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64
228以外的428

 

  2002.04.18 自由時報
☉林滿紅

 這不是為樂透在提示明牌,這要說兩個重要的日子。

 二二八是個大家大致都曉得的日子,知道四二八是什麼日子的人可能就不多了。

 再怎麼樣彌補歷史的傷痕,想起二二八,還是免不了幾分悲情,讓我們談談四二八,也許可以真正做到我們中央研究院主管機關︱總統府的目前主管從台北市長以來一直說著的:「快樂,希望!」「究竟四二八是什麼日子?」「那是決定在台灣的總統在就職時要向中華民國表示效忠的重要日子;也是決定無論對二二八各有什麼歷史記憶的人,只要想根留台灣都得攜手打拚的日子。」「一直在賣關子,到底這是什麼日子?」「抱歉!抱歉!情非得已,因為這是與大家都有關係,但大家好像很不願意談的嚴肅日子。這是決定台灣主權歸屬的重要日子」。

 「不是很多人都說台灣法律地位未定嗎?哪有個決定台灣主權歸屬的重要日子?」「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說,是指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簽訂舊金山和約時,沒有任何中方的政府參加來決定台灣的主權歸屬。日本雖在那裡放棄台澎的一切權利,但向誰表示放棄,並沒有一個了斷。不過,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在美國國務卿杜勒斯的催促下,日本與中華民國兩國政府以舊金山和約為基礎,進一步在台北簽訂中華民國與日本的和平條約。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成為日本放棄台澎一切權利的對象。而日本向中華民國表示放棄的台澎一切權利,在馬關條約上說得清清楚楚,是完全主權。中央研究院的人一定會看英文,約文針對台澎領土割讓的英文版寫著:「China cedes to Japan in perpetuity and full sovereignty.」包括在主權概念下的與台灣有關的產權與債務,中華民國與日本的和平條約中很明確載明,日本的處理對象是在台灣及澎湖之中華民國當局及居民,居民指的是在台澎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自然人與法人。

 「一九七二年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了,誰還去管這早該丟到垃圾桶的一九五二年的和約?」在日本於一九五二年向中華民國政府放棄對台灣的完全主權之後,已經沒有再拿來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台澎的完全主權。所以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二日在北京簽訂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隻字未提台灣問題。今天我們中央研究院的非外籍同仁即使到沒有邦交國家去,拿著中華民國護照還行得通,國際法的基礎就是這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簽訂的中日和約。

 關於這個條約如何、為何簽訂?為什麼用「放棄」(renounce)而不用「割讓」(cede)或是「歸還」(restore)?台澎一切主權包不包括一九四五到一九五二年間由中國大陸遷台的人與物?早期的駐美代表、駐日代表以及日本方面怎麼認知這個和約?為什麼大家不太知道有這個和約?外交承認、聯合國代表權與主權究竟有什麼不同?今天來談這個和約有什麼意義?

 今年的四月二十八日,中研院院近史所將協助中國近代史學會舉辦「中日和約五十年學術座談會」討論以上問題。地點暫訂於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會議室,開會時間是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午餐,中國近代史學會成員由大會提供便當,其他與會人士請自理。有意參加者請於四月二十三日之前以傳真(02)27861675向任育德小姐報名,以便準備會議資料與確定最後場地。 (作者林滿紅╱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