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31
唯有台灣正名才能掙脫一中枷鎖

 

2004.08.31台灣日報

 ◎黃適卓

 日前游錫?院長出國訪問時,無預警的在公開演說中連續15次使用「台灣,ROC」的稱謂,更強調日後所有對外文宣,國號也都要簡稱為「台灣,ROC」,旋即引起廣泛討論。官方說法指陳,此乃意味「台灣就是中華民國」兩者互為一體,同時避免邦交國誤解;執迷法統神話的政客與媒體果不其然一片撻伐之聲,將其視為庸人自擾有之,或是指控民進黨此舉乃包藏更改國號之禍心。此外,亦有人另闢蹊徑,從英文文法的角度研究台灣與中華民國的關係,一時之間沸沸揚揚,台灣究竟應該如何稱呼自己,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議題。

 惟筆者以為,「台灣,ROC」的用法有三個值得商榷之處,其一為不具新意:早在李前總統時代便已經強調「中華民國在台灣」,而阿扁總統及呂副總統亦均曾使用過「台灣中華民國」的稱謂。其二為就英文文法的角度,中間以逗號間隔,並非一個正確、適當的用法,易導致兩者並非對等之主權實體,台灣僅是中華民國一部份。其三乃為德不卒,具體顯示民進黨在國家認同的立場上,往中間發展轉向的困境。事實上台灣在外交上最大的困境,無論是加入國際組織,或是建立新邦交國,均肇因於中華民國的枷鎖。當然,在中國的龐大壓力、國內族群和諧的呼聲甚囂塵上,以及憲法未真正更易國號之前,其不以中華民國作為掩飾,難免受法統派的攻擊。但解決這種兩難,絕不能僅靠一個含糊的逗點。

 事實上,台灣和中華民國互不隸屬,證諸史料斑斑可考:1943年開羅會議時,由中華民國、美國所擬「日本由中國拿去的土地如滿洲、台灣與澎湖」、「當然應歸還中國」的原稿,英國堅持改成「當然必須由日本放棄」,因此最後沒有達成任何協議,所以沒有人在文稿上簽名。爾後之波茨坦宣言,第8條前段雖然表示,開羅宣言之協議必須實施;但開羅宣言各項協議中「台灣、澎湖當然應歸還中國」,因邱吉爾反對沒有達成共識,因此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的協議當然無效。最後1951年舊金山合約第2條b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但是並沒有規範日本放棄之領土應該交給哪一個國家,因此台灣應適用聯合國憲章關於託管、自治、獨立等相關原則。惟蔣氏政權倉皇自中國敗退來台,不但未經台灣人民同意,便強加中華民國之稱謂,此外由於中國法統之強調、反共復國之宣傳,以至於台灣主體性混亂至今。因此台灣若要突破外交困境,唯有台灣正名,建立正常化國家,才能掙脫一中枷鎖,切莫讓中華民國的虛旺的道統投射,混亂自身之認同,乃至於國際社會對於台灣之定位。

 筆者亦呼籲執政黨,勿以自身利益為出發,喪失台灣追求主體性的寶貴契機。論語子路篇有云:「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最後則「民無所措手足」;呂氏春秋亦有「名正則治,名喪則亂」,為政者豈可不慎乎!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2004-08-31【台灣日報】

「體制外革命路線」與「體制內改革路線」

 

2004.08.31台灣日報

 史 明

 (一)台灣獨立運動的引爆點:「二二八大革命」大屠殺

 一九四五年蔣家國民黨中華民國佔據台灣後,即以:

 (1)侵略的「中華民族主義」(「中華思想」)(2)傳統腐敗的「封建官僚主義」(3)恐怖威嚇的「法西斯特務黑網」(4)六十萬「國民黨軍閥集團」(5)劫掠日本帝國主義留下的「近代殖民統治機器」與「重工業日人企業等」(總值一百四十億圓日幣,等同現值五百二十兆元台幣)等五項工具來把持政治權力,培植經濟特權,及監控思想、文化、教育、媒體等,造成法西斯特務獨裁的「中華民國殖民統治“體制”」。

 蔣家國民黨中華民國,一開始就以這種史無前例的封建法西斯「殖民體制」,對台灣人施加政治抑壓與經濟掠奪,特別是凌辱台灣民族尊嚴,而挑起台灣人極大的憤怒與仇恨,終在一九四七年猝然爆發「二二八大革命」抗暴起義,起義的台灣大眾遽然奪回全台灣八天,之後卻再遭蔣介石派來大軍所佔據。

 蔣家國民黨大軍一再登陸台灣後,立即開始大屠殺大虐殺,並在其後二十餘年,連續橫行「白色恐怖」法西斯大暴政。此間,無辜台灣人大眾慘遭殺戮者為數十四、五萬人。

 這個台灣史尚未曾有過的「二二八大革命」大屠殺與「白色恐怖」大暴政,就是台灣人基於歷史悲願的「出頭天做主人」,而有志於「台灣獨立」的出發點。 .....2004-08-31【台灣日報】


自由時報插畫

 

2004.08.31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