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410
監委︰國軍洩密案 不只海軍譯電士一樁

 

2002.11.05自由時報

 〔記者許紹軒╱台北報導〕針對喧騰一時的海軍譯電士劉岳龍洩密案,監委昨天透露,這起洩密案具有指標意義,且是中共最新型態的滲透方式,國防部還掌握數起類似案件,正嚴密監控中。國防部官員對此則答稱「毫無所悉」。

 監察院完成調查報告指出,劉岳龍在海軍新江艦服役並發生洩密情事,期間的前後任艦長任文中少校與方長桐少校,未能恪遵相關保密規定,導致爆發重大洩密事件,嚴重戕害國家安全,昨天依法提案通過彈劾兩人。

 國防部官員表示,對有關彈劾案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被彈劾人會依照程序向公懲會說明;至於監委所指國防部已掌握數起類似案件一事,他則表示「毫無所悉」。

 監委黃煌雄、黃守高與黃勤鎮調查指出,任文中擔任新江艦長時期,劉岳龍受到父親劉禎國的親情壓力,八十九年七月間未經申請核准即帶一部筆記型電腦到艦上,並攜帶到譯電室使用,伺機將極機密到密等級不等的卅一項軍事資料儲存在電腦中,利用休假機會交由父親帶到大陸,後來又陸續將「海軍安三譯密系統程式」與相關譯電資料,拷貝成磁碟片由其父交給中共。

 監委表示,八十九年十一月一日,方長桐接任艦長,對於相關保密措施仍未按照規定確實執行,劉岳龍竟於十二月私自違規攜帶數位相機登艦,拍攝「電文辨正表」、「V型辨正器變換規定」、「陸海空軍識別信號」、「長風密表」等機密資料,存入記憶卡內再由其父交給中共。

 十二月新江艦進行私人電腦管制,劉岳龍此時才提出申請,艦長方長桐未等到艦隊部發文核准,也未查核電腦儲存內容,便同意劉岳龍電腦貼上管制標籤繼續使用,均不符國軍通訊設備管理要點的規定。

 監委說,任文中與方長桐為劉岳龍任職新江艦期間的前後任艦長,對於如此重大洩密行為竟然渾然不知,顯然二人對所屬督導不周,內部管理鬆懈,怠忽職責的違失明確,依法提案彈劾。

 昨天有十三位監委參加彈劾案件審查會,調查的三位監委向審查委員說明提案彈劾理由後開始投票,任文中與方長桐分別以十二比一與十一比二的比數通過彈劾,將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