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09自由時報
■石世豪
任何人都知道:人間爭執無窮,其中只有極小一部分適合透過司法解決。任何接觸過法院的人都了解:法官非神、法庭不是無菌的大體解剖室,審判程序也不比永無止境的學術辯論;兩造當事人及其辯護人殫精竭慮,無非為了及時獲得有利判決。任何渴望勝訴的人也清楚:在自己的案件(以及同樣想贏得訴訟的對造)之前,總排滿其他案件,以及其他早就渴望帶著勝訴判決回家的當事人。
簡而言之,正義雖然無價,人間用以實現正義的司法,卻是十足的稀有資源。這層道理,提起「當選無效」與「選舉無效」之訴的連宋兩位落選人,以其數十年公職生涯的背景看來,心底應該再明白不過;至少,受有法律專業訓練的原告律師團,應該不至於看不透。對照兩位當事人在高等法院宣判後的聲明內容,卻彷彿完全不懂這層道理似的,嘆「司法怠惰」之餘,依舊堅持「上訴到底」。姑且不論這場歹戲拖棚的總統大選「延長賽」,是否將徹底打亂泛藍年底立委選舉佈局,那些渴求正義、所謂「對司法還有期待」的「一般」案件當事人,又將如此看待這個一擲千金、勞師動眾而盤踞輿論焦點不肯稍歇的「大」案件?
根據報導,本件訴訟光是驗票工作,就花去七千七百餘萬元,原告負擔不到一千七百萬元;相對於高等法院所負擔的六千餘萬元,原告卻只繳納三千元裁判費。此外,本案還動員法官及行政人員三千人,雙方也各自召集數百名律師參與驗票,傳喚作證的選務人員、各級官員、醫療人員不計其數,兩造也為本案各自選任知名律師組成辯護團隊,三位高等法院優秀法官則連月埋首卷宗,寫下厚達數百頁的判決書。如此司法資源,可以替多少當事人帶來企盼已久的個案正義?更遑論法院已依原告聲請查封全國票匭,保全選舉人名冊及選務機關計票單據,隨案卷證也重逾三公斤。折算成「一般」案件,又能替人間爭回多少是非公道?
然而,這些可貴的司法資源,卻在「當選無效」之訴中虛擲了。對於原告而言,固然驗票負擔一千七百萬元將有善心人士代付,藉本案順便替「選舉無效」之訴蒐集證據的目標也有著落,畢竟還是不能透過官司挽回輸掉的總統大選。並且,原告言之鑿鑿,律師團據以精心鋪陳的「當選票數不實」影響選舉結果,以及「大選綁公投」、「造假槍擊事件」、「違法啟動國安機制」,「妨害他人競選及有投票權人自由行使投票權」、「以詐術妨害投票」等各項論述,高等法院也在依法嚴格檢視因果關係之後全部不予採信。無論就訴訟策略或法律專業表現而言,不啻是一大敗績。而連宋及其支持者抨擊司法、影射政治干預的不當言論,更有「玉碎」不容他人「瓦全」的盲目破壞力,輕易糟蹋國庫及他人代付訴訟費用換來的司法資源,也抹殺了無數律師與司法人員多年辛苦建立的司法公信力。
平心而論,連宋合作之後再次敗選,對於勝選一方自然多有不滿;眼見競選過程中各種出其意料之事,不免動輒心生疑竇。至於其所謂「大位」,自封建時代起即多有權謀篡奪傳說,即使史家窮畢生之力鑽研檔案資料,也不能代替坊間野史滿足後人的無窮想像。但是,民主政治終究不是宮闈權力鬥爭可比,一千六百餘萬選民更不是政客掌中傀儡。一場依遊戲規則進行的公開選舉已經在半年多前落幕,敗選一方再怎麼難以甘服而訴諸法院,也應該按照訴訟遊戲規則,依所請求事項的法定構成要件,善盡本身舉證責任及攻擊防禦之能事。如今,在耗費旁人所無法企及的龐大司法資源之後,竟然未及細讀判決全文、具體指證判決違法之處,就泛稱「應調查、能調查而未調查」,指責高等法院「失職」。同樣渴望透過司法實現個案正義的「一般」民眾,其情又何以堪?
由於「當選無效」案將因原告上訴而繫屬於最高法院,「選舉無效」之訴也將言詞辯論終結而宣判,總統大選爭議轉入訴訟程序雖然延後敗選衝擊,卻終有依法判決、以有限規則定無窮糾葛之時。司法機關定紛止爭責無旁貸,卻無權也無力改變一千六百餘萬選民既定的選擇。總統大選爭端由再專業、超然的法官「聽訟」,也難解消兩造之間的敵對與不信任。所謂「解鈴還須繫鈴人」,唯有當事人體諒生民百姓,發揮「使無訟」的仁心與政治智慧,在打完一場高水準的訴訟攻防之後讓爭端適可而止,才是國家之福、全民之福。
(作者石世豪╱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澄社社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