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05
中國立法犯台

 

2005.02.05自由時報

■吳樹民

 中國已宣布將「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於今年三月的全國人大會議中正式進入立法程序,到目前為止,中國仍將反分裂法的草案內容視為重大機密,不欲對外界公開,但卻頻頻透過各種管道表示,反分裂法的主要針對目標為台灣與「台獨份子」,任何即使不在中國而在其他國家宣揚台獨理念的人士,也都成為反分裂法追訴的對象。因此一旦「反分裂法」通過並維持上述條文,任何台灣人不論在海內外,都可能淪為中國政府所追捕的對象。然迄今為止,我政府卻只有陸委會層級的官員出面向中國喊話勸阻不要制訂「反分裂法」,其他更進一步保障台灣人自由安全的作為與行動仍付之闕如。此種危及國家安全與國家存續的情形,政府現今仍毫無章法與作為,我們實感非常的不解與憂心。

 從國際情勢面來分析,「反分裂法」的制訂,必定會衝擊到亞太周邊局勢,該法雖目前首要只針對台灣,但中國與其他國家亦存在著領土衝突,例如與日本在釣魚台的主權爭議、中印邊界的劃定,與越南、菲律賓等國在南沙群島的領土紛爭等,「反分裂法」雖只針對台灣,但難保不會有朝一日,中國擴大解釋,以「反分裂法」為法律基礎,作為出兵日本、印度、越南、菲律賓等國的藉口,這將會對亞太地區的繁榮穩定以及美國在此區域的領導構成嚴峻挑戰。

 中國單方面制訂反分裂法,已嚴重侵犯台灣所有國民的權益,破壞台海現狀,從事新一波的「立法侵略行為」。因此,我們呼籲政府立即採取最積極的手段,確保台灣主權不受各種形式的侵略,向國內外所有人民說明「反分裂法」的危害,並訴請我國立法機關制訂「反併吞法」,或舉辦公民投票,以「人民意志」對抗中國單方面的「獨裁作為」,向中國窮兵黷武的沙文帝國主義說不!

(作者為北社社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