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5 台灣日報
王興中
七月一日,香港主權移交六周年,將是香港人保衛自由的關鍵之日。
香港政府自去年展開嚴重威脅人權的"國家安全條例"立法工作,不但引發民間反對聲浪,亦受到國際人權組織及英美澳等國政府高度關切。其間雖然有六萬香港市民走上街頭表達抗議,又有SARS風暴至今未息,董建華特首卻似吃了秤錘鐵了心,反趁SARS吸引人們注意焦點之際,加緊推動相關立法程序,下令立法會在六月廿日前完成審議,以便在七月九日休會前通過實施。香港四十多個社團組成的"民間人權陣線"被迫在七月中牊鵅A強行增列禁止「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區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等規定。
在港府提出的"國安條例草案"中,分裂國家和顛覆行為包括「干擾電子系統」、「干擾社會基本服務、設施」等非暴力行為,使得和平示威、遊行或集會的參與者都可能被控以顛覆罪名,其最高刑度甚至是無期徒刑。此外,建議中對「國家機密」和「煽動性刊物」的定義不明,無疑將侵害新聞與言論自由。類此壓制公民自由的規定,在港府的建議中不勝枚舉,不但違反中國與香港皆已簽署的國際人權公約,也違反北京保持香港主權移交前的制度與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的承諾。
這項法案一旦通過,不僅將成為北京打擊以香港為基地的各種人權、民運團體的利器,連在中國內地被定為非法的法輪功及其他宗教組織都將難逃"法"網,因此許多基督教會和天主教領袖都站出來反對。且該法適用範圍擴及所有自願在香港停留的個人,包括訪客、移民及在港工作的外國人等等,不僅剝奪香港市民的基本自由,更將侵犯包括台灣在內的外國個人或團體的合法權利。眾所周知,香港的經濟繁榮本是建立在人員、資金與資訊的自由流通之上。因此,此一嚴苛的立法不但引起香港市民的恐慌,連在港的中外商業人士都對自身的安全與香港的經濟前途感到不安。港府的行動不但有法律上的缺陷,對後果也有欠深思熟慮。
北京在這次事件中的角色和心態,從國務委員唐家璇"廿三條不立法,回歸還有什麼意義"的一席話即可看穿。中共一心鞏固政權,那裡在乎港人的權益或"民族大義"。近來隨著中南海的權力交替,胡錦濤將進行政治改革的傳聞甚囂塵上,但從香港民主大開倒車的事實來看,這種樂觀的期待不攻自破。
台灣人抗爭"刑法一百條"白色恐怖的記憶猶新,我們深知今天若不挺身捍衛已有的自由,明天就將付出更大的代價才能將它奪回。即使萬人空巷不見得能動搖摧殘自由者的決心,沉默卻必然保不住手中的玫瑰。香港人民,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