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蔣介石於失去中國大陸,實際統治區僅剩台灣及澎湖、金門、馬祖等島嶼後,由於「退此一步,即無死所」,才痛定思痛的於6月15日實施第二次金融改革,發行新台幣,並規定一元換舊台幣四萬元,此為當年「一塊銀換四萬」(台語)的由來。
1945年發行的舊台幣,到1949年,竟淪落到四萬元才能兌換新台幣一元,以發行之初所訂都是五元兌換美金一元之價值計,豈不表示:短短四年多之間,物價上漲了四萬倍。或者是:假定物價僅上漲二萬倍,而政府卻規定舊台幣四萬元才能兌換新台幣一元,使人民持有的貨幣資產再被剝削一倍。
不管是四萬倍或兩萬倍,物價上漲以萬倍計是不爭的事實,這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速率。
短短四年多之間,物價之所以上漲數萬倍,除「橫暴的軍事與經濟掠奪」、「統制經濟之剝削」二節所述各點外,美國駐台副領事柯.喬治(George
Kerr)《
被出賣的台灣》一書,在這方面有很深入的描述:
「1946這一年是個經濟災難的年頭。物價不斷上升,生產下降。…在台灣唯一快樂的人是那些處長、官員和他們的朋友,他們花了一年的時間,忙著將台灣的產業資金轉換成金塊金條,以便安全的收藏起來。」
「財政部長一個人就控制了三部鈔票印鈔機,在1946年一整年忙著大印鈔票。台灣銀行的一個職員告訴我說,到底印行多少總額的鈔票根本沒有人留下記錄,而且法外印行的鈔票也不知道有多少
,新印的鈔票應循什麼法律途徑應市也沒有明文規定。在一次破獲的印製偽鈔案中發覺
,原來財政處裡的自己人在包庇大宗偽鈔的印行!」
「政府官員還分贓大量的紅利、『海外津貼』,以及低價的糧米,這在膨脹的通貨上又再加上了壓力。工廠和生產企業一家家的倒閉,貨物愈來愈少。台灣事實上已成為巨大的強盜市場。」
「台灣人埋怨說,他們每裝好一船的貨物運出島外,就運回一船貪婪的中國大陸人。沒有幾個來自大陸的人是打算在台灣長久居住的,個個都想在最短時間內賺到最大的利益。」
「這是個澈底的『奸商政府』,那些處長們及屬下官員並沒興趣恢復及增進台灣的生產,它們只對買空賣空興趣,財政政策公然被操縱用來增進新來的大陸人的利益,並用於除去台灣人私人企業的競爭。」
當時在南京任職的楊逸舟之《二二八民變》一書也說:
「用紙來換台灣的物資,將騙來的產業運去大陸販賣。」
在這樣的政府統治之下,物價不飛漲也難。
當時,物價上漲之速率真是令人咋舌,據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統計室的《台灣省物價統計月報》報導,自1946年1月至1947年2月,台北市數種主要生活日用品價格上漲之情況如下:
表4 台北市數種主要生活日用品價格 (單位:台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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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6年
|
194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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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漲
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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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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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
|
1947年
|
上漲
倍數
|
種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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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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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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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種
類
|
單位
|
1月
|
2月
|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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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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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
|
42.67
|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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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
|
斤
|
1.33
|
9.44
|
6.09
|
麵
粉
|
斤
|
11.11
|
59.72
|
4.27
|
白
糖
|
斤
|
2.70
|
60.28
|
21.33
|
豬
肉
|
斤
|
31.95
|
102.78
|
2.21
|
茶
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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斤
|
6.70
|
61.11
|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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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
蛋
|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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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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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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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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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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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9.67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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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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斤
|
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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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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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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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丹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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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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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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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0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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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灣省通志物價篇,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編。
但因表中的上漲倍數係以1946年1月的價格為基數,若以1945年8月的價格為基數,則倍數就完全不同。例如,米的價格若以1945年8月每斤0.2元為基數,則上漲的倍數就是213.35倍。
二二八事件爆發的前一週,《人民導報》的頭版頭條曾經有過這樣的報導:
「這個月來,米價由十幾元漲至三十幾元,不但飛漲得驚人,而且自前日起無處購到…」。
來自民間的統計資料,也顯示自陳儀政府接收台灣以後,至二二八事件爆發前,一年半之間,米的價格上漲了數百倍,(參見表5):
表5 台北市白米的價格變動
時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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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1台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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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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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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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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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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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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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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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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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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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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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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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
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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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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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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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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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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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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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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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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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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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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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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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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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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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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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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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 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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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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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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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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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
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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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史明「台灣人四百年史」
物價飛騰,民生凋敝,造成嚴重的失業問題。據當時的新生報及省參議員的估計,1946年底,全台六百多萬人中,失業人數至少有40~50萬人,佔總人口的6.5~
8.1%,或就業人口的13.5~17.0%。但因在當時,除棄耕者外,有田種就不算失業的農業人口佔60%以上,故失業人數約佔非農就業人口的35%以上。1946年10月28日,《民報》社論提出警告說:
「失業者逐日增加的現象,是表示社會危機的來臨,同時也是政治經濟的危機。…失業者的思想一天天的惡化起來,對每晚在花天酒地的公務員和發光復財的地主、豪商階級,都抱了大不滿。」
由於失業者的生活困窘,以致大陸籍憲兵團長高維民當初親眼目睹的「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之桃花源境,不到一年功夫就轉變為街頭已有行乞,以及偷盜、劫案疊出的社會,故《人民導報》的大陸籍記者忍不住為文批評:
「半年前,筆者尚未來台,就聽到朋友們說:『台灣平疇綠野,工商發達,人民無凍餒之虞,街上看不見一個乞丐,真是金銀島一般。』可是今日的台灣已是如何的台灣呢?不但街上看見了乞丐,而且劫案疊出…。」
失業者的生活固然困窘,但有職業的人,卻也好不到那裡,因所領薪水,除物價飛騰致購買力大幅縮水外,有時還可能領不到。1946年8月15日,《人民導報》:「請按月發放教師薪津」這個令人難以置信的社論,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聞本省若干縣市,對於教職員薪津頗有未能發放者,致影響教職員生活及精神甚鉅。而台北縣教師二千餘名,積欠薪津達三個月,未發分文,則尤堪詫異。」
「苛政猛於虎」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術語,但陳儀的統治何止是苛政?他不但是以征服者的姿態君臨台灣,而且還「像蝗蟲一般吃盡本島的財富,破壞了成長的潛力。用現代話說,就是未開發國家佔領已開發國家,而把這個國家拉回到未開發、非現代化的地步。(引自楊逸舟《二二八民變》第59頁)」在這樣的統治之下,人民生活之困窘可想而知,故人心之憤懣與不平已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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