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7自由時報   桃園龜速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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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7自由時報  

第七屆立委當選無效官司最後一案(林正二),本月五日地院判決出爐但尚未定讞。比對其他定讞五案,訟期延宕甚多。更離譜的,本屆三合一即將屆滿,但觀音鄉長補選黃茂實一審上月底才判決。以上兩案都來自桃園地院!

龜速案件還有觀音鄉長補選黃茂實案。本屆三合一起訴涉賄候選人數逾百,其中觀音鄉長於二○○七年二月十日辦理補選,黃茂實於補選時勝出但涉賄,黃某遭收押。選後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二○○八年四月三十日一審判決當選「無」效;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二審改判當選有效。依選罷法規定,不管民事、刑事,每審均應於六個月內審結。然而本案龜速現象為:(一)民事一審慢八個月,二審慢十一個月,合計拖十九個月;(二)刑事一審於上月底才宣判,延宕廿六個月,定讞日則遙不可測。

上述案件均來自桃園地院,而拖延法官總會搬出各種理由,並掛出「司法獨立」排拒各界質疑,我國法官違背常理之作為形成民主獨裁領域。既然司法院與監察院,對龜速判決法官毫無控管或側面檢討機制,建議民間司改會,應頒發賄選判決年度最佳龜速獎給桃園地院與法官,供後世留念。

(作者王洲明 為東海大學政治系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