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15自由時報
☉張國財
最近,由於國安局祕密帳戶案,呂秀蓮副總統與「新新聞」,李前總統夫人曾文惠與謝啟大、馮滬祥的對簿公堂,坊間熱烈討論「國家安全」和「新聞(言論)自由」究竟誰的位階高?甚至連陳水扁總統都不能免俗,加入評論的行列,並說出令人訝異的「寧可無政府,也要言論自由」一語。
國家安全和言論自由,誰的位階高?翻遍、翻爛憲法,大概也找不到答案。只是,心平氣和,冷靜想一想:如果連國家都沒有了,談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難道是要到南極或北極去扯破喉嚨喊「新聞自由萬歲」,「言論自由萬歲」?
不錯,「國家安全」和「新聞(言論)自由」都不能無限上綱,都要有節制。
在白色恐怖時代,不要說特務機關的秘密帳戶了,就是過時落伍的軍機是多少錢買的,也沒有媒體或個人敢吭半聲,一切盡在不言中,事關國家機密嘛!柏楊只不過翻譯了一幅大力水手的漫畫,就換來長期的牢獄之災。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你說呢!
經過民主鬥士前仆後繼的抗爭,好不容易,專制、獨裁的圍牆傾倒了。黨禁、報禁,一一鬆綁了。
但是,問題跟著來了。就像一向窮慣了的人一樣,一下子變成暴發戶後,生活的步調變了、亂了,反而不知道日子要怎麼過才好。揮霍、揮霍、再揮霍,好像不如此,就凸顯不出自己已經擁有財富一般!
鬆綁之後的台灣,就呈現出這種言論自由暴發戶症候群,以前言必稱蔣總統還不夠,要外加立正、挺身的,現在,叫李登輝算客氣的,喊李匪登輝不過癮哩!揭發國安局有秘密帳戶,那小兒科得可以,把台灣佈建各國的情報網一併「公告周知」,那才叫「新聞自由」!
由一切不可說,一下子變成國安開天窗不設防,不正是過猶不及嗎?由人人噤聲(喊蔣總統萬歲的「自由」是不缺啦),偶語棄市,到謠言滿天飛,抹黑前總統夫人,不也是過猶不及嗎?更誇張的是,連法官大人也趕上自由的熱潮,流行以自由心證、自說自話做判案的準則了。不管客觀事實多明顯,不管民眾期待多殷切,不管刑事、民事案件的差異,法官判案已跳脫法律層面的考量,而是當起族群的魯仲連和佈道的傳教士,留下瞠目、傻眼、譁然的黎民百姓,自嘆跟不上法官自由的腳步!
有人說,自焚的台灣民主鬥士鄭南榕不是主張「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嗎?天可憐見,鄭南榕以身相殉,如果為的只是追求與捍衛「潑婦罵街」、「無的放矢」、「張家長、李家短」等芝麻小事,未免太侮辱鄭南榕的人格與志向了。
當年法國大革命喊出的「不自由、毋寧死」口號,指的是造謠、謾罵的「自由」嗎?
今天,若干人士津津樂道的自由,其實只是「新新聞」咬上呂副總統,謝啟大、馮滬祥造曾文惠的謠,與政策或公共事務何關?不是不折不扣的八卦嗎?新聞自由搞到只剩八卦新聞的自由,不亦悲乎?
洋人的新聞自由是怎麼詮釋的?四月十二日英國泰晤士報報導稱:繼一名德國形象顧問建議德國總理施若德不需要將他的灰髮染成紅棕色,德國數家媒體隨著紛紛報導總理染髮,施若德一怒告上法庭,要求漢堡地方法院禁止媒體繼續報導總理染髮的新聞,並自稱頭髮本來就是紅棕色云云。
施若德如果是台灣總統,鐵定笑掉台灣媒體人的大牙!小題大作嘛、太沒肚量、太沒幽默感了。看在飽受媒體蹂躪的台灣人眼裡,只怕也是會啞然失笑。在台灣,新聞自由的意思,是「愛怎麼寫就怎麼寫」、「愛怎麼報導就怎麼報導」,任何人碰上了,被打不能還手,被罵不可還口,否則,就是蔑視新聞自由。
只是不知道,施若德對媒體的控訴,可給台灣媒體任何啟示嗎? (作者張國財╱台灣教授協會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