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4.17 自由時報
最近新聞局的若干措施引發朝野爭議,國親兩黨與某些媒體抨擊政府有箝制媒體之嫌。有人認為,這只是泛藍陣營為了大選造勢,利用類似議題發起一波攻勢,未必真的是新聞自由之爭。而台聯立委廖本煙所指,政府此時應重視中國資金是否介入台灣媒體進行分化,而不是對媒體進行記點等動作引發不必要的誤會,反而一針見血點出問題的癥結所在。
跟政治民主化與社會多元化一樣,台灣的媒體也是百花齊放,這原本是民主國家的常態,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不過,走過白色恐怖、戒嚴時代的台灣媒體,在享有充分的新聞自由之後,似乎沒有建立起同等的責任倫理。更嚴重的是,有些媒體缺乏正確的國家認同,往往濫用第四權的社會公器,為對岸的中國從事統戰宣傳,為錢進中國大肆鼓吹,整天推銷所謂台灣的希望在中國,接受一中共識等論調,即使造成產業外移、失業率激增也在所不惜。處心積慮要滲透分化台灣的中國,也一直把拉攏台灣媒體當作重點工作。而那些媒體明知中國不會輕易開放媒體,依舊對中國市場存有幻想,以致在報導題材上或評論立場上,處處想要討好北京領導人。過去幾年有些媒體一再唱衰台灣、美化中國,就是這種不切實際的利益盤算的產物。
根據情治部門的調查,近年來中國持續透過台灣媒體進行招商。大家所看到的,政府尚未開放之前,中國的地方政府或企業集團,就已透過國內某些媒體刊載對台招商的新聞及廣告,與此經濟統戰不無關係。與此同時,有些國內媒體也熱中於舉辦所謂的中國經貿考察活動,吸引國內業者前往中國探尋商機。既然如此,中國機會論、中國市場論、世界工廠論自成那些媒體的言論主軸,而且他們也樂於呼應兩岸的促統、促通論調,施壓政府接受一中共識、積極開放、三通直航。可以想像,陸委會若開放中國廣告來台刊登,中資來台資助、掌控台灣媒體的問題會更加嚴重。
凡此現象,顯然已違現代民主國家保障新聞自由的真諦,如果政府與人民缺乏警覺,任由事態繼續惡化下去,台灣的民主秩序甚至國家安全將大成問題。中國擺明了要併吞台灣,台灣媒體還能以新聞自由之名向中國傾斜嗎﹖當然不能。再者,一個月前左右,政府宣示支持美國對伊拉克進行反恐戰爭,這本是符合台灣國家利益的決策,但那些媒體卻與台灣的國家利益背道而馳,跟著泛藍陣營疏美親中的調子,嚴厲指責政府挺美反恐是拋媚眼、抱大腿之舉。新聞自由來自憲法的保障,而憲法權利來自人民的授權,試問,二千三百萬人能接受新聞自由被如此濫用嗎?當然也是不能。
呂秀蓮副總統昨天強調,政府公權力不能侵犯新聞自由,而新聞自由和社會責任同等重要。身為媒體的一份子,我們對此深表同意。台灣能有今天的新聞自由,是二千三百萬人共同打拚的成果,透過新聞自由滿足人民知的權利,更是民主台灣必走的一條路。然而,社會責任是與新聞自由並行的,新聞自由更獲保障社會責任就益形重大。只圖享有新聞自由,卻不克盡社會責任,如能在民主秩序中存在,便是民主秩序敗亡的開始。
台灣民主尚未成熟,媒體自律精神不足,因此,公權力與新聞自由的摩擦,短期之內恐無法避免。有道是,民主的弊病,要以更多的民主予以醫治。另一方面,政府行使公權力固需十分謹慎,但也不能搞到無法可管的無政府狀態。許多人都已發現,有些媒體向中國傾斜十分明顯,當前政府最需釐清的,乃是中資是否有介入台灣媒體,以及有些媒體對台灣根本欠缺認同。近年有些資金以港資、外資之名介入台灣媒體,對照中國暗中滲透台灣媒體進行統戰,其中有多少是不懷好意的中資實在值得注意。否則,不僅是我們的民主秩序受到威脅,連我們國家的生存都會受到衝擊。
自由不是放縱。自由如果放縱到侵犯他人自由的地步,就不是自由,而是自由的敵人了。同樣的,新聞自由不能唯我獨尊,凌駕於民主法治之上,成為反噬憲法權利這個新聞自由源頭的怪獸,換言之,成為全民公敵。近年來,有些媒體把新聞自由無限上綱,對相應的社會責任卻不屑一顧,一旦受到權益受損者依法追訴時,又立刻撐起新聞自由的保護傘,尤其是,有些媒體打著民主反民主,甘當中國的對台宣傳工具,淪為台灣版的人民日報或中央電視台,真是新聞自由的一大諷刺。
有鑑於國內媒體自律未上軌道,有識之士紛紛成立「台灣廣告主協會」、「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同樣值得注意的是,社會大眾對某些媒體的不滿也是有增無減。這些善意的鞭策,實足媒體引以自惕。至於政府對媒體的管理,我們認為既是社會公器便應由社會監督,政府大可不必逾越本分,落得吃力不討好之譏。不過,若有媒體披著新聞自由的外衣,淪為中資介入台灣媒體進行分化的工具,或在國家認同上傾向敵對國家,政府及司法部門就應果斷行使公權力,以維護我們的民主秩序與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