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21自由時報《論台灣制憲》
作者 ╱ 宗像隆幸,亞洲安保論壇幹事
制定台灣憲法就能確立主權國家與民主主義
進而讓台灣得以加入國際社會
《作者素描》
宗像隆幸 有獨到見解
能把自己的一生全部投入台灣獨立運動的日本人並不多,宗像隆幸是其中的一人,他在台獨運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受到台灣獨派人士的共同評價,他最近在日本發表的「制定台灣憲法就能確立主權國家與民主主義進而讓台灣加入國際社會」的論文再受到注目。
現年六十八歲的宗像隆幸,出身於日本鹿兒島縣,他與台灣獨立運動的接點始於在明治大學學生時代與現任駐日代表許世楷的認識。
在此以前,宗像隆幸對台灣沒有任何認識,更不知道台灣人當時是在蔣介石獨裁政權之下遭到嚴厲的控管。
總統府資政彭明敏、獨盟主席黃昭堂、駐日代表許世楷等人年輕時代在日本從事台獨運動時都少不了宗像隆幸。
日前赴台灣參加黃昭堂夫人喪禮的宗像隆幸,昨天在台灣接受本報記者的越洋電話訪問時強調,台灣的政府一直在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只是一廂情願的,在沒有國際的承認下,只是一種自我安慰,因為「中華民國早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國際間並不承認中華民國還存在」,在國際社會中,「台灣的唯一活路就是制定憲法,把國名改為台灣」。
自一九六一年大學畢業後到目前,除了有兩年在文化團體服務之外,宗像隆幸把所有的時間全部用在台獨運動工作上,曾擔任過十七年的「台灣青年」月刊總編輯,現任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總本部中央委員的宗像隆幸表示:「台灣越早丟掉幻象中的中華民國,回到現實,國際社會將會越早承認台灣。」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
制憲正名 台灣唯一活路
今年二二八的一場手護台灣活動,超過兩百萬人向中國喊出「台灣Yes!中國No!」的口號。手護台灣大聯盟隨後並召開「台灣制憲運動誓師大會」,由前總統李登輝(左)任召集人,授旗給共同召集人的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右),正式啟動制憲運動列車。(記者鹿俊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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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有一百九十多個主權獨立國家,彼此互相承認也展開邦交,並且被承認加入以聯合國為首的國際組織。但是,台灣只與二十幾個國家有邦交,世界上主要的國家不承認台灣,也將台灣排除在以聯合國為首的大多數國際組織之外。由於在國際間遭受孤立,導致台灣在政治和經濟上蒙受重大的不利,國民在海外旅行時也常遭受各種限制和刁難。
另一項更嚴重的問題就是,台灣被排除在國際間的安全保障體制之外。國際法明文禁止不得對其他國家進行武力的恫嚇或動武,但是中國卻不斷地以武力恫嚇台灣,甚至揚言不惜對台灣動武。台灣如果能成為一個與世界上其他國家一樣是擁有平等的主權獨立國家,被國際社會接納的話,國際間就絕對不容許中國有如此的言行舉止。
台灣之所以遭到國際社會的孤立,也要歸咎於台灣方面在外交上的失敗。因此,為了擺脫遭國際社會孤立的局面,台灣本身就應該採取彌補外交失敗的對策才能因應。但是,儘管如此,台灣在國際社會上遭孤立以來的三十多年間,台灣未曾研擬過足以加入國際社會的徹底對策。
如此說來,台灣會被國際社會接納嗎?為了瞭解這個情況,首先我們必須先釐清台灣為何會遭到孤立的原因。
台灣之所以遭到國際社會的孤立,主要的原因在於,根據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大會的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蔣介石政權被逐出聯合國。在探討原因的同時,我們就得追究蔣介石的失敗。當時蔣介石在台灣是一位絕對不可侵犯的獨裁者,因此言及他的失敗是一大禁忌,僅是要做這方面的研究,也可能是一項足以喪命的危險行為。
蔣介石死後,由其子蔣經國繼承獨裁政權,直到一九八七年,才解除長達三十八年的戒嚴令下的恐怖政治(在台灣稱為白色恐怖)。但是,儘管台灣實施民主化已經長達十年以上,至今這件事還遭到漠視這一點,實在令人感到難以理解。
在此,我再度來探究台灣遭國際社會孤立的原因,思考未來該如何做才能讓台灣加入國際社會。
蔣介石政權展開內戰,一舉得勝的中國共產黨於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宣布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蘇聯為首的蘇聯圈各國也立刻承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五○年一月六日,自由主義國家當中,英國率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月十三日在聯合國安理會中,蘇聯提案表示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以取代蔣介石政權。但是,此提案遭到美國等國家的否決。然而,日後隨著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陸續增加,一般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一事是遲早必然發生的問題。
使得情勢丕變的原因在於韓戰的爆發。六月二十五日北韓(朝鮮人民民主主義共和國)的軍隊入侵南韓(大韓民國)。六月二十七日,聯合國安理會上,美國向聯合國會員國提案,應該支援南韓擊退北韓,這項決議獲得表決通過。這主要是因為,蘇聯為了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的提案遭否決,所以在安理會上缺席以示抗議,也因此對於美國的提案無法行使否決權。
同一天,美國總統杜魯門下令美軍出動前往朝鮮半島的同時,也下令第七艦隊出動前往台灣海峽,以防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的中華民國發生武力衝突。七月七日的聯合國安理會上決議,美國被賦予出動前往朝鮮半島的聯合國軍隊的指揮權,杜魯門總統於是任命麥克阿瑟將軍為聯合國最高統帥。韓國總統李承晚也將韓國軍隊的指揮權移交給美國。受到聯合國軍隊的進攻,北韓軍被逼到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除特殊情形之外,簡稱「中國」)的國境附近,但是十月十九日,由於中國軍支援北韓軍,因此介入了韓戰。
與中國展開戰爭的美國,嚴厲批判過去允許中國共產化的對中國外交政策。由於韓戰導致許多人犧牲,所以美國的國民反中國的情感也相當激烈。在這種國民情感反中國的情況下,美國於是打出了「圍堵中國的政策」。為了阻止中國加入聯合國,美國極力擁護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內的地位。從「中國代表權問題」一詞望文生義可知,爭議點在於究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中華民國政府才能代表中國。聯合國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是中國,因此被承認是中國代表的一方,就能順理成章地當上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沒統治中國大陸寸土的中華民國,要佔有聯合國安理會國的席位,顯然是很不合理的事。因此,隨著歲月的經過,支持中國加入聯合國的國家愈來愈多。於此,美國為了阻止中國加入聯合國,於是採取了一個手段,那就是將「中國代表權問題」列為聯合國憲章第十八條所規定的「重要問題」。經由聯合國大會過半數會員的同意,將「中國代表權問題」列為「重要問題」。而被列為「重要問題」的事項能否通過,則由聯合國大會三分之二會員國以多數決來決定。
一九七○年十一月二十日的聯合國大會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是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的代表。蔣介石的代表應即時從聯合國及所有的聯合國組織退出」……阿爾巴尼亞決議案,首度獲得過半會員國的同意通過。贊成者五十票,反對者四十九票,棄權者二十五票。但是,在此之前,由於「中國代表權問題」被列為「重要問題」,因此這個決議是無效的。
翌年一九七一年,國際情勢產生了極大的變化。原本敵對的美國與中國突然開始接觸了起來。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以美國為盟主的自由主義陣營與以蘇聯為盟主的社會主義陣營在世界的舞台上展開對決的態勢,這就是所謂的冷戰。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共產黨尊崇蘇聯共產黨為大哥,中國與蘇聯誇耀彼此是「兄弟同心團結一致」。
但是,中蘇在社會主義陣營中,發生意識形態之爭,兩國也成了敵對狀態。中蘇兩國在國境上發生武裝衝突,雙方配置大批軍力呈現對峙局面。如此一來,世界上兩大超強國的美國和蘇聯,都成了中國的敵國。中國為了脫離這個困境,於是認為有必要改善與美、蘇其中任一國家的關係。蘇聯和中國都是共產黨獨裁國家,所以意識形態鬥爭相當嚴重,兩國一時之間也看不出有和解的跡象。
至於美國,如果能改善與中國的關係,將有利於冷戰局勢下的美國。當時,美國的尼克森政府正因越戰撤兵問題深陷政治困境。決定從越戰這場泥沼戰中脫身的尼克森總統,將多時高達五十萬人的駐越南美軍大幅撤軍,僅剩下約十萬人左右。但是,很明顯的,如果美軍全撤退的話,北越的軍隊將一舉制伏南越。以防衛自由主義陣營的南越為大義名分而參戰的美國,被責難是拋棄盟友陣前逃亡,也會因而失去威信。此外,美國國民也不會容許政府棄俘虜的美軍不管,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而貿然撤軍。美國一定要與北越方面簽訂和平協定才行。不過,北越認為再下一城就可以驅逐美軍統一南越,不可能那麼輕易就與美國簽訂和平協定的。於是,尼克森政權想到要借助中國的力量。
幾乎未具有工業力的北越,是依賴蘇聯為首的共產國家,與中國的軍事援助才能持續這場越戰的。由於港口與機場都在美國空軍的控制下,因此北越的救援物資幾乎都是以陸路運抵,其中大部分都經由中國。如果沒有中國的助力,越戰根本無法持續打下去。
美國與中國之間,則同樣存在一個重大國家利益的共識。
一九七一年七月,美國國務卿季辛吉密訪中國,與中國的總理周恩來舉行會談。同月十五日宣布,美國尼克森總統將接受邀請,於翌年五月訪問中國,這一訊息著實震驚了全世界,這也意味著美國放棄了「圍堵中國的政策」。美國改變策略,轉而與中國合作,因此該年秋天的聯合國大會上,中國加入聯合國一事也成定局。
美國宣布一個方針,那就是讓中國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加入聯合國,而中華民國則以一個普通席位的會員國繼續留在聯合國內。中華民國如果要守住聯合國的席位,當時只要蔣介石下決斷的話,就可以輕鬆地保有此席位,蔣介石只要放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席位即可保住普通席位,如此一來,究竟哪一方合法代表中國的「中國代表權問題」就不存在了。聯合國大會只要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加入聯合國,事情就可以解決,中國雖然要求將蔣介石政權逐出聯合國,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聯合國要將會員除名,需要安理會的建議(聯合國憲章第六條),另外也需要徵得聯合國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國的同意才行(同第十八條)。美國只要在安理會上發動否決權的話,要將中華民國逐出聯合國的議案是無法通過的。
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身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加入聯合國,但是中華民國成為一個會員國繼續留在聯合國的話,也等於是聯合國承認中國與台灣各自是不同的國家存在著。這也等於是聯合國承認中國與台灣的紛爭,並非國內問題,而是國際問題。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各會員國不得使用威脅、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其他方法,侵害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及政治獨立」。中國對台灣要進行武力恫嚇或動武,一切都將遭到禁止,中國也不得不放棄統一台灣。
對中國而言,成為聯合國安理會一事,不僅是她被國際社會公認為世界五大國之一,也意味著她身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可以獲得包含否決權在內的強大權力。這具有相當大的魅力,但是視統一台灣為最大目標的中國共產黨,並不打算以加入聯合國來換取放棄統一台灣的計畫,於是有了阿爾巴尼亞決議案。那就是國際社會接受了中國的想法,讓中國加入聯合國的同時,將中華民國逐出聯合國,中國加入聯合國的議案,如果載明「將中華民國逐出聯合國」的字眼,那此決議案就會變成了聯合國會員國的除名案,要通過這樣的決議案是不可能的。於是在阿爾巴尼亞決議案中,載明的並非將「中華民國」逐出聯合國,而是寫將「蔣介石的代表」逐出聯合國。
這意味著,蔣介石所率領的集團只不過是佔據台灣的一個集團而已,「中華民國並非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際,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而滅亡」。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條中載明的五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國名,現在還是寫著「中華民國」並沒有寫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字眼。聯合國也接受「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而滅亡」的解釋,所以儘管聯合國憲章裡頭載明的是中華民國,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卻佔有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地位。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這項阿爾巴尼亞決議案在聯合國大會上獲得表決。中國成功地將蔣介石政權逐出聯合國,但是阿爾巴尼亞決議案中,對中國可說是有利有弊,也就是說,其中也存在有利於台灣的地方。因為,既然聯合國認為中華民國已經消滅了,那就意味著聯合國已經承認台灣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如果,聯合國承認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的話,那表示中華民國還存在於台灣。台灣並不屈服於其他的國家權力,而是一個擁有自己的領土、人民,在這塊土地上,如果存在實質統治的組織(政府),那就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中華民國政府,實質支配台灣、澎湖群島的住民,因此,乍看之下,是一個主權國家。問題是,中華民國是否擁有統治台灣、澎湖群島的國際法上的領土主權?
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日本簽署投降文書之日,聯合國最高統帥麥克阿瑟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這項命令在於指示各地的日本軍應該向誰投降。與美軍佔領日本、蘇聯軍佔領滿州一樣,蔣介石政權佔領台灣、澎湖,也是暫時性的軍事佔領。但是,佔領台灣、澎湖群島的蔣介石政權依據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宣言,將台灣、澎湖群島解釋成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沿襲這項解釋,主張台灣、澎湖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也一併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但是,開羅宣言只不過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一九四三年美國總統羅斯福、英國首相邱吉爾、中華民國總統蔣介石三人會談後所發表的新聞稿而已。台灣與澎湖並非美國的或英國所屬的土地,因此美國總統或英國首相無權限做如此的處理。即使開羅宣言中記載將台灣、澎湖給予中華民國,但這並不具任何國際法上的效力。勸告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宣言中,雖記載該履行開羅宣言中的項目,但那不具任何效力。戰爭所引發領土的變更,原則上應該是根據戰後和平條約的規定。但是,一九五一年在舊金山締結的「對日和約」當中,雖然日本決定放棄台灣、澎湖,但卻沒有提及其歸屬問題。因此,包含美國、英國、日本等多數國家在內,都認為「台灣、澎湖的法的地位未定」。
如果台灣、澎湖的法律地位尚未確定的話,中華民國就沒擁有國際法上所承認的領土。雖然中華民國領有金門、馬祖,但是,金門、馬祖只不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內,位於中國沿岸的小島而已。即使領有他國領海內的小島,這還是無法具備要成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必要條件。中華民國沒擁有國際法上所承認的領土,早已因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而消滅的這項解釋是正確無誤的。蔣介石政權只不過是一個佔據台灣的權力集團而已。
自從阿爾巴尼亞決議案在聯合國被提出之後,中國就注意到這項決議案通過表決的話就意味著聯合國承認台灣、澎湖島的法制地位未定論一事。季辛吉在一九七一年第二次訪問中國之際,十月二十一日與周恩來會談時,有以下的對話。
周恩來:「問題是,我們要求其他的提案包括聯合國的席次、在聯合國裡中國的合法權利、全部都應該恢復。在這個提案之下,要插入有關台灣地位問題的條款就不可能了,而且如果這項提案通過的話,台灣地位就成了未定的局面」。
季辛吉:「即使是阿爾巴尼亞案也是如此嗎?」
周恩來:「是有那樣的危險。當然,支持阿爾巴尼亞案的各國沒想過這方面的問題吧」。參考「周恩來 季辛吉 機密會談錄」(岩波書店二○○四年發行,159頁)
所謂「其他的提案」是指,美國提案以外的提議案。實際上,因為多項提案已合而為一,只剩一個阿爾巴尼亞提案,所以這裡指的就是阿爾巴尼亞提案。
「要插入有關台灣地位問題的條款就不可能了」,如果要記載「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這一條文裡,台灣的法律地位勢必要被提到檯面上討論,如此一來提案也無法通過表決。周恩來表示:「支持阿爾巴尼亞提案的各國,沒想過這方面的問題吧」。
以中國的立場來看,各國如果注意到阿爾巴尼亞決議案是在確認台灣澎湖島的法律地位未定論的話,那將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因此,周恩來從第一次會談的時候開始,就對季辛吉不斷地要求,希望美國不要提出「台灣的法的地位未定論」。
季辛吉這一方則問:「即使是阿爾巴尼亞案也如此嗎?」顯示他根本沒有注意到這個重大的問題點。
對於阿爾巴尼亞決議案,不論是贊成或反對此案的國家,都忽略了這一點。因此,在台灣的法律地位不構成問題的情況下,周恩來成功地將蔣介石政權逐出聯合國。但是,當時如果蔣介石政權毅然表明放棄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席次,那麼周恩來的努力將前功盡棄。
這一點,美國也有責任。蔣介石早已體認到無法保住常任理事國的席次,並且知道應保住聯合國普通席次的重要性。但是,面對外國的代表,如果要獨裁者突然推翻自己長久以來的主張,就得負起政治責任,因此不敢做這方面的發言。但是,美國相信蔣介石的「中華民國是中國的正統政府」這個表面上的說法。
美國為了保住蔣介石政權的席次,於是向聯合國提出兩個決議案。
一是,「有關任何足以剝奪國民政府的聯合國代表權的提案,都要基於聯合國憲章第十八條規定,視為重要問題來決議」。這就是所謂的「列為反重要事項」的提案。
另一個決議案是,「承認北京政府的合法代表權,也擁有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的席次。同時也承認國民政府繼續擁有聯合國的代表權」。這就是所謂的「雙重代表制」決議案。聯合國大會上,「列為反重要事項」提案遭否決。阿爾巴尼亞提案議決通過。因此,這個「雙重代表制」提案沒有進入議程就無疾而終了。即使美國的提案能夠過關,但也早已注定蔣介石政權將喪失聯合國安理會的席次的命運。
美國不僅與蔣介石政權有邦交,也與台灣締結安全保障條約以防衛台灣。美國對蔣政權表示:「阿爾巴尼亞案通過的話,邦交與安保條約遲早會解除」。美國以此相逼,希望蔣介石交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位子,蔣介石在無奈之下,只有唯命是從。
事實上,蔣介石政權的外交部長周書楷在出發前往聯合國大會之前的九月十三日,召集官員開會時曾表示:「留在聯合國大會是很重要的。只要留在聯合國大會,或許北京就進不來。即使北京加入聯合國,我們也一定要留在聯合國大會」。九月十五日,聯合報在社論中就寫道:「聯合國對我們而言是莫大的財產,是值得固守的陣地。輕易地退出聯合國,我們再也無法找到第二個聯合國」。
當然,如果沒有絕對的獨裁者蔣介石的許可,是不可能有這類言論的。美國政府應該對台灣內部的情勢稍加注意的,可惜華府方面卻不理解台灣的內情。這情形,不管今昔皆如此。
立足國際 台灣需要新憲
從國際法的觀點來看,原本是日本領土的台灣、澎湖島的法律地位,一九五二年四月廿八日舊金山和約生效的時點,就已經成了地位未定。一九七一年十月廿五日聯合國大會中,阿爾巴尼亞決議案通過之後,聯合國也確認了台灣、澎湖島的法律地位未定一事。
台灣作為一個國家存在的事實,是任何人都不能夠否認的。這個國家,與一百九十多個聯合國會員國相比較的話,人口約二千二百五十萬人,大約排名第四十一,領土有三萬六千平方公里,比起聯合國會員國的廿一個小國加總起來的面積還要寬廣。每人平均國內生產毛額(GDP)約一萬三千美元,世界排名約是第廿五位。而且,她的國民經由直接選舉的方式選出總統與國會議員,可說是一個國民可以行使主權,相當優秀的民主主義國家。
但是,由於這個國家仍還在實施被國際社會視為已經消滅的中華民國的憲法,因此國際法上的地位到目前為止仍是未定的。根據國際法,對於法律地位未定的國家,皆不得承認其為主權國家,而且該國也沒有資格加入需要具有主權國家身份才能加入的國際組織。唯有確立台灣的法律地位,這個問題才能獲得解決。
有人認為,批准舊金山和約的各國,具有決定台灣的法律地位的權利。但是,那已經是不符時代的想法。以聯合國憲章為首的國際法,早就承認人民自決的權利。此事在一九六六年的聯合國大會上已經通過表決。一九七六年生效的國際人權公約也明確記載著。國際人權公約「有關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A公約》以及「有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B公約》這兩大主軸。不論是《A公約》與《B公約》的第一條都同樣揭櫫「人民自決的權利」。
其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所有的人民都具有自決的權利。基於此權利「所有的人民有自由決定其政治的地位,並且自由追求其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人民自決權是所有基本人權的原則,因此國際人權憲章在《A公約》與《B公約》的序文就揭櫫此條款。唯有台灣人民才能擁有決定台灣的政治地位的權利。台灣人民早已在行使做為主權者的權利,所以行使此權利來制定台灣國憲法,並且揚棄中華民國憲法的話,就能確定台灣的法律地位。
如此一來,擁有自決權的台灣人,可以決定尚未確定的台灣的地位。可是,這並不意味這就是台灣獨立。台灣從未被台灣以外的任何國家支配過,因此沒有所謂台灣獨立的問題。
台灣獨立運動常用的「台灣獨立」一詞可能容易引起誤解,但是這並不是指台灣從某個國家獨立出來的意思。蔣介石政權做為聯合國的一個會員國,只是暫時性的以軍事佔領台灣,後來卻不法地將台灣收編到中華民國裡面。台灣獨立運動將蔣政權的此舉視為一種殖民統治的體制。
台灣獨立運動是在一九六○年前後,由海外台灣人展開的一種反殖民統治的運動。因為當時世界各地殖民地主張獨立的聲浪相當高張,因此這種反蔣政權的運動就被稱為台灣獨立運動。由於在這十年前,蔣政權早已喪失了國際法上的合法的領土,所以台灣獨立運動一開始並不將中華民國視為主權國家。因此,台灣獨立運動定義為,並非要從「中華民國」獨立出來,而是要從一種殖民統治的「中華民國體制」獨立出來。
隨著民主化的推動,這個中華民國體制殖民統治的政治結構已經瓦解。但是,只要中華民國憲法還殘存著,台灣就無法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也無法實施完全的民主主義。民主主義的基本原理就是,由人民當家作主來治理國家。也就是說,所謂的民主主義,就是要遵守由人民直接制定的法律或遵守由人民選出的國會議員所制定的法律。
陳水扁總統在選舉政見中表示,要舉行公民投票制定新憲法。這項政見如果能實現的話,台灣就能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並且能夠使民主主義的基本制度達到完備的境界。台灣如果能變成一個自由民主的主權國家,這不僅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也對於亞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有很大的助益。
根據國際法,所有的主權國家都被承認擁有「獨立權」與「平等權」。所謂的「獨立權」就是指,作為一個獨立國家,可以參加國際社會的權利。所謂的「平等權」是指,不論國家的大小如何,作為一個獨立國家,可以在國際社會中被平等對待的權利。因此,不論是怎樣的小國,都能獲得世界各國的承認,加入以聯合國為首的國際組織。
台灣如果能成為主權國家,台灣就能與其他國家平起平坐,展開邦交。並且被承認擁有參加國際組織的權利。因此,不管中國如何阻擾,她是無法一直阻止台灣進入國際社會的。雖然要加入聯合國,必須有安理會的同意,中國可以行使否決權阻止台灣的加入,可是對於一個主權國家,中國如果執意持續採取那樣粗暴的態度的話,必定招致國際社會的嚴厲批判,這只會使得承認台灣的國家與承認台灣加盟的國際組織愈來愈多吧。如此一來,有朝一日,中國也就不得不讓台灣加入聯合國。
實在很難想像美國政府是在充分瞭解台灣事務的情況下,才對台灣施壓表示「一切都不得改變現狀」的。從一九七一年的事情可知,美國政府不是很瞭解台灣的狀況。當時,季辛吉與周恩來進行了多達十次的會談,對於台灣人民的事情卻是一字也沒觸及。之後,到中國訪問的尼克森總統也是如此。當時的美國政府與中國交涉時,滿腦子想的都是越南的問題與對付蘇聯的問題,因此完全沒注意到生活在恐怖政治下被迫沈默的台灣人民的存在。
一九七八年,美國與中國交涉邦交正常化的事宜,此時也是冷戰即將面臨更嚴峻的局勢之時。一九七八年四月,阿富汗發生內亂,蘇聯逐漸控制不了局面。翌年年底,蘇聯軍隊入侵阿富汗。中國與越南的對立愈來愈深。一九七八年十一月,蘇聯與越南締結友好條約。翌年四月,中國通知蘇聯,將毀棄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在波蘭,反蘇聯的勞工運動越演越烈,一九八○年九月,勞工獨立自治工會的「團結工會」成立,這也促使了蘇聯控制東歐的共產主義體制瓦解。
在國際情勢如此激烈動盪的情況下,已經結為準邦交關係的美國與中國,基於相互利益的考量,關係又更為緊密,於是私下秘密地加速邦交正常化的動作。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六日,中美兩國發表公報,宣布翌年一月一日就要建立正式的邦交。當然,備受衝擊的是台灣的蔣經國政權。蔣經國為了防止台灣社會內部動盪,在台灣全境實施嚴厲的警戒狀態,也取消了原訂十二月廿三日舉行的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
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美國發出通知,將與中華民國斷交,並且廢除安保條約(華美相互防衛條約)。在美國,有人嚴厲批判「難道要背棄台灣不成?」美國的卡特政權只有表明仍持續對台軍售,但是對於毀棄安保條約後的台灣的安全該以何種形式加以保障、該有何種對策等,完全都沒有準備妥當。卡特政權也是只注意其他的事務,並沒認真思考過台灣的問題。
有認真在思考對策的是美國的國會。美國國會在一九七九年四月十日通過台灣關係法。這一部台灣關係法揭櫫此法的目的在於「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授權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且明白表示,美國決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係基於一項期望,即台灣之未來將以和平方式決定之」。此外,此法也明言「任何試圖以和平手段以外之方式,包括經濟抵制或禁運,決定台灣之未來,將被認為乃是對西太平洋和平與安全的一項威脅,為美國所嚴重關切之事」、「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維持美國之能力以抵制任何可能危及台灣人民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之武力行使或其他形式之強制行動。」
這一部台灣關係法明確顯示出美國國會的意向,那就是美國在與中華民國斷交、廢除安保條約之後,要維持美國與台灣的緊密關係,確保台灣的安全。美國政府的對台政策,有很多都是在國會的施壓下決定的。例如,一九九六年台灣實施首度總統直接選舉前夕,中國在台灣近海發射導彈,恫嚇台灣人民。但是在美國國會施壓之下,即使是極親中國的柯林頓總統也被迫將二艘航空母艦派往台灣近海,對中國施加壓力。
台灣關係法中有一項人權條款:「本法任何條文不得與美國對人權之關切相牴觸,尤其是有關居民在台灣約一千八百萬全體人民之人權。維持並提高在台灣所有人民之人權在此再次被確定為美國之目標」。美國國會就運用此條款直接協助台灣推動民主化運動。
一九八六年九月,民主進步黨創立。當時的台灣尚在實施戒嚴的情況下,嚴禁創立政黨,因此民進黨極可能受到彈壓。同年五月,甘迺迪、培爾、索拉茲、李奇、陶里歇利等五名參眾議員,成立「台灣民主化委員會」,要求蔣經國「解除戒嚴令、允許創立政黨、國會全面改選」,並且施壓蔣經國,在民進黨創黨的時候千萬不要彈壓。六月,美國眾議院國際委員會亞太平洋小組與人權小組聯手通過「台灣民主決議案」,要求蔣經國政權「允許新政黨的創立、禁止檢閱、保障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實施健全的議會民主制度」。由於有美國國會的施壓,民進黨可以平安地創黨成功,從此台灣的民主化也正式展開。
很明顯的,這一部台灣關係法並非基於統治台灣的蔣政權的立場,而是基於在蔣政權專制獨裁統治下受苦的台灣人民的立場而制定的法律。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之前」,所謂的「繼承中華民國體制的統治當局」,或許我們可以解釋為,這是指基於台灣人民的意志所設立的民主的政府。
如果是如此,那就可以解釋成台灣關係法也鼓勵台灣人民創設自由民主的台灣國體制,揚棄美國不得不與之斷交的中華民國體制。
這一部充分瞭解台灣與台灣人民所處的立場、對台灣人民充滿同情心的法律在美國被制定通過一事,實在令人感到驚訝。就因為當時在美國從事台灣獨立運動的台灣人,在擬定法案時也提供了密切的協助,因此才有這樣的法律誕生。
當初協助制定台灣關係法的台灣人,在國民黨政權黑名單解除之後,目前陸續返回台灣,在各界嶄露頭角。可是與制定台灣關係法有關的美國議員大多已經退休了,因此目前美國國會與台灣人的關係也顯得很淡薄。
台灣關係法也讓大家知道對美國國會運作的重要性。美國政府必須不時地處理世界上的諸多問題,在百忙當中,幾乎沒閒暇去思考各國的內部情況。去年十二月,美國總統布希和中國總理溫家寶會面,在記者會上表示「反對台灣的領導人意圖改變現狀的發言或舉動」,這也替陳水扁總統的連任帶來危機。
很幸運地,陳水扁總統連任成功。如果統派的候選人贏得選舉的話,台灣不僅將面臨危機,東亞.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也會受到極大的影響,甚至會威脅到美國與日本的基本的國家利益。但是,布希政權滿腦子都是伊拉克問題或北韓問題,一味地對中國採取懷柔政策,並沒有充裕的心思去考慮台灣問題。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世界,與美國這種富庶、國土幅員遼闊的國家不同,當時有很多強大的國家擁有許多的殖民地或從屬國。但是,敗戰之後的日本和德國,也因為喪失了殖民地和從屬國,而減少了不必要的負擔,因此在經濟方面得以發展迅速。戰勝國的英國和法國等,也面臨殖民地獨立運動,領悟到殖民地統治只會帶來不利這一點,因此在放棄殖民地之後,也得以迅速地發展經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對於資本主義國家而言,帝國主義已經不符合時代潮流了。
二次大戰後,擴大統治領域的只有蘇聯與中國而已。統治東歐各國的蘇聯,雖然建立了廣大的帝國,但是敗於冷戰之後,這個大帝國便瓦解了。從世界潮流來看,以武力擴大統治領域的帝國主義,早已成為明日黃花。但是,只有中國無視於這股世界潮流,仍然遵照中國的歷史傳統,追求帝國主義的政策。
中國的歷代王朝都是一定以一統天下為最高目標。中國人所說的天下,指的是中國大陸與其周邊地區。將中國大陸擺在直接統治之下,以冊封及朝貢的方式讓周邊各國臣服歸順於其下時,就完成了中國的一統天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擁有中國史上最大的版圖,在大陸擴張領土的程度幾乎已經達到極致。身為農民的中國人未曾對海洋感到關心,但是現在卻愈來愈重視海洋資源,進一步在擴張領海。根據中國一九九二年所公布的領海法,中國不僅擁有包含釣魚台群島在內的東海的大部分,甚至也公開表示,環繞菲律賓、馬來西亞、越南、台灣、中國的南海全域都是中國的領海。
中國之所以念茲在茲地要併吞台灣,原因之一就在於企圖將台灣的經濟力納為己有。台灣的人口只不過是中國的六十分之一左右而已,但是台灣的國內生產毛額(GDP)達中國的四分之一以上,只要併吞了台灣,就可以將台灣的技術和資本納為己有。另一個很大的理由是,如果獲得台灣的話,南海就成了中國的內海,中國就可以將其周邊各國當成事實上的從屬國。
但是,有別於陸地相連的國家,台灣並非中國可以簡單佔領的國家。不論是拿破崙或希特勒,就因為有一道僅僅三十四平方公里的多佛海峽相隔,就無法攻略英國。台灣海峽約有其三倍寬以上。除非事先奪去了台灣方面的抵禦能力,否則要渡過台灣海峽,佔領台灣是不可能的。根據民意調查,台灣人民的八十七%認為「如果中國進攻台灣的話,將會為保衛台灣而戰」。究竟要如何做,才能擊碎台灣人民的意志呢?
如果,中國以核子武器攻擊的話,就可能奪去台灣的抵禦能力吧。但是,這種作法勢必讓中國成為全人類的公敵,而自取滅亡,所以不可能成為選項。中國已經配置了五百五十顆短程飛彈對準台灣,但是可以裝填的炸藥全部加總起來只不過是五百噸而已。據說,北約(NATO)聯軍在對科索沃發動攻勢時,就用了大約廿三倍於此的一萬一千五百噸炸藥,彷彿在製造飛彈雨似的。此外,一九五八年的金門八二三砲戰,中國發射了超過五十萬發的砲彈攻擊金門島。從這樣的例子看來,採取轟炸或使用普通彈頭的飛彈攻擊,是不可能讓台灣人民的抵禦意志受挫的吧。
對於中國那樣的侵略行為,台灣方面是不可能袖手旁觀的。美國也會基於台灣關係法,採取如何因應的對抗手段,甚至包含軍事行動在內,都將與台灣方面做協議。其結果,中國至少要面臨以美國為主的經濟制裁吧。台灣海峽萬一開啟戰端的話,要投往中國的外資將會銳減,加上,如果被課以經濟制裁的話,依賴外資才得以持續發展的中國經濟,勢必會瀕臨崩盤的危機。因此,這對中國而言,不啻為自取滅亡的行為。
那麼,如果中國進行海上封鎖的話,情勢將會如何呢?鄧小平曾經說過:「中國雖然沒有能力佔領台灣,但是可以對台進行海上封鎖」。對於貿易立國的台灣而言,海上航道(SEA
LANE)就是生命線。如果鄧小平所言屬實,那麼台灣將被逼到絕地。要實施海上封鎖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攻擊進出台灣港口的船舶、另一種是封鎖台灣的港口。
攻擊外國船隻,就是戰爭的行為。如果攻擊到掛美國星條旗的船舶,那等於是向美國宣戰。如果攻擊到懸掛英國國旗的船舶,那等於是向英國宣戰。因此,照理說,中國不敢採取這樣的舉動。即使台灣的船舶動彈不得,對台灣的交易也不會有多大的影響,所以中國要採取這個方法也是行不通的。
以目前中國的軍事力量想封鎖台灣的港口的話,除了在高雄或基隆的港口佈下水雷,別無他法。水深太深的話,水雷也無作用,佈水雷的地點離港口太遠的話,可能會讓與該港口無關的外國船隻受害,因此佈雷的地點也相當受限。從防衛的一方而言,只要針對部分地區集中戒備,預防被佈雷,並進行掃雷的話,就可以因應了。因此,即使中國想進行海上封鎖,不僅徒勞無功,反而也會像發動飛彈攻擊的情況一樣,恐會受到國際社會的批判,導致被迫接受制裁。因此,海上封鎖的發言,只不過是中國慣用的威嚇手法之一罷了。
中國對於台灣人民,不斷地進行「文攻武嚇」。到目前為止,已經舉行過三次的總統大選,中國也恫嚇揚言「只要獨立派當選的話,就要發動戰爭!」可是,每一次的結果都讓中國失望。「文攻武嚇」是一種心理作戰,因此,台灣人民只要不屈服於那樣的威脅的話,中國就無法得逞。
對台灣而言,真正的危機就是中國具備了足以剝奪台灣人民的抵禦心的軍力時。台灣的安全,是憑藉著台灣的國防力量與美國的支援,受到保障的。但是,中國在驚人的經濟發展的同時,軍力持續地增強。有朝一日,難保中國不會擁有足以摧毀台灣的軍力。屆時,中國將以海軍軍力包圍台灣,配合來自中國的飛彈及空軍軍力,從台海的中間或上空攻擊台灣的任一土地。但是,如果中國真的擁有那樣的軍力的話,也就意味著中國擁有足以損害美國的可能的攻擊力。中國的軍人曾說過:「美國不可能犧牲洛杉磯或舊金山來防衛台灣」。
中國一旦變成那樣的軍事大國,揚言「台灣不接受統一,就要動武。美軍介入的話,就要攻擊美國的都市及提供美軍基地的日本」的話,那該如何因應呢?很明顯的,美國與日本會因為輿論的反對,使得美軍無法介入。假如情勢如此的話,台灣人民就不得不放棄抵禦中國了吧。
美日安保體制是以「恪守亞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為目標,但是位於關鍵位置的台灣一旦遭中國併吞的話,美日安保體制勢必面臨瓦解。台灣海峽及南海也將成為中國的內海,東南亞各國也可能會成為實質的中國的從屬國。完成中國的一統天下之後,中國就能在東亞確立霸權。美國或許可以退到夏威夷,但是,孤立於東亞的日本也將被迫成為中國的從屬國吧。為了避免那樣的悲劇發生,實在有必要將台灣納入國際間的安全保障體制之中,才能避免讓台灣遭受中國的攻擊。
催生新憲 確立民主體制
中國彷彿是對台灣擁有動武的權力似的,無時無刻對台灣進行武力恫嚇。但是,國際社會並不對中國加以制裁。國際法所禁止的是,「在國際關係上,進行武力恫嚇及動武」,而國際社會承認了中國所主張的「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國內問題」。但是,「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一部份」這項中國的主張,是違反國際法的,國際社會也不承認。因此,中國不得憑藉擁有領土權,對台灣進行武力恫嚇或動武攻擊。
如果說有什麼憑藉的話,那應該是一九七一年的聯合國決議吧。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大會上通過的阿爾巴尼亞決議案所意味的是「中華民國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而滅亡,在聯合國中號稱中華民國代表的,只不過是蔣介石的代表而已」。蔣介石所率領的集團,被逐出中國之後,以台灣為據點,揚言「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正統政府,日後勢必反攻大陸」,因此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來看,那是叛亂份子。國家擁有以武力鎮壓叛亂份子的權利,所以國際社會也無法強烈批判中國對台灣進行武力恫嚇或動武。
一九九一年四月三十日,李登輝總統遵從國民大會的決議,宣布終止「中國的內亂」狀態。但是,對此表示相當不滿的國民黨內的統派人士在(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讓中華民國國統會通過下列的決議: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份,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份」。
這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正式版圖中涵蓋著台灣,中華民國的正式版圖中涵蓋著整個中國大陸(中華民國的地圖還涵蓋蒙古國)。這就是「一個中國的原則」,雙方都主張對方的領土是自己的領土,因此內亂狀態一直持續著。台灣方面只要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中國就一直擁有以武力鎮壓台灣這個叛亂份子的權利。因此,念茲在茲地,中國對台灣要求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
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任期所剩不多的李登輝總統為了突破這樣的僵局,表示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是國與國的關係。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這也就是所謂的「兩國論」,目的在於讓中華民國的版圖不涵蓋中國大陸一事法制化,以突破「一個中國原則」。中國近乎發狂似地嚴厲批判李登輝總統,並且設定侵略台灣的假想狀況下,不斷地進行大規模登陸作戰演習。即使是現在,仍然呈現攻擊台灣的態勢。感到震驚的美國總統柯林頓,立刻派特使強烈勸告李總統不要再刺激中國,因此,李總統無法達成目的。翌年(二○○○年)的總統大選前夕,中國發表了「一個中國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其中載明:
「李登輝拋出『兩國論』後,中國政府和人民進行了更加堅決的鬥爭。針對台灣分裂勢力企圖通過所有『法律』形式落實『兩國論』的活動,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明確指出,這是一個更加嚴重和危險的分裂步驟,是對和平統一的極大挑釁。如果這一圖謀得逞,中國和平統一將變得不可能。」
於此所寫的「不可能和平統一」,是指如果不進行武力恫嚇或動武,中國是不可能統一台灣的。因此,這點或許也可以解釋為「台灣方面如果以法律的形式,來釐清中國與台灣是不同的國家的話,中國就不能對台灣進行武力恫嚇或動武,中國要統一台灣也是不可能的」。如此一來,台灣海峽能獲得和平,威脅世界和平的火種之一也將隨之消滅。這點明顯是與美國的國家利益相符,但是美國卻總是順著中國的威脅,對台灣施加壓力。
二○○○年三月的台灣總統大選期間,中國進行恫嚇表示只要獨派的陳水扁當選的話,就難免一戰!但是,中國的威脅無法奏效,陳水扁當選為總統。話說如此,這是因為國民黨分裂,同樣是統派的宋楚瑜(得票率三六•八四%)與連戰(得票率廿三•一%)鷸蚌相爭,結果陳水扁才得以當選的。其得票率僅有三十九•三%而已,而且在國會中,在野黨還是具有壓倒性的多數,所以在朝小野大的情況下,陳水扁可說是一個非常弱勢的總統。在統派及美國的「勿過度刺激中國」的施壓之下,在總統就職演說中,陳水扁以附帶條件的說法表示:「只要中國沒有對台動武意圖」的前提下,做了以下五點宣示,亦即「四不一沒有」的宣示。
(1) 不宣佈獨立(2)不會更改國號(3)不會推動「兩國論」入憲(4)不會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5)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
就任為總統的陳水扁,對於中國一直採取低姿態,呼籲兩岸要進行對話。可是中國一直無視此點。民進黨的支持者當中很多人都批判陳總統比身為國民黨主席的李登輝總統還要軟弱。二○○二年八月三日,或許是為了回應這樣的批判,陳水扁總統表示:「台灣與對岸中國是一邊一國。台灣的未來、現狀改變與否,不是任何國家、政府、政黨或個人可以片面替我們決定的,只有兩千三百萬偉大的台灣人民才有權利對台灣前途、命運、現狀做選擇或決定。我由衷希望,並呼籲大家應該認真思考公民投票立法的重要性與急迫性」,
於此,陳總統提及「依據公民投票來改變現狀」的可能性。中國猛烈地攻擊此「一邊一國」論。但是,陳總統不屈不撓反覆地強調「一邊一國」論。
二○○三年二月,前一屆總統大選時演出激烈對抗的連戰與宋楚瑜,宣布將在二○○四年三月的總統大選中做正副總統候選人的搭配。對於半世紀壟斷政權的國民黨而言,四年來的在野體驗已是極限。很顯然的,這次的總統大選如果無法獲勝的話,國民黨就無法再度奪回政權。因此,上一屆總統大選中,獲得的票選遠比連戰多的宋楚瑜甘為副總統候選人,與連戰搭檔競選。民進黨則是推出現任的陳水扁總統與呂秀蓮副總統搭檔。
由於統派合而為一,因此,很明顯的,此次的總統大選就成了統派與獨派對決的局面。統派的基本口號是自蔣介石政權以來一直堅持的「一個中國原則」,強調「我們所說的一個中國是指一個中華民國」,主張中華民國體制。獨派則是著眼於「一邊一國」的現實,主張應該確立台灣做為主權獨立國家的地位。民進黨創黨十七週年的九月廿八日,陳水扁總統宣布「二○○六年公投催生台灣新憲法,並於二○○八年實施」。制定台灣憲法之後,就能依法確立台灣是與中國完全不同的國家。同時,也可以建立一個自由民主主義的新國家體制。
統派人士強烈批判陳總統,認為「這是台獨的時間表,這種危險政策將招致中國的武力攻擊」。中國也恫嚇表示「不論付出多大的犧牲,也不容許台灣獨立」,但是這反而使得陳總統的人氣迅速竄升。充滿危機感的中國,儘管她不斷地強調「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但此時卻要求美國的協助來干涉台灣的選舉。在北韓問題和伊拉克問題上,需要中國協助的美國,於是就答應了中國的要求。十二月九日,美國總統布希在與訪美的中國總理溫家寶會晤後的記者會上表示:「反對中國或台灣任何一方有片面改變現狀的決定。美國反對台灣領導人任何意圖片面改變現狀的言詞或舉動」。統派趁機煽動危機感表示:「就連美國也反對陳水扁。如果陳水扁當選的話,中國必會攻打台灣」。以軍售問題為首,台灣的國防需要美國的協助,因此布希總統的這項發言,對陳總統而言是一大打擊。甚至在十二月廿九日,就連日本政府也跟進,對台灣總統府傳達「陳水扁總統近來針對舉辦公民投票與制定新憲法等議題的發言,已招致中台關係緊張,日本政府對此情況深感憂慮」。見獵心喜的統派人士立刻宣傳:「不僅是美國,就連與台灣關係密切的鄰國日本也反對陳水扁」。如果是從前,在這麼嚴峻的情況下,陳水扁要當選連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這次情況卻不同。二月廿八日,一九四七年國民黨軍隊屠殺三萬名以上台灣人的二二八事件第五十七週年紀念日這一天,從台灣的北端到南端,舉行了一場支持陳總統的手牽手護台灣的活動。超過二百廿萬人站在台灣的西岸,手牽手面對著對岸的中國喊出「台灣Yes!中國No!」的口號。不屈服於中國的威脅以及美國的反對,眾多的台灣人展現了威武不屈的氣魄。
三月廿日舉行總統大選投票,陳水扁、呂秀蓮這一組候選人以五十.一一%的得票率贏得選戰。儘管是以些微的差距獲勝,但是得票率比上屆增加了十.八一%,很明顯地看得出台灣的民意是朝著什麼方向走。勝者與敗者的得票率差距是○.二二八五七%。二二八事件第五十七週年所舉行的手牽手護台灣活動是最大的關鍵。因為差距實在太小,所以陳水扁的當選被稱為奇蹟的勝利。但是,儘管陳水扁總統當選了,這次,除了中國的恫嚇之外,台灣的統派及美國也都強烈地施加壓力。尤其是,武器等國防力量都依賴美國,因此台灣政府對於來自美國的壓力很難招架得住。
五月廿日的總統就職演說中,陳水扁總統將制定新憲法的選舉政見修正為修改中華民國憲法,並且重申會遵守四年前就職演說中所提出的「四不一沒有」。對此,美國政府表示滿意,但是這份總統就職演說稿,也被說成事先已接受了美國的檢閱。
制定新憲法與修改中華民國憲法,有天壤之別。不論如何大幅度修改,只要中華民國憲法還殘存,台灣就不可能成為主權國家,也無法確立真正的民主主義制度。中國也持續擁有對台灣進行武力恫嚇或動武的權利。
美國要求台灣要維持一九七一年蔣介石與因美國政府的失策而產生的台灣的異常「現狀」,但是這也意味著美國沒有解決台灣問題的戰略。美國有必要瞭解到,在中國擁有以武力侵犯台灣的能力之前,要讓台灣所處的異常的情況趕緊正常化才對。
台灣成為與世界其他國家同樣平起平坐的國際社會的一員,為了在國際的安全保障體制下,確立台灣的和平與安全,唯有制定台灣憲法,別無他途。唯有經由制定台灣憲法,才能突破在國際社會遭排擠的現狀,才能替台灣的將來開闢出一條生路。誠如陳水扁總統所言,憲政工程不是任何一國、一黨、一人所能主導。唯有身為主權者的台灣人民才擁有制憲的權利,只有台灣人民才能完成制憲。
以李登輝前總統為核心,七月一日開始舉行制定新憲法運動,目標設定在基於主權者的集體意思,制定一部台灣憲法。這個運動如果要成為全民運動的話,就需有更多的社會大眾瞭解下列的事項。
1、 因為長期以來,台灣被阻絕於國際社會之外,中國不斷地對台灣進行文攻武嚇,那都是無法見容於國際社會的不正常狀態。可是,很多人卻不感覺那是不正常的。首要之務,有必要讓大眾瞭解這個不正常的狀態。這種狀態並不是上天安排的,台灣本身種下了那個因。因此,台灣應該先去除掉那個因才行。
2、 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國繼承而滅亡的事實,是一九七一年以來,國際社會的認知,那也是國際法上正確的認知。因此,只要持續沿用中華民國憲法,台灣就一直無法加入國際社會,也無法讓中國停止文攻武嚇。如果制定台灣憲法,揚棄中華民國憲法的話,這個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3、 制定屬於自己的憲法,是唯有身為主權者的台灣人民才有的權利。所謂的民主主義就是遵守主權者直接制定的法律或遵守由主權者選出的國會議員制定的法律。因此,並非由主權者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只要存在一日,法理上,台灣就不是民主國家。為了確立台灣的民主制度,台灣絕對有制憲的必要。
4、人民自決的權利是所有人都被賦予的最基本的人權。台灣制憲是台灣人民要行使自決權,所以尊重民主主義和人權的世人,照理應會支持台灣制憲的。
上述幾點如果能廣為台灣社會大眾瞭解的話,台灣制憲絕非難事。此外,如果能將台灣制憲的意義對國際社會說明的話,想必大多數的世人都會予以支持。
最後,祈禱台灣制憲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