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09
馬英九「中國非外國」之說,暴露了他的國家認同錯亂,對中華民國及台灣人民毫無忠誠度可言的泛藍政客,是台灣的悲哀,也是中華民國的悲哀。

 

2005.04.09台灣日報【社論】

 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與中國達成「10點共識」案,因遭到民眾遞狀告發,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江丙坤是否觸犯刑法第113條「私與外國訂約罪」,仍應由司法機關認定,非包括執政黨在內的任何政黨或政客所能置喙,豈料曾任法務部長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日昨接受媒體訪問時卻表示,江丙坤沒有與對岸簽任何文件,憲法也未將中國視為外國,「私與外國訂約」指的是「外國」,不是指中國大陸,因此這條法律在本案應不適用。馬英九以政治人物身分發表類此談話,不但有干擾司法之嫌,也暴露了他心中對國家法律的輕蔑。

 中國是否為外國,與中華民國憲法有否將中國視為外國,毫無關係,因為憲法也沒有把任何一個單一國家(美國、日本、或其他國家)視為外國,但這不表示包括美國、日本在內的非中華民國國家不是外國,因為憲法不處理常識問題,堂堂法學博士的馬英九居然拿這個歪理來為中國解套,顯見他的法學素養有相當問題;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會去界定那個國家是「外國」,所以馬英九說「憲法也未將中國視為外國」的詭詞,只會更加暴露他內心的虛狡,以及他對憲法學的無知。

 不過,馬英九會發出「中國非外國」之說,倒也印證了這位中華民國台北市長的骨子裡還有另外一個叫做「中國」的本國存在,儘管這個中國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其政體、主權、人民、領土與中華民國完全不相同,馬英九還是不把它當成外國,這就更讓人不能不懷疑馬英九認同的、效忠的國家到底是哪一個國家了?我們認為,這才是最嚴重之處。馬英九宣示效忠的是中華民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結果中華人民共和國還能被他視為本國,則其對中華民國的忠誠度為何,不問可知!馬英九以這樣的心態,踐踏中華民國國格,侮辱中華民國不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分享的尊嚴,首先該聚眾向他抗議的是反共愛國同心會那批曾經誓死反共的老兵!

 如果中國非外國,馬英九就有可能成為中國的台灣特首;如果中國非外國,台北市就可能升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這對台灣來說,是相當危險的一件事;對台灣2千3百萬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來說,也將是一件不可想像的悲劇。馬英九卻說得如此輕鬆,還說「若台灣高檢署將江丙坤與大陸共識視為與外國締約,會笑掉大牙」,這樣的馬英九,台灣人能相信他真的愛台灣嗎?會為台灣做牛做馬,而不作威作福嗎?如果中華民國的法律能將一切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事務都排除於「非外國」事務之外,中華民國的法律還有主體尊嚴嗎?因此,很明顯的是,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在內,認定的法律主體只有中華民國,江丙坤既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達成「10點共識」,當然就有觸犯刑法「私與外國訂約罪」之嫌,司法機關依法行事,何來「會笑掉大牙」的事?其他泛藍立委以及中國國民黨中央的說辭,也都同樣踐踏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尊嚴而不自知。

 遺憾的是,在連日來立院質詢行政部門的過程中,我們卻也看到部分行政首長,面對泛藍立委類此質詢,仍多含混其詞,不敢大聲、嚴肅面對無理質詢,說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絕非同屬一個國家,不敢振振有詞強調維護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尊嚴的正當性,導致一般百姓無法正視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私赴中國、私定契約的嚴重性,反而讓泛藍立委與馬英九一樣在所謂「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大作「中國非外國」的文章,浠亂了台灣人民的國家意識與認同,給予迄今仍視台灣為敵國的中國合法性與正當性。這樣的行政官員,顯然也應該自我檢討。

 現在,中國國民黨仍在尋求安排該黨主席連戰訪問中國事宜,還對外強調「國民黨不是被嚇大的,將會依既定時程規劃連戰大陸行」。我們認為,一個在野黨如此玩弄國法、藐視國家主權與尊嚴,還揚言將從下週起採取一連串作為反制政府,這樣對國家與人民毫無忠誠度可言的反對黨,是台灣的悲哀,也是中華民國的悲哀。 .....2005-04-09【台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