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60
他冤屈42年 台灣應還給他公道

 

2002.09.04自由時報《雷震案史料彙編摘要》

 前「自由中國」雜誌創辦人雷震被捕入獄,整整四十二年後,國史館將於今天公布當年情治單位處理雷震等人涉嫌叛亂案的機密文件,和傳聞中已被燒毀的雷震獄中回憶錄部分的影本,相關檔案證實蔣中正確實在雷震案中扮演關鍵角色。蔣中正數度召集黨政軍高級幕僚開會,並指示,辦案有如作戰,要求參謀多擬幾個腹案,十月八日宣判當天,明確指示雷震的「刑期不得少於十年」,「覆判不能變更初審判決」,後來軍事法庭的判刑果然與蔣中正的指示相同。

 書中多項文件顯示,情治單位自民國四十七年起即組成「田雨」及「支流」專案,研究自由中國的每一篇文章可能涉及的罪名與法條,結果多半只能以「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為主要起訴理由,警總於是建議「應在法律制裁途徑之外另先覓適當對策」。等於在尚未逮捕雷震之前,在模擬作業過程中,警備總部進行多項假想作業,警備總司令黃杰在四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的會議中明確表示「上級已有對策與處理辦法」,六月二日警總進一步擬定起訴雷震等人的假想作業。

 警總擬定出甲乙兩案均以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為有利於叛徒之宣傳」為由,甲案計畫以殷海光與雷震為起訴對象,乙案則擴大至夏道平與張益弘,這份假想作業最後意見點出,「田雨(雷震)為本案主要目標,不能使其逃脫責任,…防止將來被告互相串供狡辯,利用空隙使田雨脫免刑事責任」。

  為順利定罪,警總於六月七日制定「對雷震案處理工作要領」,由中六組、王師凱先生辦公室、總政治部、情報局、調查局、警備總部、國家安全局抽調人員組成專業幕僚小組,在策略上,分化胡適與雷震之關係,對國內外友黨及其他分歧份子,採取拉攏安撫諸般手段,使在本案處理時,不致對雷震等發生聲援情事,並以國內為優先。

 這份要領中說明應透過各種關係切斷雷震與政府的既有關係,並設法予以隔絕;善後處置部分則指出,處理時迅即公布起訴書或發表聲明以釋群疑;對各友黨與國際方面斟酌情形,作個別的非正式說明,強調是法律事件非政治事件;嚴防反黨反政府的教授學生藉機滋事;黨及政府對此一事件應表明依法辦理,避免公開答辯,如有藉機叫囂或引起國際誤解,以秘密策動民青兩黨或黨外知名之士代為答辯為宜;如封閉「自由中國」須於事前對胡適、毛子水等予以紓解,使不致另生枝節。

 七月二日由國家安全局出面主持聯席會議,確定由警總軍法處負責「法律研究」,七月七日軍法處定出日程,「以三個月為期,自四十九年七月至九月底為止」,並要求保安處評估安排雜誌社內部人員揭發犯罪行為蒐集罪證的事宜。一直到九月四日以「涉嫌叛亂」為由,分別逮捕雷震、馬之驌、傅正、劉子英四人。九月五日警總聲稱經長時間說服懇談,劉子英供承為受匪命來台擔任匪諜實情。於是雷震多一項罪名,「包庇叛徒」。一個月後,十月八日,軍事法庭判決宣告,雷震以「知匪不檢舉及連續以文字為有利叛徒之宣傳罪」處刑十年,褫奪公權七年。

 書中資料顯示,蔣中正數度召集黨政軍高級幕僚開會,並指示,辦案有如作戰,要求參謀多擬幾個腹案,十月八日宣判當天,明確指示雷震的「刑期不得少於十年」,「覆判不能變更初審判決」。後來判決完全符合蔣的指示。

 除了蔣中正之外,雷震懷疑故總統蔣經國也涉入其中,在與友人信函中,雷震點出「政治解決,除總統外,恐要和經國談談,請注意此點」,由此看出對蔣經國的重視,蔣經國當時雖只是行政院政務委員,但一直兼任國防會議副秘書長,掌握情報大權,不過在蔣介石召開的幾次會議中,都沒有蔣經國與會的紀錄,所有文件中也看不出蔣經國參與此案的證據。

 原本宣稱已經遭到焚毀的雷震獄中手稿,以及當年情治單位逮捕雷震的史料文件在陳水扁總統指示下,國防部全力配合蒐集,不但找出部分文稿,還依國家檔案法,將當年的資料全數解密,由國史館編定成冊,公諸於世。

 雷震繫獄整整十年,十年間,雷震撰寫多達四百萬字的文稿,卻在刑滿出獄前夕,被國防部新店軍人監獄沒收,下落不明。一九八八年四月十四日雷震的妻子監委宋英於監院提案,要求重新調查雷震案並公布當年調查報告附件,沒想到在四月三十日卻傳出,除了日記外,雷震的文稿全遭燒毀。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雷震的子女雷德寧、雷德全拜會陳水扁總統,陳總統立刻做出回應,指示國防部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處理,第二天,陳水扁總統前往國史館視察,並公開挑出兩份雷震案的檔案宣讀,這是雷震案的官方檔案首度正式公開。受命調查的國防部立即組成「雷震先生現存資料調查專案小組」,隨後展開訪談四十九位軍方關係人,清查約十八萬八千餘卷檔案資料,蒐集到雷震部分日記影本、回憶錄與雷震案的公文書。國防部於五月十八日以三個月時間完成調查,移交國史館,十四卷檔案,一千五百多頁的資料於六月八日完成移轉作業。

 國史館成立編輯小組,製作三冊的雷震檔案,第一冊是「國防部檔案選輯」,第二冊是「雷震獄中手稿」,第三冊是輔以其他重要的官方檔案如監院調查過程、雷震於獄中的會客報告與言行紀錄等。

 國史館公布這批資料可貴之處在於過去坊間出版的資料大都是雷震私人文件或是自由中國雜誌的相關文件,對於官方偵辦雷案的基本態度與立場,向來所知甚少,在官方資料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過去的研究往往是臆測的部分遠大於史料的論證,如今透過這批珍貴的國防部檔案,可以具體觀察出,在戒嚴體制下的國家機器,如何以形式正義的程序來迫害個人。

 雷震的文稿包含日記、回憶錄與書函,都不是原稿,且大都是斷簡殘篇,原因是這些文稿經獄政管理人員審查,認為有重大不當的言論,加以照相翻拍,遭查扣的資料部分還留下紅色的眉批,也正因為遭到查扣,才得倖免未隨原稿被銷毀。

 在這些文件中,雖可以看出雷震案的始末,情治單位如何處心積慮入雷震於罪,但雷震究竟是因何入獄,起因為何,外界雖揣度為組「中國民主黨」為主因,但檔案中沒有具體證據,其次蔣介石在逮捕雷震後扮演積極角色,但逮捕前究竟由何者發動,目前的資料還不充分。

 在過去公布的雷震史料中,雷震對蔣介石與蔣經國兩位故總統並沒有明顯的批評,但在國史館整理出的文稿中,卻顯示雷震對蔣介石與蔣經國都有強烈的不滿。歷史學家陳儀深指出,這部分的資料的確與過去對雷震的印象有所不同。

 雷震在獄中多次寫信給先總統蔣中正,提出取消造成「個人偶像」的無意義幼稚舉動,指自己入獄是國民黨干涉司法所造成,許多制度都是因人而設,不是立國的永久制度。

 雷震對蔣經國也有嚴苛的批評,他向蔣介石提出,未經立院通過的國防會議,置於總統之下,下面則是特務機構,負責人則是蔣經國先生,負政治責任的行政院院長竟不能過問情報機關的工作是不合理的,又如青年救國團以蔣總統為團長,以經國先生為主任,以蔣公誕辰為該團成立日期,使人一看而感到這是脫離了現代國家的作風。

 在雷震的回憶錄中提到,南京政府搞到這樣的四分五裂,國民黨弄到這樣的分崩離析,真不懂是什麼道理,究竟什麼人應該肩負這個責任,「我想,蔣介石是罪魁禍首」。

 雷震還在回憶錄中引毛澤東的談話,「只要大家反對國民黨專政,反對蔣介石獨裁,即令是和我們的政治意見不一致,反對共產主義,都是可以攜手合作,共策進行。」雷震說,反共也該抱有這樣廣大的心胸。

 雷震對蔣介石破壞體制,續任總統相當不以為然,他寫道,蔣介石的額外總統,其代價是巨大的,其結果是悲慘的,除了支付國大代表巨額待遇增加人民負擔外,還背上一個「毀憲」的罪名,蔣中正一向是唯我獨尊,神聖不可侵犯的樣子,他說的話,儘管不全是,也沒有人敢頂回去,更沒有人敢加以駁斥,完全一副「朕即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