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77
看病也要貨比四家

 

2003.04.17 自由時報

☉賴佑哲

 這是一位朋友在一個禮拜前發生的事,活生生的忠實紀錄:「我今年四十五歲,在三月五日到台北東區某診所做婦科內診,醫生告訴我子宮有長瘤,隨即在超音波檢查時發現有兩顆超過十公分的瘤,醫生建議做腹腔鏡割除。為了慎重起見,我又到某市立醫院檢查,這位醫生說我子宮內還有肌瘤,為了一勞永逸,乾脆子宮整個割除。

 我想這麻煩了,決定去請教姊姊。因為姊姊在兩年前也切除子宮。姊姊說如果要切除,最好留下卵巢,因為卵巢是製造女性荷爾蒙的,盡可能留下來。因此,我到住家附近某大紀念醫院找了一位女醫生,希望女醫生具有能體貼女人的想法。看診當天,女醫生病人好多,我想這應該是名醫,應該會給我最恰當的診斷。她卻說整個都要拿掉,拿超音波影片告訴我,子宮被肌瘤覆蓋著,十幾公分的卵巢瘤使得卵巢功能盡失,所以要全部割除,我得安排休假開刀。

 我非常的徬徨,同一天有位朋友告訴我說,如果需要開刀應該找男醫生。我又不認識醫生,只好上網找醫生專長,發現有位朱醫生有許多子宮瘤的論文。再去這家醫院掛朱醫生的診,朱醫生說以簡單的腹腔鏡,割掉卵巢瘤就可以,最壞的情況則會把左邊的卵巢拿掉;而他最不贊成割除身體的器官,我馬上請朱醫生安排手術。

 住院當天同一病房的病友,她就是要摘除子宮,她正是要被那位女醫生手術的,手術前檢查完看她憂愁的樣子,我還建議她一起去吃牛排,可惜,她說她沒心情。一個半小時的手術,把卵巢瘤和輸卵管切除,加上三天的住院後,隔天就可以開始上班。我甚至覺得身體狀況比以前更好,真是幸運碰到有良心的朱醫生,否則我會變成沒子宮的婦女。想想台灣有多少婦女被一些沒醫德的醫生給摧殘?台灣可是世界上女人沒有子宮最高比率的國家?」

 這樣的故事也許大家已經不陌生,但它仍然天天在發生。在機構辦理採購多有不明文或明文的規定,就是要有三家廠商的比較價格。在美國的許多保險機構要求病人要取得第二位專科醫師的意見,才能進行醫療行為,才能獲得給付。在台灣的全民健保制度卻缺乏這樣的設計,只有當病人需要血液透析時有應經過兩位專科醫師之診斷的要求,在骨科置換人工關節手術有事前審查的要求;類似這種所謂「第二意見」的運用,相信健保不僅節省支出,更保障病人免於不必要的治療。

 因此,當一位病人述說她驚奇的經歷後,作為一個醫療團隊的成員,在感嘆之餘,特別誠摯地建議:健保局可以多規定某些疾病要有取得「第二意見」的規範要求;如此,表面上也許多付出診察費和檢查費,但是因為已經實施總額預算,實際上反而可以節省許多資源或經費支出。另一方面,醫療人員也可以鼓勵病人在事前尋求第二意見,在病人更有信心後的治療,既可以獲得病人的合作,使病情早日康復,更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糾紛。(作者賴佑哲╱康寧醫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