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28
沉冤得雪 彭百顯獲判無罪

 

2005.01.28新台灣新聞周刊第462期

李心怡

 纏訟四年,讓前南投縣長彭百顯在政治路上跌了一大跤的貪污罪,終於二○○四年十一月下旬獲高院二審宣判無罪,一千多個官司纏身的日子終告一段落。

 二○○四年十一月下旬,歷經四年的官司煎熬之後,前南投縣長彭百顯多項被起訴的罪名被高院二審判處無罪,四年多官司纏身的日子稍微告一段落。不過,高院的判決仍留下伏筆,在臨時辦公大樓工程案中,高院以「共同意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其他人之合意,使廠商不為價格之競爭」判處一年徒刑,使得彭百顯還須上訴最高法院,而為了不要太刺激檢方以遭到報復,彭百顯講起他的冤屈時仍相當小心。

證據紙條來源成謎

 二○○○年十一月十三日,是彭百顯畢生難以忘記的日子,也是一連串苦難考驗的開始。這一天一早,彭百顯八點到縣府上班時,便看到數輛電視台SNG轉播車開進縣府廣場,一位記者還問說「縣長,今天會不會去調查局」,讓彭百顯一頭霧水。

 八點半,南投縣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松奎到縣長辦公室表示要約談彭百顯等人,並隨即展開搜索,同時,另一批檢調人員則在縣長官邸進行搜索,並將夫人吳文婉帶回調查站調查。而這一場大搜索,檢方也對外透露查到一張「新南投基金會八十七年的帳要全部銷毀」的字條。

 隨後,彭百顯於下午議會施政報告結束後主動前往調查站接受約談,晚上十點移送地檢署複訊,隔日凌晨一點半檢方聲請羈押,並以先前搜到的字條認為彭百顯有湮滅證據之嫌,法院合議庭最後將彭百顯收押禁見,彭百顯因此過了六十一天的牢獄生活,成為他一生最大的屈辱。

 然而,被檢方當作證據的那張紙條,並沒有人知道到底是誰寫的,彭百顯說自己並沒有下紙條的習慣,他請檢調單位驗證筆跡卻始終得不到回應,而字條上所寫的「新南投基金會八十七年的帳」也完整地放在縣長官邸裡,使得這張字條的來源成為一樁羅生門。

調查筆錄漏洞百出

 這張字條是檢方羈押彭百顯最主要的證據,彭百顯認為,檢方根本是打算先羈押他,再來找他貪污的證據。因為九二一地震之後,南投地方便傳出「彭百顯A了二十億」的傳言,檢調單位並經常收到匿名檢具信函檢舉彭百顯貪污,半年來,檢方也已著手在調查相關物證,二○○○年十月十一日起,檢方也向縣政府調閱了許多文件,不過並沒有找到相關證據,因此才有羈押彭百顯的動作。

 彭百顯被羈押後,有一道「照相列管」的程序,相片下方的罪名欄就寫著「貪污」兩字,從此,「貪污」兩個字便如影隨行地跟著彭百顯,這對向來打著「清廉從政」的彭百顯而言,是一個天大的諷刺,更是一個最大的污辱與打擊。這事件不但讓彭百顯在政治路上跌了一大跤,而且不知何時才能再爬起。

 四年後,對照檢方起訴理由與高院判決,可發現其中充滿扭曲、變造的說法與偽造的筆錄。在臨時辦公大樓工程案中,檢方指控彭百顯「逕自將停車場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追加工程金額四千八百萬元」,事實上,彭百顯未曾變更地目,工程發包金額不僅未增加,結算時還少花了一千多萬元。

 而「災後測社、檢測樁工程十三件」案中,檢方據以起訴的秘密證人調查筆錄「有關工程得標將來要支持彭百顯及政治獻金」內容,竟是調查員自己擅自加上去的,另外,關係人羅朝永也在出庭時指證,檢調單位一再以交保逼迫利誘叫他做不實口供陷害彭百顯。

水落石出媒體噤聲

 至於,彭百顯仍被以「共同意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其他人之合意,使廠商不為價格之競爭」判處一年徒刑的臨時辦公大樓工程案,污點證人黃才泉的調查筆錄有多項無中生有的指控,彭百顯一審時多次向調查局申請調閱黃才泉偵訊錄影帶不果,後來,調查局曾提供一捲錄影帶給法院,不過該錄影帶卻奇怪地有影無聲。而判決所引用的兩段關係人賴世晃的供述內容,原本是調查人員的問話,但卻被移花接木成為賴世晃的回答。

 為此,彭百顯仍未能完全擺脫官司陰影,必須要再進行上訴,才能讓法院還給他完全的清白。四年來官司陰影的籠罩,讓彭百顯相當失意落寞,一對兒女早已該結婚,為了不讓兒女跟著他的官司蒙羞,他還叫兒女等他官司了結再風風光光結婚。如今,律師與法界友人看到他的判決,都肯定地告訴他,司法一定可以還他清白,接下來只剩下時間的問題了,因此才讓彭百顯比較能夠看得開了。

 「我是冤枉的!是被誣陷的!」二審判決之後,彭百顯可以喊得更大聲。不過,在經過四年之後,除了他自己發了一封公開信向學界朋友說明之外,也少有外界注意他的官司現在如何發展,他自己也感嘆,當初檢方打算起訴他時,各大媒體以聳動的標題大幅報導「彭百顯涉及貪污」,如今司法雖還他清白,卻沒有媒體為過去成為誣陷他的幫兇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