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0自由時報  美日按捺指紋 我可仿
上一頁 向上 下一頁

2008.04.20自由時報  

我國大幅開放中國觀光客來台已屬勢在必行,但依照過去經驗,有人一到台灣國際機場便大演失蹤記,假如只是想要來台非法打工或從事賣淫還算事小,若是要模仿「大圈仔」來台當殺手、犯案,甚至要從事恐怖活動,勢必將衝擊我國家安全,政府不得不防。

根據警政署統計,中國人士在台的犯罪行為,多屬觸犯妨害風化或偷渡、非法打工等輕罪,故意殺人或強盜等重大刑案較少見,而來台後落跑的中國觀光客,也以非法打工、賣淫最多,但近來中國人士在台犯案卻有惡質化的情形。之前台北縣電玩大亨之子一億港幣綁票案,負責看管肉票的共犯就是中國籍男子,益發凸顯這個問題。

來台的中國觀光客,有部份也似乎別有所圖,例如警方發現,有中國觀光團來台後,不只是單純觀光,還會變相從事調查,甚至還有到澎湖觀光,再趁機拍攝電影短片。更令人憂心的是,曾有導遊帶中國觀光客到花蓮七星潭旅遊時,團員窺視空軍戰機起落情形,警方擔心有軍情外洩的可能。

若要降低中國觀光客大舉來台可能對我國治安形成威脅,可考慮比照美國,對入境的中國觀光客留取指紋,以便日後管理。

事實上,這項作法日本於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已開始在做,凡是年滿十六歲的外國旅客辦理入境手續時,都會被要求按捺指紋,並拍下臉部照片。由於有前例可循,若我國也實施,並不會顯得過於唐突,也不致招致侵害人權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