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7自由時報   環境與民主
上一頁 向上 下一頁

20091127自由時報  

最近台灣民眾的生活裡,充滿各種對食、住、行安全疑慮的大小怨氣。日前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研考會,票選「庶民十大民怨」,研考會主委朱景鵬擬以電話民調、網路、電子信箱及相關請願文書等多管道,在十天內向吳敦義提出「十大民怨」。

其實台灣民眾除了日常生活中的大怨小怨之外,對官員不知民怨,也有怨;對行政體系的官僚作風,更是有怨。其中讓環保團體及科技與社會學者最感怨恨與憂心的,就是我們的行政體系,在處理中科四期等環保重要決策的過程中,嚴重缺乏民主素養。

歐盟環保署與世界衛生組織在許多年前就強調,處理環境風險爭議,不只要考量科學證據,也要考量民眾的風險感知與常民知識,更重要的,是要有公開、透明、民主的討論程序,讓包括民眾、環保及消費者團體、醫學、科學社群、產業(包括雇主與員工)、法律、政府(包括公務員與政治人物),以及媒體等利益相關團體,都能參與風險管理決策的制訂。

中科四期環評在十月初的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之後,環保署就發表聲明,要求給「環評委員獨立的審查環境」,並且表明其後的延續會議,不再開放團體、居民代表進入會場發言。中科四期環評於十月底通過後,環保署又發表聲明稿,「決議以比初審更嚴格的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並且駁斥環保團體與部分媒體的批評。環保署綜計處對表達與環保署不同意見的學者投書,更以「學者言論應講求事實論證」、「環保署強調尊重環境民主」等一一回應,指摘媒體報導「不實、聳動」,並且攻訐學者「缺乏科學論證而恣意發言」。

面對缺乏民主素養的環保署官員,在風雨中北上的彰化二林鄉親,被重重的警察與盾牌阻擋在環保署前;環保團體沒有發聲的管道;連持有不同意見的社會科學專家,都飽受環保署的公開抨擊。在中科四期的案例中,環保署踐踏環境民主的各種作為,看在長期關心科學知識建構,倡議公民參與風險溝通的學者眼中,更感憂心。

(作者林宜平 為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