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5自由時報   逃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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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5自由時報  

負責協助彭明敏逃亡計畫的日人宗像隆幸,大學畢業後就在日本台獨聯盟擔任專職人員,一生奉獻給台灣獨立運動。


由右而左分別是:Mr. Milo Thornberry、作者彭明敏、宗像隆幸、阿部賢一,四十年後重逢於台灣人權景美園區。


 

1954年與任教於台大的同事合影(右三為彭明敏,左一為憲法學者劉慶瑞)。

阿部賢一,逃亡計畫中的A氏,為宗像隆幸中學同學、摯友。


 

當年的變裝照。

 

◎彭明敏 圖片提供◎玉山社

編輯室報告:1964年,原任台大政治系教授的彭明敏(1923-),因發表「台灣自救運動宣言」被捕。原判刑八年,於1965年11月特赦出獄,卻形同軟禁在家,24小時遭情治單位監控。儘管國外大學或國際會議發出邀請信與聘書,始終無法出境,調查局更當面威嚇。既無工作、又無尊嚴,外國更謠傳他會再度被捕,百思之後,決定冒險脫出台灣,尋求政治庇護。多年來,基於諸多考量,彭明敏逃亡過程始終如謎,直至四十年後,他終於決定親筆還原現場,由玉山社結集出版,今起兩日,本刊節錄精采片段刊出。

為了守密,我採取所謂直線方式,每一個人只知道自己負責進行的部分,只有我一人,知道全盤計畫的詳細。

既然要逃亡,要到哪裡去?怎樣去?首先要解決。其實這二個問題是連接不可分的,還有一個大問題就是如何守密?一個獨臂人,沒有任何證件,要偷渡到外國,必須要有不少陌生的第三人幫助才有可能。這些人哪裡去找?誰願意做這種事?在國民黨統治之下,不論國內或國際,他們的情報特務密布,無孔不入,如何保密是一個極大的難題。想像只有兩種人有可能做,一種是出於俠義心,一種是出於錢財欲望,但是國民黨常以鉅額報酬來收買情報,因為人性弱點,上述兩種人,也隨時有可能因國民黨超大報酬,出賣祕密。

關於逃亡目的國家,初定以跟台灣沒有邦交的國家較好,因為如果到有邦交國家,立刻會發生「引渡」問題,引起複雜的外交糾紛,恐難安住下去。另一方面又考慮到,比較容易接受我的國家,必須是對政治犯較寬容的國家,例如法國、加拿大和瑞典等北歐國家(尤其加拿大和法國,我曾留學過,較有淵源),美國和日本都除外,因為兩國政府對我的案件並不同情,包括季辛吉,雖然過去他曾兩次邀我參加在哈佛以及在東京所舉辦的國際會議,我與他個人相當熟識,我的事情發生後,他也曾向國民黨當局關切過,但請他協助我出境的事,就很冷漠,原來他當時正在祕密策畫接近中國,而不願插手我的事。

逃亡的工具只有船和飛機二選一。如果坐船只能到台灣鄰近的國家,如日本、菲律賓、印尼、新加坡等,中國完全除外。但是這些國家,都不適合做為目的國家,而且乘船偷渡,我曾託人探聽基隆、淡水、台中、安平、高雄、東港、恆春等港口情形,結果都是說,台灣所有港口,都被嚴密監視,船上人員出入港口,都受嚴格檢驗,故偷渡幾乎不可能。(依過去經驗,也可以想像到,船員遇到有偷渡人,必會去密報,以獲鉅額賞金)。所以乘船偷渡的可能性必須排除。但如果要到法國、加拿大或北歐國家等等,都必要經過幾個第三國,一個沒有任何證件的獨臂人,要輾轉數國到那邊去,其難度恐怕不輸於計畫在月球登陸。

經過長期考慮和台北神學院教授Thornberry等人討論結果,最後選擇瑞典做為目的國。主要是因為該國的「國際特赦組織彭案小組」已經充分了解我的處境,與我已有連繫,在那邊得到政治庇護大概較無困難。所以還是計畫想辦法坐飛機,飛往瑞典。

與外國的祕密通信

既然決定要坐飛機,如何解決護照、檢疫黃皮書等國際旅行證件?我們首先將此計畫祕密告訴日本宗像隆幸先生,一再告訴他絕對要保密,同時要請「國際特赦組織彭案小組」詢問瑞典政府能否給予政治庇護。

要進行此計畫就發現如何能夠與外國迅速祕密通信,是一個重要關鍵。在我被監視之下,所有郵件都要嚴格檢查,所以無法使用普通郵政管道。在七○年代初期,觀光事業根本未發達,出國的人稀少,也不頻繁,所以最初我們只有由Thornberry請傳教士們打聽哪一個人要出國,那個人是可靠的話,就把信件託他帶到國外投遞。對方要回信也無法直接寄到台灣,而要找可靠的人親自帶到台灣交給Thornberry等傳教士,再轉給我。例外的,有時對本國人也託他做此事(有一次託李敖的朋友帶一封信到國外,當然他們不知道信的內容,因為這件事,其後李敖吹噓他是幫助我逃亡的大恩人)。這樣的方法非常費時,時間也無法把握,可是計畫初期,還是不得不以此方法對外聯絡。以後得到傳教士們的幫助,在香港用別人的名義開一信箱,專供我用,一切外國來的信都先寄到香港信箱,而有教會有關人士定期一個月一次會到台灣,所以就請他把我的信帶進來。有這個安排,跟外國通信比較順暢了。以此方法,於1969年5月得到瑞典彭案小組回覆,瑞典政府同意給我政治庇護,同年7月,他們再次確認這個決定說,只要我抵達瑞典領土,不管有無必要證件,他們即可接納。據說瑞典當局已經通知瑞典各港口、機場,如果我到達,沒有任何證件也可以入境。為了通信守密,決定今後在通信上,將我稱為X氏,將可能來台的日人(看後述)稱為A氏,而在美國傳教士之間,稱我為 Peter(我在外國留學時未曾取任何英文名)。

變身的假設題

既然是國際旅行,必須要一本護照。既然無法申請到台灣護照,只有想辦法用他國護照,這個護照怎麼拿到?假護照不考慮也不可能。所以就跟宗像先生商量要使用日本護照。我們與日本雙方都同意,請一日本旅客到台灣來,我利用該護照離開台灣,日本旅客再報遺失護照,由日本在台領事館發新護照回國,這個方法大家都同意。可是問題來了。出入境要檢查核對護照本人與照片,所以我出國時需與日本人的護照相片吻合。我們台灣這邊的提議是:我變裝後,把變裝照片寄給日本,在日本找一位與我照片相似的日人(必要時,他也加以變裝,使他與我相似),以我的照片申請護照來台。宗像認為,這方式理論上可以,但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要找一位面孔、身材跟我相似的人,幾乎不可能,或許可以找職業演員來變裝,裝得與我一模一樣,問題是哪裡找這種人?誰願意做這種事?那個人可靠嗎?就算付高額報酬請他,他拿到報酬後,可能以更高價格再賣給國民黨,所以這不可行。但我們還是堅持此法最理想。宗像卻提出了與我們相反的對案,即他要把一個日本人護照上的照片寄給我們,我要設法變裝得與那日本人照片一樣,持其護照出國。我們覺得在我目前的處境裡,要好好變裝是不可能的。如此,護照問題就陷於僵局了。我們還是堅持我們原初的方法,擬定初步工作計畫寄給宗像了:

一、由此地拍攝X氏經過化妝的照片寄到東京。在日本尋覓體形酷似X氏(身高一七五公分、體重七十公斤)的日本人A氏,請此人盡可能喬裝成與照片相似的模樣。

二、A氏使用由此地寄去的照片向日本政府申請護照,取得後再向東京的國府及加拿大、瑞典、美國等大使館申請觀光簽證。

三、A氏於來台後將其護照交給X氏,X氏則持此護照前赴東京或瑞典。

四、於X氏安全抵達目的地後,A氏向台灣的國府及日本大使館報告遺失護照,請求協助歸日事宜。

五、國府經調查,如果發現有人持此護照非法出國,並且以此詰問A氏,A氏則堅決主張遺失護照確屬事實,並且聲明不為其後果負任何責任。

六、國府及日本大使館因無任何對A氏的具體不利證據,因而只有將其送返日本。

還有:(A)能否尋覓到擔任A氏角色的人?此一人物應當是願意為我們的工作犧牲奉獻的人,也可以是想獲得相當報酬的人。

(B)以上計畫必須絕對保密。於今後的通信中,請以「X」代表本計畫。

我們預知日本方面不會接納這個辦法的。正在苦惱時,Thornberry忽然想到有類似電影情節,且也在美國《新聞週刊》雜誌上看到,實際上也發生過的,東德人欲逃到西德時,曾把別人護照上的照片撕下,再換貼自己的照片上去,以此瞞過檢查人員過境。當時的護照是用相片貼上,再蓋騎縫鋼印在照片上,所以技術上,需要製作一個鋼印。我們將此方法告訴宗像,他初步反應是如何仿造鋼印?他毫無頭緒。不過以後因為沒有其他解決辦法,他只有接受我們的提議,決心投入學習仿造鋼印的艱苦工作。為了要仿造騎縫鋼印,宗像日以繼夜地四處打聽材料及技術方法,經過長期的試驗修改,漸漸有自信能夠做出幾可亂真的騎縫鋼印。宗像盡心努力的精神,使我們非常感動和感激。這個辛苦,他曾在其「回憶錄」裡有詳細的記述。

初步計畫擬定後,宗像就在日本積極找尋適當的A氏,因為我一再強調守密的必要,他必須找可靠的人,這也令他絞盡腦汁地尋覓。這期間我也不斷以日文和英文寫文章,祕密帶出國外,在美國和日本發表有關台灣國民黨政府逮捕異議分子的打壓政策。

忽然接到宗像密信說,終於找到一位適當的A氏,他叫阿部賢一,是宗像的高中同學,也是摯友,在南美洲工作過,年齡三十二歲,身高矮我五公分。其實年齡和身高較無關重要,宗像認為絕對可靠、有信用,據說他向阿部先生簡單說明此計畫時,阿部就一口答應了。如此這最大難題解決了。為此我寫了一封感謝信:「物色A一事承蒙諸多辛勞,不勝感激。A之可信度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萬一中途被背叛,定將招致致命性結果,所幸此人為仁兄舊友,對其性格極為洞悉,我絕對相信仁兄可信賴的判斷,我可以放心。身高較弟約矮五公分一節,相信無甚大礙……」

計畫愈來愈具體化,執行的時間愈接近的時候,許多事情(例如:日本出發時間、A氏來台接觸方法等等),不能再用過去需要幾週的通信方法連絡,所以決定使用電報暗號來連絡。

我們需要假定許多可能發生的情況,例如:

一、如何通知A氏何日何時出發?

二、A氏到台後如何見面?

三、他除護照外,還需帶什麼其他證件?例如:檢疫黃皮書。

四、他的機票買到台灣或香港或瑞典?

五、他在台灣何時報失護照?

六、我是預計A氏到的當天護照給我後,第二天出發,如果當天晚上A氏受臨檢,發現沒護照,我需立刻取消計畫,那時該如何聯絡?

七、萬一通知A氏從日本啟程,臨時變更日程,該如何聯絡?

八、A氏到台灣,萬一因飛機延誤或其他原因,無法依約見面,怎麼辦?

許多可能情況都要詳細事先講好,所以我寫了幾封信給宗像,一而再地說明所有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

鬍子繁茂成掩身的密林

我建議逃亡以冬天為佳,因為冬天可以穿大衣,比較容易變裝。我的左手義肢平常都是插放在口袋,已成為我的標誌,計畫變裝出國時,我們決定逆向操作,將義肢取出,以三角巾環背著,做骨折受傷狀,反而不會被認出。我曾前往中山北路的一間位在二樓的美容院兼賣假髮的,購買假髮,他們不認識我,我告訴他們是要演戲用的。我也開始準備留鬍子,並小心計算要長好一定長度的鬍子所需時間,試過後知道約需一個多月。同時也要讓監視人員習慣長時日沒看到我,使他們覺得我愈來愈少出門,所以就最後一次以沒鬍子的樣子外出,給他們看我還在家裡,之後一個多月就無法再出門了(除了深夜祕密外出)。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