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09自由時報
■洪裕宏
行政院五閣員登門拜會真調會,卻火爆對罵,不歡而散。真調會成立才四天,已經是跌跌撞撞,「藍調」十足;不僅「藍調」,而且「藍波」。真調會的屬性應該是獨立檢察官。檢察官辦案政治性這麼強,姿態這麼高,情緒控制能力有如青少年,亦屬少見。先前社會質疑「藍調會」的政治目的與黨派立場,這一場逐客鬧劇完全坐實了社會的疑慮。如此發展下去,真調會不僅不能發掘真相,恐怕只會一路製造政治紛爭,耗損社會資源。翟宗泉與陳錫蕃的火爆態度最不足取。民間監督真調會聯盟將就委員之個別表現予以追蹤記錄,以督促真調會委員不要忘記自己是獨立檢察官的身份,行事宜穩重,政治立場應中立,調查槍擊案時不可預設結論或立場。
民間監督真調會聯盟的成員自真調會條例草擬至表決,一直間接參與,拜會各黨團,提供立法建議,並於真調會條例表決前一天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不要通過違憲違法的大怪獸。非常遺憾地,國親立院黨團聽不進民間的呼籲,強行通過這部我們知道一定會讓社會付出嚴重代價的法案。當初澄社、司改會、檢改會與台灣法學會主張應仿效「華倫委員會」,在監察院下成立以「行政調查」為限的真調會,以免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國親黨團拒絕這項提議。民間聯盟只好退讓,主張可以成立具獨立檢察官精神的真調會。不過,成立這樣的真調會必須先符合兩個前提:不可依政黨比例組委員會與真調會必須在現有檢調法律規範下運作。很遺憾地,國親兩黨一再對外說明所通過的條例是接受民間版本的結果,這與事實完全不符。因為立院通過的真調會條例並未納入前述的兩個前提,使得這部真調會條例真的成為違憲違法的大怪獸。
真調會成立當天(十月四日),施啟揚先生於當選召集人之後,隨即宣布修法,主張刪除有違憲疑慮的條款。親民黨於隔日立刻提案修法,刪除真調會不受任何法律限制之規定與真調會有權要求再審(當與法院判決分歧時)之條文,以杜違憲爭議。對國親提修法之動議我們予以肯定。可是,我們也要問為什麼民間團體一再呼籲,不要違憲違法之聲音,國親兩黨就是聽不進去?為什麼如此後知後覺,要等到檢察官、律師、法學界、人權團體與澄社等都跳出來,呼籲全民抵制,行使公民不服從權,來「馴化」這隻違憲大怪獸時,才在真調會成立的第一次委員會,宣布修法呢?這些政治人物心中在盤算什麼?我們不能不質疑,這些政治人物把黨派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推出一批鬥雞與藍波委員,不惜挑起社會對立,讓整個社會紛爭不斷。好事慢做就不見得是好事,國親黨人宜深思反省。
雖然我們肯定國親提修法動議,然而,國親黨團所提修正案並未修正第二條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黨團推舉產生之規定。依政黨比例產生委員勢必政治化真調會,十分不可取。這是顯而易見之理,何以大家仍口水不斷?再者,委員由黨團推舉亦有違憲之虞。立法院之職權在立法,不可於立法後再兼具部分執行權力。
民間監督真調會聯盟期待立院政黨協商時,能修改第二條,廢除政黨比例制,改為「本會置委員七人,由立法院院會決議選任具有法律專業知識,聲譽卓著之公正人士擔任召集委員,並由其指定其餘六人。」(檢改會版)如果這條不予修正,修法便算為德不卒,未來紛爭仍將不息。我們呼籲全民發聲,要求立法院徹底修法,訂定一部可為社會各界接受,具互信基礎的真調會條例。
民間監督真調會聯盟包括了民間司改會、檢察官改革協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與台灣法學會等法律專業團體。這麼多法律人認定目前這部真調會條例違憲與違法,值得社會重視。目前大法官正在釋憲作業中。為了社會和諧與國家利益,這部高度爭議的真調會條例不宜全面實施。這幾天以來,真調會委員的高姿態與高政治性,讓我們擔心真調會將執意強勢運作。對此我們期期以為不可。真調會在修法與釋憲完成之前應低密度運作,從事籌備工作即可,等待合憲合法的真調會條例產生之後再全面運轉。舉例而言,真調會應暫停一切刑事調查與約詢官員。委員可對官員或民眾採取非正式的訪談,所形成之資料應暫存檢調單位。現階段真調會可先從事建立日後合憲合法的新真調會所需之軟硬體設施。我們呼籲真調會應低密度運作。行政院方面,在合憲合法範圍內,則應高密度配合。
民間監督真調會聯盟支持修法其實是不得已的下策。我們認為為了國家長治久安,上策應改革檢察體制。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這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建立獨立、不受政治力干擾的檢察體制。獨立檢察官的精神可因此納入這項改革中。依此,真調會可由檢察總長負責組成,其運作不必另行立法,依既有之檢調體制運作即可。這個檢察體制的改革在立法院已經通過一讀,我們呼籲與其修正真調會條例,不如乾脆廢除該條例,再由朝野各黨通力合作完成檢察體制的徹底改革,則國家幸甚!
(作者洪裕宏╱澄社社長、民間監督真調會聯盟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