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12
人民有權反抗太上皇惡法--
真調會委員勿為施行惡法的劊子手

 

2004.10.12自由時報

■楊青矗

 戒嚴時期,國民黨以法律管不到的太上皇單位,警備總部及調查局,無法無天製造政治犯,槍斃了數千人,二萬多人坐長期政治黑牢。政權輪替之後,民進黨及台灣人民太過寬宏大量,對過去國民黨的為非作歹,及黨庫通國庫,沒有徹底清算他們的罪行,以致這些人不但逍遙法外,不知悔改,還洋洋得意,繼續囂張。二○○四年三月二十日,總統選輸不認輸,一直作亂不停。國民黨外來政權,軍事佔領的非法統治餘孽,連戰與宋楚瑜又利用立法院佔多數,自訂無法無天的太上皇惡法真調會條例,欲橫施逆行。其指定的委員,都是過去獨裁統治吃定台灣人民的罪惡結構共同體。台灣人民對他們施行惡法的一言一行,不能輕易放過,要徹底清算。人民有權反抗太上皇惡法,人民沒有義務垂頭盲目遵守惡法;真調會委員第一天到台南,即被人民團團包圍痛罵抗議,這是正確的;今後無論他們到哪裡就抗議到那裡,這可遏止惡法再產生,也可使惡法沒有劊子手敢執行。

 真調會召委施啟揚認為應修法化解違憲爭議。自認有違憲之虞,卻又睜眼說瞎話:「是否違憲,須由大法官會議解釋,是否違法,目前言之過早。」違憲違法,人盡皆知。既然「違憲、違法,言之過早」,就不該執行,等確定之後再執行。過去國民黨的司法院長,竟是這種橫柴舉入灶的角色。既然主張要修法了,就是惡法,惡法就應修改完再實行,或等大法官會議解釋完再說,但他們卻橫衝蠻幹,趁大法官解釋之前,好利用惡法來當劊子手,目的在於製造假調當真調,為連宋翻盤。王清峰說:「釋憲前,真調條例有效」。既然是惡法,何以不能等釋憲後再執行,心態可誅。

 王金平在記者訪問時,大言:「惡法也是法」,要大家守法,否則就不是法治國家。他身為立法院長,製造出惡法,竟然不覺慚愧,要人民遵守惡法。惡法無法無天,吃人亂紀,人民沒有義務盲目遵守,還可用革命手段把製造惡法的立委推翻掉。法治國家,國會要訂立善法讓人民遵守,不能以惡法來製造不公不義。訂法的立委都不守法了,人民沒有義務守無法無天的法。王金平身為立法院院長,既然認為是惡法,就應該斡旋修法,不能偏袒自己的政黨,製造惡法要人民遵守。過去國民黨實施三十九年長期戒嚴的惡法,台灣人民付出無數慘重的代價,及無數的抗爭才取消,我們不樂意再看到類似的抗爭。

 王清峰強調全體真調委員將會依法捍衛真調會尊嚴。所謂「依法」,所依的是「惡法」,有何「尊嚴」可言?惡法的劊子手們一去到台南,即被群眾圍住怒罵、吐痰。王清峰又說「相信不論就經歷或學養而言,真調會委員要和部長辯論法律,一定會贏。」我希望部長們跟王清峰舉行一場辯論會,無論王清峰贏或輸,真調會條例的太上皇惡法都會原形畢露,讓泛藍及委員們出醜!讓人民更瞭解他們選輸不認輸。

 王清峰強調「真調不會違法執行工作」,執行惡法,依惡法就是違法,何能不會違法?王清峰又說「真調會在行使職權時也一定會節制權力」。國民黨外來政權,軍事佔領統治台灣,其罪惡統治的共同體如知節制,就不會製造惡法,成為社會亂源。陳總統批評真調會「無法無天」,真調會發表書面駁斥聲明:「請總統尊重憲政體制,尊重自己。」真調會條例違憲,全民都有共識,所以召委施啟揚要求修法。因此我們也要以此語來奉勸諸委員「請委員們尊重憲政體制,尊重自己,勿趁大法官解釋前執行惡法。等大法官會議解釋後再依法執行。」推派委員是各政黨的權利,真調會開會卻要召集人施啟揚補足民進黨與台聯不推派的名額,守法嗎?知節制嗎?

 按照真調會條例規定,整個行政、司法體系都要聽命於真調會,法院的判決,如未達真調會的意願,判決可被推翻,得為「再審」之理由,直到真調會為連宋翻盤為止。真調會獨享權力,形同檢察官,並可架空檢察官的職權,偵查權、審判權通吃,侵犯司法調查權,破壞審檢分立的刑事訴訟制度,是泛國民黨藉以搶奪國家公權力的惡法。三一九槍擊案須要調查出真相,但不能以不公不義的惡法製造假象為真相,人民與公務員對這種違憲的惡法有反抗權,對執行惡法的劊子手,就跟隨他們天天反抗,就像反抗戒嚴法及老賊那樣一直反抗下去。(作者楊青矗╱國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