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6
台灣符合「美國列島區」的規範(上)

 

2005.11.16台灣日報

◎林志昇、何瑞元

台灣完全符合列為美國列島區(InsularAreaoftheUnitedStates),許多的國際法學者或專家可能會嚇下一跳,面對這樣的議題,肯定必須有法理依據,符合「美國列島區」的規範條件,可是另外的深層意義,就是台灣人民應該有資格享受美國憲法基本人權的保障,以及「共同國防」上的照顧,正如其他列島區未合併領土居民一樣。本議題的法理依據緣由:在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的舊金山和平條約裡,日本放棄台灣澎湖主權,但是在條約內並沒有指定一個收受國。

美國國務院在一九七零年知會參議院:「台灣與澎湖還沒有經過任何已經存在的國際法(事務)處理,這些地區的主權是一個尚未確定的問題,將來必須依靠國際事務方式的解決方案來處理。」雖然包括美國智庫的部分學者跟許多中國御用學者,總是根據民族感情因素,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在實際上,截至今日為止,美國政府並沒有任何文件明確或証明台灣與澎湖是歸屬於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事實上,自從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已經變成流亡政府的中華民國,祇是被美國軍事政府委託有效管轄台灣澎湖而已,甚至在一九五四年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中,都是將金門馬祖排除在外,就連一九七九年的「台灣關係法」也不例外。再者,如果仔細探討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舊金山和平條約,以及根據該條約中第二十六條,引申的日本與流亡政府中華民國所簽署的一九五二年八月五日「台北和約」,我們不難理解,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七日美國總統杜魯門聲明「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內涵與意義,也了解為何一九七九年與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斷交後,要立刻通過美國國內法的「台灣關係法」原委,綜合以上,美國從來不承認也不同意台灣被強行併入中國領土的論點。一九七二年中美「上海公報」的一段話,常常被國際媒體誤會與錯誤解釋,這段話是:「台海兩岸的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事實上,這僅僅是美國的「認知」而非「承認」,很不幸的,國際媒體或親中團體常常混浠視聽,故意把其意思曲解,把「認知」說成「承認」或「接受」,很顯然地,這是嚴重的誤導與誤解美國的立場與政策。縱然北京政府的許多政府官員都認為台灣是中國叛亂的一省,但是實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自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成立以來,從來沒有一天統治或管轄過台灣與澎湖。探討美國列島區成立的緣由現在檢討美國五種不同列島區的規範與條件,台灣是完全符合美國列島區的條件規範,下一個步驟,應該採取行動,要求美國釐清與台灣的真正國際關係。美國管轄下的列島區分成「未合併領土」與「獨立自由國家」,而這些較大列島區取得方式各有不同,以下是各種未合併領土的主要列島區成立方式分析:

第一類:因征服而獲得的地區。一八九九年美國與西班牙戰後的巴黎和約裡,西班牙將波多黎各、關島以及菲律賓割讓給美國,而且西班牙將古巴「懸空割讓」,沒有指定收受國。後來菲律賓與古巴在美國協助下獨立建國,但波多黎各與關島變成美國管轄下海外未合併領土,屬於美國列島區。第二類:因購買而獲得的地區。一九一七年美國向丹麥購買維京群島,換句話說,丹麥將其財產維京群島的領土主權出售給美國,維京群島變成美國海外未合併領土,屬於美國列島區。第三類:因協議而獲得的地區。一九零零年英國與德國宣布放棄對薩摩亞的領土主張,隨後薩摩亞當地酋長們與美國協商,將薩摩亞哥割讓給美國,事後,於一九二九年由美國國會給以確認,成為美國海外未合併領土,屬於美國列島區。第四類:因聯合國託管後,變成美國海外邦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接受聯合國委託治理北馬里亞那群島,使成為聯合國託管區;在一九七六年美國國會通過相關法律,同意協助北馬里亞那群島未來成為美國邦聯關係,事後,該地區於一九七七年完成制憲,相關官員在一九七八年一月起正式就職,並在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由總統正式宣佈第五五六四號命令,成為美國海外未合併領土,屬於美國列島區。第五類:獨立國家但是保持與美國密切關聯,因為這些地區並非未合併領土,如:帛琉、馬歇爾、麥克尼西亞本文暫不討論。

台、中關係瀕臨危機——2005年台、中關係觀察報告國親聯共制台扁政府要硬起來

 

2005.11.16台灣日報

◎陳春生

2005年是台、中兩國關係發生嚴重變化的一年,這種變化肇因於「中國派」國親兩個政黨高層政治人士不滿2004年總統大選以少數差距落選的忌恨情緒。本來「中國派」連宋集團自信2004年將取代陳水扁政府而執政,可是萬萬沒想到事與願違,因此,他們將落選原因歸責於319當天的槍擊案是陳水扁「自導自演」,因而提起「當選無效」和「選舉無效」之訴,甚且在立法院通過違憲的組織——「真相調查委員會」,此一行動因行政機關無法配合而胎死腹中。但是他們並不明白,選舉輸了,實因台灣人民已覺醒,不願再接受國民黨的殖民統治。

「中國派」衡量在「本土意識」高漲的台灣已然無法贏得總統大選,乃趁立法院尚為「中國派」立委佔多數之現況下,積極配合中國對台灣統戰,「聯共制台」。

2005年1月28日中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江八點」十週年紀念會中,公開批判前總統李登輝(新聞)加緊進行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分裂活動,導致兩岸關係中,「堅持還是背棄一中原則,統一還是分裂的鬥爭加劇。」陸委會主委吳釗燮對此表示,「一中原則」及「九二共識」為台海兩岸爭議的癥結,賈慶林兩度批判李前總統,凸顯中國不了解台灣。隨之,在3月4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新聞)與全國政協座談時,提出「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四點意見:

1.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絕不動搖。

2.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絕不放棄。

3.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絕不改變。

4.反對台獨分裂活動絕不妥協。

這四點意見可視為取代「江八點」的對台工作方針,十天以後(3月14日)中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這個中國法律其實效力不能及於台灣,因為台灣並非中國領土。美國白宮發言人麥克里蘭在14日上午立即表示,「美國反對任何以非和平方法決定台灣前途的企圖。」這個「反分裂國家法」顯然已激起台灣人民公憤,而有3.26百萬人大遊行示威抗議活動。同日,聯合報刊出許文龍的「媚中」退休感言,企圖打擊台灣人民。

不過,令人不解的是中國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居然在「百萬人大遊行」之後第二天,「反分裂國家法」通過後的第二週(3月28日)率參訪團進入中國,勾搭中共高層人士。3月31日江丙坤與中國國台辦陳雲林展開「黨對黨」工作會談,達成「十點共識」。2005年4月5日,我國政府提出「七點共識」,表示:「中華民國主權屬於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台灣前途的任何改變,只有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才有權決定。」「有關兩岸事務,涉及國家主權,政府公權力行使部分,任何政黨、團體、個人均無權代表台灣人民,取代政府公權力。」這是政府對「國共會談」反制宣示。

2005年4月26日,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進入中國,4月29日和中共總書記胡錦濤舉行六十年來首次會談,會後發布五點「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新聞公報。包括:

1.促進恢復兩岸談判。

2.促進達成和平協議。

3.促進經濟全面交流。

4.促進協商參與國際活動。

5.建立國共溝通平台。

這其實是一種「投降」願景。近日,國親在立法院推動「兩岸和平促進法」,即是要實踐此一「投降」願景。而連戰在北大演講時更表明要認同「這個國家」(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且聲稱要「聯共制台」。

接著,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新聞)於今年5月5日進入中國,12日在清華大學演講,絕口不敢提「中華民國」,卻在3月24日與陳水扁總統簽訂「十點共識」表明:「中華民國是最大公約數。」而在5月13日與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發表六點「會談公報」,內容與「連胡共同願景」差不多。但強調「兩岸一中原則」,宋說與阿扁討論過。

在此二黨巨頭與中共巨頭先後會晤之後,國親新陸續組團參訪中國,包括國會議員、地方民代及農會人士或黨工。這明顯告訴國人,中國國民黨,親民黨與新黨已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台灣的代理人。因此三黨立委在國會的言行,多以中國利益為本位,在程序委員會三十多次反對軍購案列入議程,11月9日立法院表決通過刪除愛國者三型飛彈預算109億元。這都是配合「國共和談」後的演出,台灣國防岌岌可危,而統派媒體也在做唱衰台灣的工作,台灣已瀕臨被中國慢性併吞的危機。

最後我們主張,「台灣派」的行政當局應積極採取以下行動:

1.在「行政權」所及範圍加強團結民心的政策性措施。

2.「台灣派」政黨應積極物色社會精英參與下次國會議員選舉,取得國會多數議席。

3.在文教政策上,增強人民台灣意識的覺醒能力。並在統派陣營「化敵為友」。

4.民進黨內應力求團結,避免被分化,否則台灣人民會輕視你「無三小路用」。

5.陳總統言論,應「三思而後言」。

6.對電子媒體採取「劍及履及」的改造措施。

7.加強查緝「偷渡犯」及滯留台灣未回中國之可疑人口。

8.嚴格取締滲透各機關團體之「第五縱隊」。

9.改善國內投資環境,引導中國台商回流設廠。

10.堅持台、中兩國對等談判,絕不妥協。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