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26自由時報
記者詹遜鴻╱特稿
為了政府「原則同意」台積電登陸一事,最近八吋晶圓又成為話題,不少人質疑經濟部的立場西傾,將造成台灣經濟無可彌補的傷害;為了分清權責,經濟部官員說,「原則同意」是跨部會審查小組各部會代表共同的意見。
台積電八吋晶圓廠登陸案第一階段審查會於本月二十二日,由經濟部長林義夫領軍召開,為了顧及資金、技術流出及勞工就業問題,包括財政部、中央銀行、國科會、勞委會、陸委會等相關部會均派高階官員參加。與會者的專業程度不容置疑,但是他們是不是用心審核?是否把台灣人民的整體利益擺在第一順位?卻是外界質疑的地方。
以財政部、央行來說,截至目前為止,對於台灣資金流往中國的數額尚無法完全掌握,也就是說,「資金流向有效管理機制」並非完善,儘管財金部會代表在審查會中表達自己的意見,要求台積電妥善說明資金來源及資金匯出時程表。但是,在錢進中國、債留台灣情況嚴重的當頭,財金部會還是同意讓台積電放行,顯然並沒有善盡自己的職責。
至於,勞委會部分則是有點疏忽大意。審查會當天台積電代表說明,一座舊有的八吋晶圓廠移至中國後,台積電不會裁員,有六百多名員工將隨廠至中國工作,有五百多名員工將移撥至國內十二吋廠工作,該公司不會資遣任何員工。
台積電的說明,勞委會的代表相信了,甚至還感覺自己不辱使命,保障了勞工的權益。我們只能說,勞委會應該更用心來把關。
勞委會可曾質疑所謂的六百多名員工都是出於自願到中國工作嗎?這是相當大的工作條件改變,嚴重影響勞工的權益;一旦台積電的員工到中國水土不服或不願意到中國工作,除非台積電讓他們持續在台工作,否則只能選擇離開台積電的命運,這是技術性的資遣、甚至連資遣費都省了。
勞委會有沒有想過,在景氣不佳的階段,是資方市場,勞工只有認命的份,老闆要員工到那裡,員工只好聽命,不聽話就是丟掉工作,勞委會可曾實際到現場了解台積電員工的心聲?抑或只聽取台積電經營階層片面好聽之詞?
另外,攸關技術把關的國科會,外界竟然聽不到他們專業的意見,到底八吋晶圓技術外流中國,會不會對台灣產生嚴重影響?會不會發生半導體上、中、下游外移的群體效應。
由國科會主擬的「科技保護法草案」正奄奄一息的躺在立法院,被部分立委阻絕而無法完成立法審議。
當初之所以要制定「科技保護法」,就是為了補強有效管理機制的一環,身為科技的主管機關─國科會代表竟然沒有在會中力爭在科技保護法未完成三讀前,應該停止審議八吋晶圓廠登陸案。
包括財政部、央行、勞委會及國科會都有監督不周之責,至於,經濟部、陸委會等兩個部會長期以來,都是主張開放中國投資的主要角色,要這兩個部會代表說些公道話或者站在有利台灣人民整體利益的立場,那簡直比登天還難。
政府開放八吋晶圓廠登陸有一項重要前提,亦即申請登陸的業者必須興建一座十二吋晶圓廠,並且達到連續六個月量產的水準。
試問,量產的定義為何?政府沒有具體訂定標準,試圖要以自由心證來查核台積電十二吋廠的績效。
量產是企業營運的一個重要關鍵,但是良率顯然必須和量產一起考量,請問,台積電十二吋晶圓廠的良率高不高?公司本身最清楚。
既然跨部會小組的各部會代表對於台積電十二吋晶圓廠的量產水準有疑慮,就不應該作成「原則同意」的決議,理應裁決擇時再審。
但遺憾的是,政府部門間早有定見,跨部會的首長在會前已作成要同意的決定,二十二日審查小組只是擺個樣開個會、亮亮相,然後把口袋裡的答案拿出來對外宣布。
各部會其實是總統府、行政院的橡皮圖章,依令蓋章;如果連府院高層都不了解八吋晶圓登陸對台灣經濟傷害的嚴重性,而一味地牽就個別企業,包括總統、行政院長、部會首長和一般講求私利的企業董事長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