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儀政府接收台灣以後,除軍警搶劫而去之物資外,利用政府公權力,將台灣的軍事與經濟物資掠奪而去者更是不計其數。
據當時的美國駐台副領事柯.喬治(George
Kerr)《被出賣的台灣》一書載:
「日本在台被充公的公私財產先後移交給國民政府的,若以戰前為基準計算,單就非軍事物質言,最保守的估計已超過美金十億。除此之外,日本陸軍與海軍曾個別囤積了大量的食糧、衣物、醫藥、和其他器具、軍火及彈藥….除軍火及彈藥外,以1945年底的市價計算就超過美金二十億。而軍火彈藥囤積在台灣的,價值更不計其數」。
「中國人初到台灣的幾個月中,就開始將這批龐大數字的囤積品源源不絕地運離台灣。….」
以上兩筆非軍事物質合計,約值三十億美元。
又據楊逸舟《二二八民變》一書轉自美國國務院刊行的《中國白皮書》載:
「蔣介石於1949年1月21日下野前夕,把國庫四百萬盎斯的黃金偷運往台灣,約值一億六千萬美元。又於發行金元券時,頒布黃金、外幣國有法律,從人民騙取了一億五千萬美元。為此,代理總統李宗仁與蔣介石發生爭執,蔣不得已,歸還運去廈門的一千七百萬元的銀貨,供李使用。」
以上兩筆合計,共值二億九千三百萬美元。
故1946年,單由台灣運出之非軍用軍事物質,其價值即等於1949年,蔣介石為了在台灣立足,由上海運來的黃金、外幣之十倍。
在農業方面,日本經營台灣半世紀,最大實績是稻米與蔗糖的增產。由於土地的開墾、品種的改良、灌溉與施肥,故1938年,米的產量已達140萬噸,增加了四倍,約有一半的剩餘,1945年,受到戰爭的影響,致產量降至64萬噸,但尚可養活六百多萬人。
1946年7月,蔣介石誓言六個月內消滅「共匪」,於是急迫徵調軍糧,嚴令將台灣米輸送到大陸,陳儀一派便不顧台灣人死活,無情的搜括台灣米糧,碼頭和倉庫的工人日以繼夜的將它們裝上船隻和舢舨,準備運出台灣。
台灣的每戶人家幾乎都受到糧食突減的影響,雖然買得到,但價格已高得驚人,擁有糧食的農民更擔心食糧被充公。1951年12月,中國大陸記者王思翔在上海出版的《台灣二月革命記》曾有這樣的敘述:
「台灣本來是米倉,1946年的產量超過89萬噸,供本省人口糧食尚有餘,但因軍用米徵用占了很大比率,所以今春的米價比上海還要高,甚至發生饑饉現象。苛斂徵求的結果加速了農村的破產,1946年底,台南縣虎尾區(今雲林縣虎尾附近七鄉鎮)還發生賣子納租的慘劇。」
面對缺糧的慘況,人民要求政府儘速改善,但陳儀根本置之不理,反而展開大規模的徵糧,敕令各地名士出面負責,這種毒計顯然是要構陷台灣的名流,使其成為糧荒的代罪羔羊。台灣警備總部更令軍警可隨時進入民房搜查。
徵糧的權力一旦落入軍警手中,他們只要示意一下,就足以讓米商向他們進貢錢財或「禮物」,敲詐遂成了法令。據柯.喬治(George
Kerr)《被出賣的台灣》一書載:
「我曾得悉有個米商,他的儲米在星期二被檢查後,已將買賣收支登記完事,結果星期五另外一個單位的警察又來查帳,這次居然『不合格』,隨後他即被逮捕,更被迫奉獻一大批賄金才獲釋,他的儲米盡被充公。」
最令人震撼的,莫過於中部發生的幾則強行徵糧事件,茲舉其中二則以供參考。
由於中部糧荒嚴重,1946年3月,霧峰鄉又發生武裝軍人強行徵糧事件,逼不得已,鄉民才於4月18日,向當局遞出「籲請政府寬貸徵收米糧以紓民困」的呈文。該文有一段這樣的記述:
「….敝鄉因配給米源斷絕,黑市米價飛漲,糧食問題陷入嚴重局面,緣此籲請地方士紳轉請於台中縣劉縣長,承劉縣長體恤老百姓苦情,負責撥付封存米一千五百包,合十五萬斤,以救燃眉。…..不意3月14日,警備司令部的蔡少將,率軍隊三十餘名,並帶機槍數架,分乘卡車數台,如臨大敵,包圍敝鄉農會,拔刀擬搶,滿口惡聲,強迫該會副會長林士英,將存米二千餘包運走一空。其舉動之蠻橫令人莫辨其為官軍抑為土匪。….」(吳濁流著「無花果」181頁)
另一則強行徵糧事件,是發生在當時最有威望的林獻堂先生身上。
事情是這樣的,1946年間,中部警備司令蔡少將偕同警備總司令部一位姓熊的少將到台中縣,由縣長劉存忠具名,邀請林獻堂先生暨霧峰鄉長、農業會長等人至官邸會晤。此次會晤,任職於台灣新報的葉榮鐘之《小屋大車集》一書有很詳細的敘述:
「(邀請林獻堂等人的過程之敘述從略)…於是蔡少將站起來開口便說:『俺是陸軍少將,官並不小,俺一向為國家,是不怕死的。今天特地來到貴地向林先生要米,中部是台灣的米倉,霧峰又是米倉中的米倉,所以說霧峰沒有米是無人肯信的,有米無米,盡在林先生是否肯幫忙政府而定。』說時態度傲慢而語氣尖刻。林獻堂先生聽了很不高興,他老人家說:
『政府搬去的米糧皆是老百姓的伙食米,他們現在都是糴黑市米維持生活,但因糧價飛漲,困苦異常,正在籲請發還所運去之米以紓困境。政府若沒有米可還老百姓,亦應結價給予價款;假使現在不能立即給發,亦應指定日期償還。政府一味向老百姓要米,而拿去之米分文不給錢,如此作法,不但老百姓無法維持生活,政府也無法維持威信。』
於是熊少將怒氣滿面,坐在椅上說:
『本人現在發燒38度以上,但是為著公務,死且不怕,遑顧區區病痛。今日之事,全看林先生答應不答應,若不答應,就請你老先生同我們到台北去。』說時遲那時快,他說完最後一句話,同時用手向桌面一拍,他面前一只空茶杯跳起兩三寸。這一拍有分效,如斯響應,四個憲兵拿著上刺刀的步槍,排闥而入,神氣十足,來勢洶洶,在座諸人除兩位少將外,莫不為之失色。」
連曾經領導台灣菁英向日本抗爭,與日警發生多次衝突,集眾望於一身的林獻堂先生都難逃駐軍強行徵糧的威嚇,那台灣的小老百姓就更不用說了。
在蔗糖方面,據當時在南京任職的楊逸舟之《二二八民變》一書載:
「終戰那年,日本人所剩的砂糖有32萬4千噸,….面對這32萬噸的砂糖,陳儀的大小官員展開無情的爭奪戰,首先由中央不付分文就運出15萬噸,接著由省政府貿易局與上海、福州、廈門的奸商勾結,大量運出。」
對中央未付分文就運出的15萬噸砂糖,當時的省參議會幾位比較敢言的參議員曾數次提出質詢。據他們揭露,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讓「資源委員會」將台糖公司所接收過來的15萬噸白糖,無償轉賣給貿易局,運到上海出售,售款則存在「貿易局上海辦事處」名下,實則為四大家族(孔、宋、蔣、陳)與陳儀等分贓殆盡,致使島內糖價暴漲,比上海的市價還高。
除運用公權力公開掠奪外,接收官員或明或暗、上下其手的侵佔、貪污更是不計其數。「二二八事件」發生後不久,上海記者唐賢龍於南京出版的《台灣事變內幕記》一書就明白指出:
「自從國內的很多人員接管以後,便搶的搶、偷的偷、賣的賣、轉移的轉移、走私的走私,把在國內『劫收』時那一套毛病,統統都搬到了台灣。…台灣在日本統治時代,本來確已進入『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法治境界,但自『劫收』官光顧台灣以後,台灣便彷彿一池澄清的秋水,讓無數個巨大的石子,給擾亂得混沌不清。」
當時的貪污案件,真是層出不窮,大大小小的貪污新聞,在1946年之內屢見不鮮。以1946年1月底到2月上旬為例,短短十餘天之間,與貪污有關的新聞報導就有六則之多,平均約兩天一則,讓台灣人目不暇給。已揭露者如此,未揭露者不知凡幾,像得款二億元以上的嘉義化工廠之貪污案;得款一億元以上的貿易局勾結商人之貪污案,報紙都宣騰一時。
但是,最為駭人聽聞的,莫過於台北縣長陸桂祥夥同姻親裘區長的貪污案。陸係陳儀任職福建省的老幹部,於擔任台北縣長不久,民間就頻傳他盜領了全縣預算一半的金額,為此,縣參議會及人民提出檢舉,閩台監察使楊亮功遂於1946年1月6日抵台,監察院也在台北成立了特派行署展開調查,但在搜查前夕,陸竟唆使裘區長放火燒了縣廳及稅捐處,將所有證明文件、原始清冊、帳簿單據等全部燒毀,翌日更於台北市內召開記者會,悠然發表如下的聲明:
「如同民間所傳,本縣轄下確有貪污之人,那就是裘區長,他於昨晚畏罪中縱火,並攜公款潛逃於福建或浙江方面,本官正派人追查之中。….」
表面說要追查,其實是虛應故事一下,由於係陳儀的嫡系紅人,故監察委員也拿他沒辦法,此後便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