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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2自由時報 「他,馬的」司法轉彎 起訴前台北市長馬英九詐領「特別費」的檢察官侯寬仁,公開質疑「司法碰到馬英九會轉彎」。老實說,這並非「發人之所未發」,而是言而有徵的描述;只是話出於檢察官之口,可見司法的窳敗已到了「內爆」的臨界點。 重點是,司法不只遇馬轉彎,而是遇藍就轉彎;馬英九案是一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所謂「中正紀念堂」的匾額之爭,又是一例。 「中正紀念堂」經過文建會檢定,改隸中央,並易名為「台灣民主紀念園區」,且定為國定古蹟,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程序已然完備;「中正紀念堂」已然不存,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還要以「中正紀念堂」之匾額聲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應駁回而不駁回,這是司法轉彎之一。 行政法院既然受理,認定文化局依法不能提出假處分,就此結案就算了。有趣的是,為什麼節外生枝的還在裁定書中「轉」一個「彎」,刻意指出〈文資法〉漏列國家古蹟是否優於地方政府所定古蹟的規定,從而讓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有「逮捕破壞古蹟現行犯的公權力」? 依《中國時報》的報導,這是行政法院「指點」文化局云云,可見這個「彎」的亂「轉」,是別有用意。 問題是,〈文資法〉第五條明文規定「文化資產跨越二以上…轄區」,「必要時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第十四條規定,古蹟由「直轄市…定者,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請問,這不是明示文建會高於台北市府是什麼?中央主管可以協調文化資產的跨區爭議,又可「備查」,在「證據法則上」,國定古蹟優於市定古蹟,完全合乎「法律的推定與事實的推定」。行政法庭不只亂轉彎,還閉著眼睛唯藍是尚。 老實說,「中正廟」不是古蹟,不過二十七年而已。北市府為什麼敢顢頇定為「古蹟」?不過是要維護全世界一百位獨裁者名列第四的蔣介石「陵寢」。中央之所以將之定為「國定古蹟」,是借力使力,目的是取消獨裁者的「法統」標誌。所以「中正廟」之爭,是民主與獨裁之爭、是台灣與中國之爭、是民治與黨國之爭。台北市即使可以贏得一時,絕贏不了永久,行政法庭即使可以瞎轉,最後絕對會回歸到正確的歷史一邊。 這才是是非正義的核心意義。(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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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2自由時報 壞消息生產線 ■ 賴靜嫻 現在打開電視翻開報紙,最常看到的就是景氣差三個字!因為台灣景氣差,所以將會開放國人遠渡重洋要到韓國去當台勞!因為台灣景氣差,所以有人會到垃圾堆裡撿麵包店丟掉的麵包!因為台灣景氣差,所以當高學歷的三個兒子沒工作,只好委屈老母親去市場撿爛魚爛蝦來度三餐! 但是,沒多久,就會有報導指出,原來赴韓當台勞的消息只是個謠言!而到街上撿麵包的人也早就撿了好幾年了!去市場撿拾魚蝦的老母親十多年來就是這樣養活他的三個兒子,並供他們讀到高等學府;而這三位都曾有正當工作,只是目前正在追尋更高待遇的機會罷了!然後呢?再來呢? 再來沒有了!沒有後續的報導,沒有深入的剖析。只有更多未經查證,以標題殺人的新新聞而已!所以我們每天看新聞都會蹙眉嘆息:台灣貧窮與苦難正與日俱增! 但有誰知道,這些貧窮與苦難絕大部分是一些媒體為了自己設定的目標而量產出來的呢? 與其看了這些報導讓自己心情不好,不如關掉電視,到公園走走,問候一下你的鄰居,都會讓自己的心情變得比較好!(作者為寶島新聲廣播電台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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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2自由時報 台灣賄選,中國買單 中國對台灣統戰工作,竟然已做到台灣的基層樁腳,透過特定政治陣營候選人安排,訪問中國,食宿全由中國國台辦方面買單,這不但是介入台灣選舉,根本形同變相幫助特定陣營賄選! 俗云,「吃人嘴軟,拿人手短」,這些地方上有一定影響力的人士,經由傾統陣營候選人安排訪中,享受招待,吃香喝辣,盡興遊玩,回台灣後,好賣力為統派陣營候選人拉票,還能持守台灣優先立場者,恐怕很少。 這種「交流為名,統戰為實」的模式,到了選舉的敏感時刻,就很容易質變為「名為補貼,變相賄選」,甚至成了一種「境外賄選」的新模式,而且在中國進行,不容易被檢警調查到期約賄選的確實證據。 這樣「神不知、鬼才覺」的完成中國之旅,台灣方面安排出遊的特定政治陣營候選人,樂得抱選票,中國方面也樂得既拉攏了台灣的選民,「傾統」的候選人當選後,更會往中國靠攏,屆時,如統派陣營選舉大勝,簡直可以合辦「兩岸慶功宴」! 花蓮地檢署與刑警大隊、調查站、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聯手偵辦一件立委涉及賄選疑案時,發現此一疑似「境外賄選」現象,正全力調查中,值得肯定。不過,這恐怕只是冰山一角,底下還潛藏著大冰山,仍待檢警調全面查個水落石出,以有效防止「外國勢力」介入台灣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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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2自由時報 景美看守所 記錄血淚人權史
世界人權日正式開園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台灣過去長達三十八年戒嚴統治期間,約有十三萬人、包括雷震等知名人士曾繫獄於該地的「國防部軍法局景美軍事看守所」,已於十一月間由陳水扁總統正式命名為「台灣人權景美園區」,陳總統並將於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當天主持開園。 黨政大老說,「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在陳總統的任內完成,是台灣「人權立國」政策當中極為重要的一環,堅定象徵台灣珍惜人權、鞏固民主、捍衛人權。 政府相關部門是從二○○一年十二月開始調查國防部景美軍事看守所整修現況,並評估保存的可行性;而後學術機構、人權組織、社會團體也接續投入推動。歷經近六年的努力,在今年十月,園區經公開徵選,由「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取得公辦民營經營權。十一月間由陳總統命名為「台灣人權景美園區」,陳總統將於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主持開園。 一九四九年蔣介石下令台灣戒嚴,蔣經國於一九八七年解除,長達三十八年,是全球實施時間最長的戒嚴令。據官方保守估計,三十八年戒嚴期間,有二萬九千個政治案件,十四萬人受難、三千到四千人被處以死刑,其中有三分之二是台灣人、一部分是外省人,約有十三萬受難者曾在景美看守所坐過苦牢。 呂秀蓮等人倡議保留 倡議保存景美軍事看守所的是副總統呂秀蓮等。曾因「美麗島事件」在景美軍事看守所坐牢的呂秀蓮,於二○○一年榮獲「世界和平獎」之後,與前來台灣為她授獎的世界和平理事團一起到景美軍事看守所押房,回憶當年坐牢的情景。 在那次參訪中,她赫然發現國防部將拆除並重建囚室及軍事法庭等,立即呈報陳總統,建議保存這血淚記錄台灣民主化的歷史之地,讓後代子孫深切了解白色恐怖的悲慘、陰暗。此議獲得陳總統支持,並在各方努力下促成紀念園區的完成。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籌設大事紀
製表:記者范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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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2自由時報 一個囚區 兩個世界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即將開園,將展示的各建築物內容包括:仁愛樓、展演廳、軍情局看守所、軍事法庭、第一法庭、汪希苓特區等。尤其是汪希苓特區,可以做為強烈的對比。 「仁愛樓」是戒嚴時期警總軍法處的看守所。「軍情局看守所」是軍情局的小型看守所,有四間押房。軍情局前身為保密局,之前為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簡稱「軍統」,與簡稱「中統」的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是國民黨政權早期的兩大特務體系。 「軍事法庭」又稱「小法庭」,是警總軍法處遷入時所興建,由軍法處所屬工程隊施工,工程隊成員均為政治犯。興建軍事法庭的工程經費,則是由沒收政治犯的財產、分配密告及辦案獎金後累積而來。軍事法庭內隔有三間法庭,開庭都是不對外公開的秘密審判,政治犯遭逮捕後,經警總保安處、調查局或憲警單位刑求逼供後送來此地審判。 「第一法庭」曾於一九七九年審理余登發、余瑞言父子的「匪諜冤案」(吳泰安匪諜案),前高雄縣長余登發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余瑞言則判有期徒刑二年;一九八○年撼動獨裁統治,扭轉台灣民主進程的「美麗島大審」在此登場。 「汪希苓特區」所囚禁的對象,是因「江南案」被判刑的軍事情報局長汪希苓及副局長胡儀敏。這座特區房舍四周以高牆與園區作為區隔,內部設備完善,有客廳、廚房、臥室及高級的衛浴設備,屋外有小庭院,門口還設有傳達室。 汪希苓被判無期徒刑,蔣經國下令增建此一特區,汪在特區期間,其妻常前來探視,可自由進出。三年後,汪以心律不整及憂鬱症為由,改「監禁」於陽明山的情報學校。這座因「江南案」而蓋的特別囚禁區,其後再也沒有關押過其他人犯,成為名副其實的「特區」。(記者范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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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2自由時報 台灣賄選,中國買單 中國對台灣統戰工作,竟然已做到台灣的基層樁腳,透過特定政治陣營候選人安排,訪問中國,食宿全由中國國台辦方面買單,這不但是介入台灣選舉,根本形同變相幫助特定陣營賄選! 俗云,「吃人嘴軟,拿人手短」,這些地方上有一定影響力的人士,經由傾統陣營候選人安排訪中,享受招待,吃香喝辣,盡興遊玩,回台灣後,好賣力為統派陣營候選人拉票,還能持守台灣優先立場者,恐怕很少。 這種「交流為名,統戰為實」的模式,到了選舉的敏感時刻,就很容易質變為「名為補貼,變相賄選」,甚至成了一種「境外賄選」的新模式,而且在中國進行,不容易被檢警調查到期約賄選的確實證據。 這樣「神不知、鬼才覺」的完成中國之旅,台灣方面安排出遊的特定政治陣營候選人,樂得抱選票,中國方面也樂得既拉攏了台灣的選民,「傾統」的候選人當選後,更會往中國靠攏,屆時,如統派陣營選舉大勝,簡直可以合辦「兩岸慶功宴」! 花蓮地檢署與刑警大隊、調查站、中部打擊犯罪中心,聯手偵辦一件立委涉及賄選疑案時,發現此一疑似「境外賄選」現象,正全力調查中,值得肯定。不過,這恐怕只是冰山一角,底下還潛藏著大冰山,仍待檢警調全面查個水落石出,以有效防止「外國勢力」介入台灣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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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2自由時報 台灣民主前輩 成郵票主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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