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616
法院高舉輕放 司院決加重處分

 

2003.01.22自由時報

 〔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司法院前天對八名怠惰法官,祭出重懲手段;據指出,原本各相關法院報請處分的建議,極為輕微,司法院相當不滿,經兩度「改判」加重處分後,其中六人才被移送監察院或公懲會議處。

 司法院一名官員說,在民意沸騰的當頭,部分法院竟仍「無視民意」,若非司法院強力把關,本次懲處案隨隨便便被敷衍過去的話,造成「雷聲大、雨點小」的結果,「一定會被全國民眾罵死」。

 司法院於去年底及本月六日,兩度向全民公開承諾,會在本月二十日前對嚴重積延怠惰法官作出適當處置。

 但據指出,對於司法院的「急急如律令」,各法院仍瞻前顧後,第一波提報出來的應懲處法官,綜合各法院所作出的建議,竟只有一人申誡,其餘全部「口頭勸戒」。

 司法院看到這樣的處分建議,當場傻眼,指示刑事廳及司法行政廳直接派員調卷了解,調卷結果認為多數被「點名」的法官,遲延未進行案件數不少,情節嚴重,應加重處分,於是相關法院的法官自律委員會再次做出建議,但最重者仍只是記過兩次,餘為申誡或記過一次不等。

 司法院認為相關法院送上來的加重處分建議案,還是過輕,只好自己動手,視情節將六人移送公懲會,另兩人積延情況較不嚴重者,才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並預定於今天的人審會討論懲處幅度。

 司法院說,本次的懲處案,除彰化地方法院法官施坤樹,先於日前送請評鑑,且其「問題案件」高達一百三十八件,評鑑認為情節極為嚴重,而直接交由司法院做出移送公懲會及建議撤職處分外,其他經由相關法院自律管道提報上來的前述議處案,盡皆「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司法院對於各法院未能回應社會呼籲,不願斷然處置怠惰法官的心態,感到不可思議,決定儘速對此次處理怠惰法官所浮現的問題進行檢討,不排除更進一步的強化行政監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