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04自由時報
外交部長簡又新九月二日宣佈,我國與蒙古政府已決定互設代表處,我國已於九月一日在蒙古國首府烏蘭巴托市設立「駐烏蘭巴托台北貿易經濟代表處」,蒙古在台北代表處亦將在一年內成立。簡又新表示,互設代表處不涉及外交承認問題,這是著眼於理性務實態度,蒙古國已是國際普遍承認的主權獨立國家,我國不能迴避國際現實。誠然,互設代表處並不涉及外交承認問題,然而我國得以在蒙古國設立代表處,意味著台灣社會已經徹底揚棄統派保守意識形態的魔咒,接受蒙古國獨立的事實,而逐漸與兩岸「一邊一國」接軌,走到這一步可謂歷盡艱辛波折,卻值得一書。
台灣對蒙古的定位,可說是近代史中最荒謬絕倫的一頁歷史。蒙古早在一九二一年即已獨立成為「蒙古人民共和國」,當時是蘇聯扶植下的附庸政權,它與中國的關係錯綜複雜。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日蒙古舉行公民投票,隨即獲得許多國家承認,國民政府也在一九四六年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為一主權獨立的國家。然而,國民政府撤退台灣之後,在一九五三年以蘇聯幫助中共叛亂為由,廢止中蘇友好條約,並片面撤銷對蒙古的承認。從此,中華民國的地圖由「老母雞」變成「秋海棠」,而蒙古依舊是以外蒙古的地名,成為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非僅如此,在蒙古人民共和國申請加入聯合國時,台灣以中華民國的常任理事國地位,連年對之行使否決權,直到招來第三世界的普遍反感,才在一九六一年放棄否決權的使用,蒙古於是成為聯合國的一員。而在九十年代,蘇聯與東歐共產國家解體崩潰之際,蒙古人民共和國也於一九九○年開始邁入選舉政制,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二日頒佈新憲法,舉行第一屆國會選舉,並將「蒙古人民共和國」國號改為「蒙古國」。
檢視歷史事實,蒙古獨立已是上一世紀初的事,早已不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連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已承認蒙古的獨立,但是到了廿一世紀,遠在萬里之外、宣稱代表中華民國正統的台灣政府,竟然還以蒙古是我國固有之疆域,不願正視蒙古主權獨立的事實。其實,姑且不談意識形態,就法理而言,蒙古亦不能列入我國的版圖。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然而,國民政府在一九四六年承認蒙古獨立,但是我國憲法是於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由制憲國大通過,是在承認蒙古獨立之後,因此憲法條文中所謂「固有之疆域」並不包括蒙古在內。其後,國民政府雖然宣佈廢止中蘇友好條約,撤銷對蒙古的承認,但此舉並不符合國際法「對國家的承認是無條件且不得撤銷」的規範。也就是說,台灣以往宣稱蒙古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不僅不符合歷史與國際法的規範,更與現實脫節,成了一種可笑的統派意識形態的堅持。
台灣、蒙古、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三個主權獨立國家,互不隸屬,彼此之間的關係絕對可以分得清清楚楚。蒙古獨立的事實,如上所述。而中華民國的治權,從一九四九年之後不及於中國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亦從未在台澎金馬行使過統治權,再加上台灣經過本土化與民主化之後,切斷過去的法統,中華民國在台灣已經由外來政權轉化為一個主權在民的獨立國家。可悲的是,此一國際社會公認的事實,在台灣竟然要經過半世紀,今日才稍有符合現實的改變。在台灣,由於舊政權的統治意識形態,是以「大中國」、「反攻大陸」為核心,因此不論在教科書、法律或地圖,都是建立在一種虛構的神話之上。以台灣官方地圖上所描繪出來的中華民國版圖為例,諷刺的是,它並不能真正反映出中華民國領土的地理幅員,而是代表一種政治神話。所以,也有人嘲諷如此昧於現實的地圖是「歷史」而不是「地理」。中華民國的地圖不但早已不是「秋海棠」,更不是「老母雞」,而是「番薯」,但是數十年來,全國人民卻生活在統派的騙局之中。
現在,台蒙關係終於到了正常化的時候了。今年初,行政院陸委會修訂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的內容,把母法所指的「大陸地區」限制在「中共控制之地區」,因此蒙古國就不在該條例的適用範圍之內了。而內政部也指示地政司將大陸與外蒙古的邊界劃為「國界」,首府烏蘭巴托市劃為「國都」,以務實的方式使蒙古在我國地圖上自然而然成為一個獨立國家。今天,台蒙更互設代表處,彼此關係有著長足的進展。然而,台灣正視蒙古的存在之際,更應該正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事實上,早在五○、六○年代,隨著國民政府撤退來台的大陸菁英之中,已有人認清兩岸的現實,如自由中國雜誌雷震等人撰文提出「反攻無望論」,呼籲先總統蔣介石放棄反攻大陸的夢想,在台灣落地生根、實施民主。無奈這些先行者遭到當權派的鎮壓,使得台灣的本土化與民主化延後了二、三十年之久,民主之路平添多少坎坷與血淚。台灣已經走上民主、人權、自由之路,與中國的「社會主義專制之路」截然不同,唯有分清彼此,不再糾葛不清,才能真正走出台灣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