用消費券來反抗暴政
把阿扁從牢獄中解救出來
要阿扁犧牲小我
完成大我的台灣建國路
李鴻禧於序文有段感言:
儘管陳水扁博聞強記、顧慮周詳,在台灣熙往攘來眾多人物中是個異數;但是在禁見獨囚的斗室中,既非書房又無可能到圖書館資料室尋找資訊情況下,竟然能鉅細不遺的寫出這些文稿,也不因絕食的生理機能衰退而紊亂錯誤;卻是令人驚奇。
看了他在「台灣萬歲」部分,分別以「死而後生」、「力爭上游」「高瞻遠矚」、「堅持原則」和「台灣獨立」各章節,來勾勒自己的生平性格、敘述過去從政事蹟;不但展現了他的博聞強記、思慮縝密的政治人物優異性格,而且也透露了在過去有關陳水扁的書集中不曾提過的秘辛,彌足珍貴、值得吟味。
在「死而後生」章節中,阿扁細述「三一九」的親身體驗,雖然情節感觸、繞富情趣;但是我更訝異於他的「死而後生」的宿命觀,「勝敗難斷」的無常觀,乃至今日在獄中認真讀聖經做祈禱,拜神兼祈禱的今日宗教觀;這都是我前所未有的新印象,這也許是多年來,飽受政治凌遲迫害所生的宗教回應吧。
陳水扁,2009,"一部值得看的政治人物獄中著述/李鴻禧",《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21。
用侮辱嚴打台灣人元首的方式,打擊台灣人的台獨力量,確能用禮遇與拜訪的方法,訊問宋楚瑜與馬英九,這只是中國黨在台灣能作威作福的方式,台灣人要忍耐到何時?
就醫前還勘驗我右肩受傷的影帶,在台大醫院血壓一度升到180,久久不降,來吃了降血壓的藥,照X光結果,還好沒骨折,只是拉傷,預計一星期才會好。
聲押庭我一口氣講了兩個小時,約凌晨5點30分左右結束,等合議結果,7點多裁定收押禁見,完全是意料中的事。
特偵組逮捕通知早就寫好,只是填上受逮捕時間3時51分(應該是15時51分),而聲押釋明書一共20頁,並有53項證物,其實聲押釋明書就是起訴書,未審先判,進一步印證特偵組奉命收押及起訴,毫無疑義。
好久沒有自己洗衣服了,第一次進來有同學牛仔幫我洗衣服,這次自己DIY,不習慣也要習慣,只是平常在家都是熱水澡,第一次洗冷水澡,有點涼。
陳水扁,2009,"獄中對話"《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p.33-35。
阿九是陰沉邪惡的一個人,常以犧牲下屬而保持自己完美的形象,對阿扁所代表的台灣人精神,恨之入骨。
藍營則低調處理,馬英九下令收押我,還說沒有政治力介入,將引以為警惕。如以相同標準及「沒有也要辦到有」的態度,包括馬英九在內的國民黨高官,其案情絕對更嚴重,有過之而無不及。吳育昇立委,馬的虎仔心腹假惺惺的說要哀矜勿喜,有一天也會輪到他們的。
最後律師表示要把押票送給我太太,我請他轉達太太務必保重、堅強,並請致中要照顧好媽媽,我不知道太太像紙糊的身體,是否再禁得起考驗,特別是律師看到報導,雖然我被押了,致中夫婦接下來也可能被押,我很擔心像風中殘燭的太太就這樣熄掉,我再也看不到太太了,甘講11月11日8點半,我叫醒太太說我要走了,請她要保重要堅強,她要我放心,是我跟太太最後的對話?!
陳水扁,2009,"獄中對話"《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p.42-43。
無奈的阿扁,只能如此。
昨天下午為台灣、為國人、並為家人禱告,懇求萬能的天父上帝賞賜咱更多的智慧、更大的力量,台灣要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早日實現,全體國人同胞不必煩惱台灣國家主權被出賣,厝內大小及同案被告大家都平安。
在獄中只有依靠天父上帝來救贖,人的智慧與力量都是有限的,只有天父上帝是萬能的。要相信天父上帝。
陳水扁,2009,"獄中對話"《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45。
不說中國歷史改朝換代,一定抄家滅族,誅殺九族,就以林宅血案為例,1980年2月28日,林義雄主席-台灣的良心,也是一手把我推上總統的民主前輩-那一天軍事法庭開庭素敏嫂也去旁聽,留下老母及三個寶貝女兒在家,光天化日之下,家裡四周又有特務仔看管監視,竟然會發生老母及兩個雙胞胎女兒慘死刀下,奐均命大被仁愛醫院救活。
心想義雄兄會因為這起滅門血案當局給予通融、甚至法外施仁,事實上一點都沒有例外,照判12年,關了6年以上,這就是國共黑心政黨的本質,沒血沒目屎,墨賊啦!所以奢想特偵組這些殺紅了眼的檢察官,押爸爸、不押兒媳是不可能的。
陳水扁,2009,"獄中對話"《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47。
上帝派228的民主大菩薩,於1947年為台灣人犧牲生命,到現在2009,台灣人還不能覺悟,天厭之、天棄之。
台灣人輕忽228護台大菩薩的血淚付出,也違背上帝對台灣人厚愛,現在的台灣人坐令群魔亂舞。
馬英九的老師孔傑榮教授,也為文對台灣這陣子的言論自由及司法人權沒有受到尊重、並受到傷害,表示關切。特別的是,AIT發表聲明,呼籲司法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國務機要費沒有一塊錢放在我的私人口袋,也沒有一塊錢匯到國外,不管是以他人發票,包括SOGO禮券發票申領的單據核銷國務機要費,或領據列報國務機要費年度結餘款,及我太太另外支領部分,我太太都轉交給我作為因公使用。這部分檢察官指控貪污9,276萬多元,但光是15項機密外交及重大支出就高達1億2千7百多萬元,支出遠大於收入,哪來不法貪污所得?
馬英九可以把選舉補助款及結餘的選舉錢5,000萬左右,與特別費領據列報的1,500萬元,完全不同的帳戶、不同的資金來源混同使用,跨年度使用,並集中在1999年、2003年及2006年三個年使用。我把國務機要費混同選舉錢使用,跨年度使用,為什麼不可以?
檢察官說總統的國務機要費不是特別費,是業務費,更是匪夷所思。全國第一個有特別費的就是總統, 1949年就有,兩年後,五院院長才有。現在副總統以及所有文武百官、加上軍公教人員主管,至少6,000人,大家都有特別費,唯獨總統沒有,是說不過去的。1949年到1962年,總統府都為總統編有特別費及機密費,1963年起改稱國務機要費,仍依特別費性質處理。兩蔣時代到李前總統、甚至到我任期的前兩年都是相同處理。
總統府、行政院主計處都有國務機要費具特別費性質的解釋與說明,李前總統也供證肯認在案,陳瑞仁檢察官2006年吳淑珍起訴書,蔡守訓審判長2007年馬英九無罪判決書,都是這樣認定、採信的。
陳水扁,2009,"獄中對話"《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p.48-49。
中國黨既然很羨慕國共會談的順利圓滿,台灣就學習馬列主義,效法中國共產黨的解放革命運動。
做了8年總統無力推動司法改革,卻支持黑機關-高檢署查黑中心,及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的成立設置。
查黑中心與特偵組成立設置後,我及家人竟是第一個被偵辦的對象。總統依憲法有刑事豁免特權,在任時照樣被偵訊,揆諸大法官627號釋憲旨,這是違憲的。
我心裡明白,如今的遭遇,完全是政治黑手一手操弄,要凌遲、羞辱我及家人,甚至民進黨人及台灣人,我們是要這樣就倒下去,還是要更堅強、更勇敢、更團結、更有信心?!
我太太前不久說出她心裡的話,結婚34年來從未說過的話,她說我那麼謹慎守法,她那麼任性,她最不適合做第一夫人,卻做第一夫人,是造化弄人。假如2000年她幫我選上總統後,就立即辦妥離婚,她過她的,我做我的,不會有人去找她,包圍她,也不會有今天的事情。
陳水扁,2009,"獄中對話"《台灣的十字架》,凱達格蘭基金會,台北,pp.55-56。
(未完待續,撰於200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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