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共和憲法」的構想與實踐

 

2006.10.22【自由時報】

《星期專論》作者:辜寬敏

今年七月中旬,我曾在報紙刊登意見廣告「重新回到原點」,在該文的結語中,我首度提出「凍結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第二憲法」的主張,當時並沒有引起討論。後來幾次和總統會面時,個人再向他積極建言,陳總統也確實有全力推動新憲法的體悟與決心。

但是,衡諸台灣所面臨的國內外壓力,特別是美國的壓力,讓我們要制定新憲的空間受到強烈的限縮。陳總統與執政黨應當深切了解箇中艱難。個人一生都堅定主張建立台灣共和國,為什麼願意接納「中華民國第二憲法」的主張,甚至去推動?這背後有許多與美國方面交涉的經驗和過程,讓我覺得,若理想不能一步到位,是不是從漸進實踐開始,再往理想目標前進?

我們都知道,台灣要完成國家正常化最重要的兩大目標,就是正名與制憲。然而,目前阻礙我們國家正常化有兩個最大阻力,主要是美國與中國。現在我們正在推動新憲法的民主工程,已經明顯感受到來自美國的壓力。

務實中 謀求國家利益

美國處理台灣問題一向都以維護其國家利益為最高考量。在此考量下,他們有三大原則:一、維持台海穩定、維持現狀,不發生衝突。二、不容許台灣挑起衝突,使美國捲入戰爭。在兩蔣時代美國不允許「反攻大陸」;在李登輝、陳水扁時代,不許台灣「宣布獨立」。三、不承認中國對台灣的主權。

了解美國的政策原則,才能在務實中謀求我們的國家利益。三個多月前,我向美方首度提起有關「凍結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第二憲法」的想法。這個構想主要是來自「凍結」國統會。陳總統拋出廢除國統會後,我曾向陳總統轉達美方希望以「凍結」國統會為佳,但是總統決定使用「終止」,後來也取得美方諒解。

不過,美方對於台灣要制定新憲卻有很大疑慮,主要是「主權」宣示若放入新憲法,等於實質「台灣獨立」,這將牴觸美國的台海政策三大原則。我向他們說明,也在此向國人說明,為什麼我會主張「凍結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第二憲法」?

第一、因為目前台灣的國名與中華民國憲法,都是在中國大陸所訂定。一九四七年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時,是以整個中國的幅員面積與人口做設計,二次戰後國民黨撤退來台才拿到台灣實施至今。這部憲法並不是針對台灣的土地面積與人民所設計,也沒有經由全體台灣人民同意。

不涉主權 只是管轄權

「凍結中華民國憲法」的意義,就是不廢除原憲法,等到以後政府的有效治理擴及整個中國時,再予以解凍實施。目前這部憲法,已經完全不適合台灣的政治現實,也是政治亂象的源頭。我們需要一部讓政治體制正常運作的新憲法,所以必須制定中華民國第二憲法,有效治理台灣。這部憲法不涉及主權(sovereignty),只是管轄權(jurisdiction)。

「第二憲法」不是修憲,也不全然是制憲。修憲是在原憲法上做條文修正,憲法法統精神與治理幅員都在;制憲是必須廢除原憲法,另訂新憲,恐怕引起國內外太大反彈而窒礙難行。「凍結」就是在兩者之間尋求平衡點,類似德國戰後的基本法,但憲法位階又高於基本法。而且「凍結」不牴觸「四不」,美國有關人士表示,美國政府沒有理由反對。

第二、憲法的基本精神是「主權在民」。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時,完全沒有經過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同意,不能反映人民與政府之間權利義務的契約關係。為了落實「主權在民」的精神,我們必須產生一部新憲法,並由全體台灣人民公投通過,才能反映真正的民意與政治現實。

第三、新憲法的具體內容。個人主張總統制與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因為台灣仍然是認同錯亂的危機國家,總統制有利於凝聚全民的國家意識,讓台灣的主權更加鞏固。只要是經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公投通過,具備正當程序(due process)產生的新憲法,就是全民共識,我完全接受。

除了闡述「凍結」的構想,我也告訴美方,如果你們繼續打壓台灣推動國家正常化的某些務實計畫;如果你們不能給台灣人民對未來有個希望和夢想,有一天台灣人真的放棄希望,轉而支持主張「終極統一」的馬英九和國民黨,未來台灣被中國併吞,成為中國的一部分,這是你們所樂見的嗎?這符合美國在西太平洋的國家利益?美方對於這樣的說法能夠理解,甚至問我:「你們國內有針對你的第二憲法構想進行討論嗎?」

全民公投 通過新憲法

美國是一個民主國家,他們非常理解民意的重要,十分關切推動新憲法的過程。所以,台灣人民必須展現強大的集體意志,全民公投通過「新憲法」。我相信,美國最終也會接受這個台灣的民主新現實。這就是民主的真正意涵 — 主權在民。

至於國家正常化的另一大阻礙,則來自中國。中共當局目前仍寄望國民黨在二○○八取得政權,有利於統一大業,但若本土政權繼續執政,我認為他們一定會和民進黨政府展開接觸。不過,對於第二憲法我們不必期待中國會接受;但是他們也不可能為此發動戰爭。主要是胡錦濤政權目前最大的使命,是讓中國成為成熟的近代國家,台海發生戰爭將使一切變成泡影。

我相信,不分藍綠的廣大台灣人民,都在這個美麗的國家共同生活,政客有他們的利害算計,我們只希望擁有一個完整的正常國家。制定一部真正屬於台灣人民的新憲法,需要所有台灣人民攜手合作,共同努力完成。「凍結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第二憲法」,只是讓我們跨出第一步。有第一步才有第二步。

為了擁有一個完整的正常國家,我們必須對必要的民主工程,有勢在必行的意志與決心,再大的困難,我們都必須想辦法去克服。人,因為有夢想而偉大。這是我們台灣人民最偉大的夢想,我們一定要勇敢、堅定地去實現!(作者為前總統府資政)

 

民進黨:國共農業論壇 掏空台灣農技

 

2006.10.22【自由時報】

〔記者蘇永耀/台北報導〕「國共農業合作論壇」提出所謂二十項對台措施,民進黨評估指出,國民黨正加強對台灣農業基層的宣傳,但這分明是中國主導、國民黨當附庸,基調就是在幫助建設中國農村,企圖「吸淨」台灣資源,這是最大的迷思。

民進黨強調,台灣當前首要重點應擺在防堵台灣農業技術的外流,儘速訂定「台灣農業技術保護法」等相關法令。

民進黨指出,第三次國共論壇設定的主軸是在對台農資企業的「招商引資」。國共代表於會中大力鼓吹兩岸農業優勢互補、創造雙贏的遠景,吸引台灣農資企業及農民到中國投資興利,其目的是企圖掏空台灣農業的資金、技術以及人才。

民進黨並說,從中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公開批評「由於台灣不合理限制,農業高新技術得不到充分的交流」中,正可以印證中國對台灣高新農業技術的覬覦。這與當初高科技資訊產業也是打著「創造雙贏」口號,結果是中國成為世界最大的資訊硬體製造國,取代台灣的外銷市場。

對於國共論壇結論,民進黨總評說,在明知「國共論壇」對增進台灣農民利益有限的情形下,國民黨還出錢出力配合中國對台灣農資企業的「招商引資」,聯手掏空台灣農業根基,證明「國共論壇」只是個政治統戰的「對付台灣論壇」,完全置台灣農民利益於不顧。

 

蘇揆指示獎勵農技 設立專區

 

2006.10.22【自由時報】


行政院長蘇貞昌(左)昨在屏東為曾獲神農獎的花農楊添得(右)的冬季玫瑰開園,同時指示農委會積極輔導農民提升技術,以面對國際競爭。(記者侯千絹攝)

〔記者侯千絹/屏東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在屏東的花果之旅時表示,台灣農業面對國際競爭,農民一流的技術是決勝關鍵,他當場指示農委會主委蘇嘉全,針對技術一流的農民提供獎金,設立專區,爭取國際比賽或觀摩會,提升農民競爭力。

屏東縣九如鄉生產的冬季玫瑰已進入產期,蘇揆昨天走訪曾獲神農獎的玫瑰花農楊添得,親手剪了一朵玫瑰,為屏東的冬季玫瑰開園,屏東冬季玫瑰品質,在國內首屈一指,每年十一月到隔年四月是冬季玫瑰產期,現種值面積約七公頃,尤以情人節達到生產高峰,因品質一流,現已供外銷。

蘇貞昌鼓勵花農以「情人節玫瑰在九如」打響知名度。

除採花外,屏東蕉農則反映香蕉價格滑落問題,蘇揆表示,他已要求台糖董事長余政憲,日後釋出台糖土地,需針對全國生產地區做好土地控管,以免出現釋出的台糖地大量栽種香蕉,產銷失調,出現「自己打死自己」的情況。

蘇揆表示,這次中國大閘蟹未獲有效管制,問題蟹流入台灣,已要求衛生署等相關單位,做好外國農產品進入台灣的把關作業,日後就算是一顆蘋果進入台灣都要有嚴格把關。

 

倒扁有特權? 警方上門就訊

 

2006.10.22【自由時報】

警:可就近提供資料

〔記者王述宏、蘇永耀/台北報導〕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偵辦國慶日當天「天下圍攻」活動,昨天派員至倒扁總部偵訊施明德等八人,由於警方上門約談,有別於廿日橘營立委被傳喚到分局的方式,外界因此質疑倒扁總部享有特權。施明德解釋,地點是由警方決定,中正一分局則稱,警方考量須倒扁總部提供相關資料,為避免往來費時,才決定前往倒扁總部「就訊」。至於資料內容為何?警方表示案件仍在偵查期間,不便公開。

昨天的偵訊,簡錫、王麗萍因故未到,將擇期再訊,其餘張富忠、范可欽、劉坤鱧、盛治仁、魏千峰等均聲稱當天群眾乃自發性前往參加慶典,而非受他們動員,故並無違法;施明德更公開表示,活動由他發起,一切法律責任他一人承擔。

警方預計分四天約談十五位相關人員,昨日約談施明德等人;今天將再約談副總指揮羅淑蕾、姚立明等,其餘將於二十六日及二十七日約談。

警方偵訊方向,主要係針對本月七、八、九日施明德等人舉行記者會煽動民眾參與「天下圍攻」活動,以及活動當天施明德等人涉嫌違反集會遊行法的行為部分。施明德在約談前神情自若表示,這是預料中的事。

但在結束後步出總部時則略顯疲態,不願多談內容與細節。

施否認號召群眾圍攻

據了解,施承認「天下圍攻」活動係由他發起,但否認號召群眾聚集,參與的民眾都是自發性前往,施並引用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三款「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無須申請許可」,認為國家慶典人民可自由參加,故並不違法。

警方問施,國慶典禮後是否率群眾遊行、靜坐,施明德稱這只是慶典活動的延續,他是和群眾走在一起,並不是他帶頭。至於是否看見警方舉牌警告,施明德說,他的周圍都是人群,所以只看見一次,施明德認為,訊問他警方在場作為的問題並沒意義,故之後有關警方作為的問題,他都拒絕回答。

范可欽、盛治仁、魏千峰三人表示「天下圍攻」時,他們並未到場,張富忠對問題幾乎都拒答,劉坤鱧則表示,他是在場協助警方維持秩序。

 

就訊禮遇 令人不解

 

2006.10.22【自由時報】

記者楊國文/特稿

「立委能,施明德不能」?同樣是違反集遊法被約談,中正一分局日前約談立委劉文雄、陳朝容到分局偵訊,何以警方昨日只能親自到倒扁總部就訊施明德等人?令人百思不解。

司法人員執法,有其整體考量,但執法首重一致、公平性,昨天警方的動作,已引起部份官警私下抱怨作法欠當,警方不僅需對外界釋疑為何對施「大開方便之門」,可預見的後遺症,很可能是若民眾均要求比照施明德享有的「就訊」禮遇,警方如何因應?

從過去案例看,「就訊」的偵查方式,通常是禮遇當事人的身分特殊、安全考量才為之,特別是有無「必要性」占舉足輕重因素,因此,司法實務上,檢警就訊當事人案例不多,通常是針對重大司法案件,對象為第一家庭或現任高層官員。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就訊證人」規定,凡是證人有無法親自出庭應訊的理由,檢方審酌後認為合情、合理,均可選擇「適當處所」就地訊問,並不限證人住所;實務上,就訊不限證人,被告對象也適用。

因偵查沒有形式限制,就訊的偵查處所可視偵查需要、環境而定,故SOGO案中,檢察官尊重第一夫人吳淑珍身分特殊,以及考量其病情等緣故,選在台大醫院就訊她,屬適當的場所。

九十二年三月中旬,當時偵查興票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林邦樑為查明李前總統有無授權宋楚瑜開立「秘書長專戶」,前往鴻禧山莊就訊李前總統,為就訊的知名案例之一。

但同樣是興票案,檢方就訊被告宋楚瑜卻引發極大爭議。八十九年總統大選後,承辦此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洪泰文於四月二十七日赴宋楚瑜辦公室就訊宋;不過,由於宋是他字案被告,當時未傳出身體不適或其它特殊情況,也非現職高官,北檢移樽就教,大多數法界並不認同。

就訊或傳訊,何者適當,雖無具體標準,但仍有脈絡可循。

偵辦頭目津貼案的花檢檢察官李子春,堅持以證人身分傳訊陳總統到花蓮出庭作證,法界人士一面倒認為,基於尊重總統及考量安全、「訴訟經濟」等因素,若檢方赴玉山官邸或囑託北檢就近「就訊」總統,應較為適當,李子春作法並不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