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1
投誠官員 歐盟人權演講 中共施壓無效

 

2005.10.21大紀元時報


歐洲議會人權委員分會、記者無疆界組織及歐洲《大紀元時報》聯合邀請中共投誠官員,於10月19日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歐洲議會大廈聯合舉辦「投誠官員談中國人權問題研討會」。(大紀元)

【大紀元記者李華布魯塞爾報導】中國民眾退出共產黨人數於10月19日突破500萬大關,當日前中共外交官陳用林及天津市國保局官員郝鳳軍就中國人權問題在歐洲議會大廈發表演講。中共駐歐盟使團一度向歐盟施壓以圖取消研討會,但遭否決。

布魯塞爾是陳用林、郝鳳軍此次歐洲之行的第一站。應歐洲議會人權委員分會、記者無疆界組織及歐洲《大紀元時報》聯合邀請,前中共外交官陳用林、天津市國保局官員郝鳳軍於10月19日上午出席了在布魯塞爾的歐洲議會大廈裡舉行的「投誠官員談中國人權問題研討會」。

共有10多位歐洲議會議員及議員助理、多個人權團體、澳洲駐歐盟使團代表、近10家中西方媒體以及數位中共駐歐盟使團外交官員等參加了此次研討會。

前天津市國保局官員郝鳳軍通過分析610辦公室的架構、運作、資金來源、對西方社會的滲透,以及中共對《九評共產黨》、退黨的恐懼與打壓等方面對中國的人權問題做出了論述;前中共駐澳大利亞雪黎領事館一級秘書陳用林通過他14年外交官的生活經歷,披露了中共對中國民主運動、西藏、新疆、台灣及法輪功等異議人士的人權迫害;中共的外交策略,特別是如何利用貿易為條件引誘西方國家在人權、軍事及政治等方面作出放棄等詳情。

陳用林特別指出,新華社是中共的喉舌,新華社的記者有時候也要承擔情報收集的工作。他並希望在場的新華社記者回去後,能把研討會的情況如實報導,至少不要把「人權」一類的敏感字眼過濾了。

剛剛從中國訪問回來的記者無疆界組織主席法烏特( Willy Fautre)在研討會上和大家分享了他此行的恐怖經歷。此次中國行,他接觸了大量的記者、網路異議人士、天主教地下教會領袖及成員等,他指出,他親眼見證的事實,證實了所謂中國的人權狀況在改善只是假象,中共所允諾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完全都是欺騙西方社會的謊言。

值得一提的是,在會議召開的前一天,也就是10月18日,歐洲議會人權委員分會副主席查理.唐諾克(Charles Tannock)博士接到來自中共歐盟使團議會處參贊魏敏的電話,要求Tannock博士取消此次研討會。

對此,陳用林表示,這是中共在人權問題被觸及時的一種本能反應。他說,通過向西方政要施壓以干預社會各界舉辦與中國人權有關活動的舉行,是中共的一貫伎倆。在一般的使領館,是由政治參贊處理此類事件,但在歐盟,中共派出的是一個使團,幹的就是向歐盟遊說和施壓的工作,目的是讓政要們在中國人權問題面前收聲。◇

 

英文《大紀元》週出二次 向日報邁進

 

2005.10.21自由時報

【大紀元訊】英文《大紀元時報》於去年8月在紐約開始發行週報。10月20日起每週發行2次,這是英文《大紀元時報》走向日報的重要前奏。

在美國,英文《大紀元時報》在許多大城市陸續發行,如:波士頓、華盛頓DC、芝加哥、達拉斯、舊金山、洛杉磯、聖地牙哥、亞特蘭大和紐約等地。

在5年多的時間裡,《大紀元時報》逐步發展成8個語言、30多個國家廣泛發行的多元化媒體。英文《大紀元時報》在澳大利亞、加拿大、愛爾蘭、紐西蘭、英國等地發行,並以當地的新聞報導為主,逐步融入西方主流媒體。其他語種包括法文、德文、西班牙文、俄文、日文、韓文,還有中文。◇



依法論法 美國不能反對「台灣共和國」

 

2005.10.21自由時報

■ 沈建德

李登輝在美接受華盛頓郵報專訪表示,台灣應正名為「台灣共和國」。美國國務院立即表示,不支持台灣獨立,反對更改台灣正式名稱。可是,根據美國的「台灣關係法」第十五條,台灣並未有正式名稱,何來更改?

「台灣關係法」第十五條是這樣寫的:「台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台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台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可以說,美國認為台灣現在的名稱為「接替的治理當局」,「中華民國」是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以前的名稱,美國自己把「中華民國」改為「治理當局」,我們再把「當局」定為「台灣國」有何不可?否則,世界上那有以「治理當局」為正式名稱的?

若說這是因為美國一中政策,認知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使然,但「台灣關係法」第四條c款卻又承認台灣的獨立權,條文為「國會同意美國和(美國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前承認為中華民國的)台灣當局所締結的一切條約和國際協定(包括多國公約),至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然有效者,將繼續維持效力,直至依法終止為止」。因為,承認台灣有獨立權的聯合國憲章,是美國和中華民國在一九四五年所締結,至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及到現在仍然有效,依「台灣關係法」必須「繼續維持效力」。憲章第七十七條b款規定由敵國分離之領土交付託管,託管之後自治、獨立,寫在第七十六條b款。舊金山和約亦為兩國所簽署承認,根據其第二條b款台灣已由日本分離,適用上述憲章託管自治獨立。布希政府口口聲聲遵守「台灣關係法」卻反對台灣正名、制憲,顯然違法。

還有,美國憲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已締結或將來締結的條約視同憲法,為美國位階最高的法律。聯合國憲章是美國和全世界一九一國的約定,台灣由日本放棄之後就應託管自治獨立,一九四一年的大西洋憲章、一九四二年的聯合國宣言,美國也都承諾戰後殖民地自決獨立,可是說歸說,美國不但黃牛,二○○三年十二月九日,布希還當著溫家寶的面反對台灣公投,明顯違約、違憲,台灣應向美國討回公道!(作者為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台灣沒有「光復節」

 

2005.10.21台灣日報

◎林志昇/何瑞元

自從一九四五年,中華民國佔領台灣的軍隊對台灣人違法宣佈是日為「臺灣光復節」後,一時之間,台灣人也不知如何回應,雖然有廖文毅等人以國際法理據理以爭,但是蔣氏集團隨即以屠殺或恐怖行動作回應,這些台灣精英被迫逃到國外繼續做抗爭,但是因歲月不饒人,而且勢單力薄,終於未能將正確的「台灣地位」真相向台灣人告知;事實上,不只台灣人不同意「臺灣光復節」,就連當時國際上英國和美國也抗議連連。

六十年前,陳儀代表盟軍接受日本台灣軍投降,投降典禮清清楚楚掛著美國、英國、中國和蘇聯的國旗,狡詐的中國人立刻在典禮旁搭另一個招牌,上面書寫「中國戰區台灣省日軍授降典禮」,要知道,台灣並不是屬於「中國戰區」而是隸屬於「太平洋戰區」,中國這種貍貓換太子的把戲,竟然用於欺騙台灣人,作為實在非常可惡,隨後,立刻以中華民國行政院的命令,將所有日屬台灣人的日本國籍變成「中華民國國籍」。

更改台灣人國籍的同時,1946年英國外交部致函中華民國駐英大使館「..不能自身將台灣主權由日本移轉中國,應該等候與日本簽訂和平條約,或其他之政治外交手續而後可;因此,台灣雖已為中國政府統治,英國政府歉難同意台灣人民業已恢復中國國籍。」,同年九月26日英國外交部再度重申上述函文內容,特別強調:「並未將台灣主權由日本移轉中國,而必須等後與日本簽定和平條約。」

美國務院也於同年11月致中華民國備忘錄,聲明與英國立場完全一致。而且中華民國政府自己也同意:「按照國際公法在和約未簽定以前,在日僑民或被解放人民究竟應當做中國人或日本人,本團不擬與總部作法理上之爭執。」

1949年中國共產黨在北京政變成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中華民國失去代表中國之法律地位,十二月七日,中華民國高級官員逃到被其被美國委託佔領的台灣,組織「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1950年英國外交部發表書面聲明:「英國政府在法律上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之合法政府..台灣在法律上仍為日本領土,故無所謂台灣政府。日本投降後,當時之中國政府經其餘盟國之同意,取得台灣之臨時治理權,但仍須等和平對其地位做最後之決定。」可見當年沒有任何國家同意中國併吞台灣;最終結果舊金山和平條約並沒有把台灣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作者為保護台灣大聯盟政治研究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