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5
積極開放是幫中國套住台灣脖子的繩索

 

2005.04.05自由時報

 中國針對台灣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國共會談達成十點共識,無不是扼住台灣咽喉的狠招。面對中國的攻勢及國共聯手制台,任何負責任的政府都應該立即進行政策檢討,以新的客觀形勢來調整過去的政策作為。不幸的是,儘管中國招招要台灣的命,我們的政府依舊是麻木不仁,中國擺明了要對台灣加緊經濟統戰,謝揆仍然神閒氣定地宣示要繼續推動積極開放,不會讓戒急用忍借屍還魂。

 任何國家的產業經濟政策,都應該隨客觀形勢的演變而調整,不可以教條式地一成不變。我們實在不了解,為什麼我們政府的產業經濟政策,說來說去就只有「積極開放」這一條。難道,我們的政府高層,以及我們的產業經濟官員,從來不去思考台灣的產業經濟出路,只有拿著「積極開放」的雞毛當令箭的能耐嗎?今天,積極開放已經弊端叢生,經濟命脈逐漸掌握在中國手裡了,這個錯誤的政策還要奉為不可侵犯的神主牌嗎?

 當中國制訂「反分裂法」,壓榨許文龍發表退休感言,政府高層無不痛斥中國,敵我意識分外清楚。但喊過高亢的口號之後,政府高層的敵我意識也跟著退潮了。「反分裂法」明明是「戰爭授權法」,卻在第六條裹上發展兩岸關係的糖衣,其意圖何在?就是要擴大吸引台灣積極開放錢進中國,把台灣的經濟籌碼完全控制,進而達到反分裂、促統一的目標。試想,以今天台灣對中國的倚賴程度,台商就已成為中國統戰的馬前卒了,台灣繼續飛蛾撲火,中國不是更容易「和平統一」台灣嗎?

 這幾天,政府高層異口同聲,批評國共十點共識之非。但江丙坤卻反駁說,國共十點共識都是經發會的共識。平心而論,江丙坤講的是實話,國共十點共識與經發會的積極開放,實際上是一脈相傳的。所以說,謝揆一面批評國共十點共識,一面又宣示繼續推動積極開放,根本是自我矛盾、自打嘴巴,不要說國民黨心不服口不服,連社會大眾也會聽得霧煞煞。

 這個明顯的矛盾說明了什麼?簡單地說就是:積極開放這個要命的包袱,應該就此甩掉了。

 二○○一年底,政府召開官商主導的經發會,通過所謂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決議,當年十一月政府立即推出執行計畫,從此錢進中國乃加速度進行。當時,政府批評過去的戒急用忍是防堵中國投資之消極作為,並將中國市場視為企業生根台灣、佈局全球的一部分。然而,三年多來,政府聲稱要以有效管理建構中國投資的安全網,不但沒有提升還惡化了整體經濟安全,中國市場不僅不是全球佈局的一部分,全球化且已實質淪為中國化。中國憑什麼制訂「反分裂法」?憑什麼壓榨許文龍?不就是積極開放送給它的著力點嗎?

 猶記當時,政府誇下海口,要建立動態的調節機制,其審酌因素包括:國內超額儲蓄率、赴中國投資占GDP之比重、赴中國投資占國內投資之比重、赴中國投資占整體對外投資之比重、赴中國投資廠商資金回流情形、外匯存底變動情形、國內就業情形、兩岸關係之狀況等。凡此,政府三年多來到底有無落實,不得不令人存疑。去年,台灣對中國投資占整體對外投資比重高達八十六%,出口依存度高達三十七%;台灣對中國投資金額累計至去年已超過二千億美元,約佔去年國民總所得的六十五%(美國不到零點三%,日本零點五%)。反觀中國對台灣的敵意不降反升,台灣的失業率則居高不下。試問:政府的動態調節機制有何作用?為什麼還要積極開放死不悔改?

 三一四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三二六許文龍在百萬人大遊行之際倒打台灣一耙,三二八江丙坤率團登陸。在新的客觀形勢下,李登輝前總統呼籲,朝野應該重新體認戒急用忍在當前時空下的新意義。此話意在提醒政府不要盲目開放,可謂語重心長。詎料,換來的卻是政府官員的冷嘲熱諷,說什麼戒急用忍也解決不了問題,不會讓戒急用忍借屍還魂。言下之意,在中國敵意日深之際重新體認戒急用忍的新意義,是極其落伍不屑一顧之事,唯有積極開放才是正確無誤的政策。真的這樣嗎?不然。以戒急用忍的精神調整政策,縱使無法解決所有的問題,至少不會像積極開放那樣,讓台灣經濟籌碼繼續流往中國吧?

 「積極開放壓倒一切」,是當前政府中國政策最貼切的形容。「積極開放壓倒一切」意味著,政府高層朝思暮想的就是如何拚開放,除此之外根本不去思考除了積極開放還有什麼別的政策。過去幾年,陳總統也多次強調「投資台灣優先」,但是,政府所執行的並不是「投資台灣優先」,而是「積極開放優先」。這種開放優先的心態,導致他們面對開放後遺症時,總是妄想以更開放來解決既有問題,因而陷入惡性循環的圈套裡。恕我們直言,三年多來的經驗已經證明,所謂的積極開放是套在台灣脖子上的繩索,現在國共十點共識宛如國共一起用力拉緊這條繩索,如果還不從這條繩索解脫,最後必定會將台灣的生機白白葬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