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9自由時報    毒奶檢驗如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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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9自由時報   

近日來國內對中國毒奶製品餘波盪漾,關於二.五ppm的問題,筆者願站在「科學」與「學術」的立場作一補充說明。科學上化學分析對一樣品中主成分(即分析物)的分析方式分為兩類,一為「定性」,另一為「定量」,在英文上的定義:定性是指"What is present",定量則指"How much is present",早期定性的方法靈敏度沒那麼好,因此通常先做定性,接著再做定量來確定其含量。定性結果通常以「陽性」或「陰性」判定,相當於目前大家所談的「檢出」或「未檢出」。然而自上個世紀,二次大戰後,科技的進步一日千里,陸續發展出許多貴重的精密分析儀器,目前研究室所採用的儀器分析法,通常是定性和定量可以一次完成,非常方便。

對毒奶事件的樣品,目前如採用高速液相層析儀(HPLC)檢驗,僅止於ppm(10-6)的偵測限度,但若採用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檢驗則可達到ppb(10-9)的微量程度,兩者相差一千倍。為了安全起見,必定要採用LC/MS的方法,才能為全國國民健康把關,而且檢驗結果應以數據表示(例如0ppm,2.5ppm或50ppb)才算明確,如果一定要以「檢出」或「未檢出」判定結果,則至少也應附帶標示是以採用「什麼方法」、「什麼儀器」分析所得到的結果才不會混淆不清,才符合科學邏輯上應有的精神與標準。

(作者朱偉誠 為醫學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