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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9自由時報 編採操弄 媒體審判 ■ 明燈 台灣在「藍大於綠」的媒體環境中,馬英九的「無罪推定」,早已響徹雲霄,且有大律師、立委、名嘴等不斷從去年在媒體上發表「讜言宏論」,並自今年二月十三日開始,就已展開舖天蓋地的3D攻勢,像侯寬仁檢察官偵結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的貪污罪起訴後,便已被罵得「狗血淋頭」,變成「不仁不義」的東西,而每逢開庭如四月三日、四月十七日、五月八日、五月二十二日、六月五日、七月三日、七月十日等日子,只要仔細翻翻報紙或電視錄影,有那一天,不是「轟轟烈烈」的報導和評論,均充滿「主觀建構」編寫的氛圍。 其實,自五月二十二日辯方就已發動攻勢,要求合議庭准前行政院副主計長張哲琛在內十四名證人出庭作證,便已使「實質補貼」成了關鍵的「心證」;到了七月十九日再掀高潮,聯合報、中國時報更動用重要版面作大篇幅報導,檢方光碟訊問筆錄的內容,引發「筆錄製作不實」的爭議,檢辯庭外互嗆,反易予人「不實」的疑慮。 妙的是,在二十三日當庭勘驗光碟後,社會應可知「光碟的真相」為何,但審判長卻諭知在判決書中會交代,果其不然,八月十四日的宣判中,就將此光碟筆錄認定檢方有「假設性發問情況,內容也與吳麗洳原意有出入、不具證據能力」,並狠狠修理檢方一番,洵屬罕見。換言之,之後的七月二十四日所提示的相關證卷,不過是「聊備一格」,而三十一日台北地方法院辯論終結時,媒體又大肆炒作一番,將司法案件扭曲為「泛政治化」的議題,故其審判結果如何,反而是「瞎子吃湯圓,心裡有數」。 由此可見,台灣的民主政治,早已具媒體戰爭的屬性,亦儼然成為超越政治或黨派,乃至司法、行政、立法之上的「第四霸權」。所謂「知的權利」,全視其如何「餵食」閱聽大眾,使「只問立場」的現象日益顯著,致搞成對立,自然無「是非」可言。 不僅政治如此,司法也莫不受其編採操弄的「民意、輿論」影響,像「高雄市長敗訴」的案例,亦復如是,那麼吾人所追求的司法獨立,所期盼的公正、公道和公義,在烏龍新聞(http://www.bdf.org.tw/fame/epaper.php)不斷,新聞裁判火上加油時,豈不成了天何言哉! 如何因應媒體的惡質化挑戰,恐怕才是當前最迫切的課題和要務吧!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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