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1自由時報   最高的道德標準 最高的社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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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1自由時報   

我的老師曾做過一個比喻:大學保護言論的多元性就像教堂保護被社會追緝的政治犯一樣。警察不可以進入教堂搜人,教堂是獨立於世俗價值的庇護所。大學是多元思想的庇護所,沒有人可以使用現行社會的標準與價值去限制保有社會「各種發展的可能性」養殖場。誰知道未來百年的社會價值與思想會如何遷移?沒有大學養育與改變各種可能性,社會只好在單一價值走不下去的情況下死去。

然而在道德方面卻有另一種對於大學的想像似乎跟這個觀念是衝突的。

從小就學到「為人師表」四個字在儒家思想是多沈重的責任。國文老師也曾說:「做老師的教不好,要下十九層地獄!」身教、言教對學生的影響力讓老師被期許要守護道德的最高標準,這樣才能夠讓學生,如果不是已經達到這個標準,至少還是朝著這個高標準前進。所以老師要嚴守紀律,樹立良好典範。

這兩個對於大學教授的觀念衝突嗎?

表面上看似衝突,但是事實上,真正不能相容的並不是老師的社會意義,而是對於「高道德」的判斷,兩者背後的想法迥異極大。

對於「莊國榮不要讓全國學生受傷」的曾志朗而言,現行社會道德標準等於老師的高道德標準。也就是所謂的不嫖不賭不煙不酒不作怪;所謂坐要有坐相、站要有站相,腰桿要挺直,踏步要確實;所謂的不雄辯不驕傲不張狂不淫亂不骯髒、頭髮不染不燙不捲不亂不怪不光不長,這聽起來就很道德吧?作清清白白的好學生,堂堂正正的中國人,這豈不美哉?

然而就西方對通才教育(Liberal Education)的概念,所謂的大學教育要培育的是一個能夠做為自己做理性決定和批判性思考的人。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如果要為人師表,要以身作則,反而要越是批判性,帶給學生自由的思考能力。

台灣大部分的師長價值,是血淋淋的社會控制。曾老師這位前教育部長言下之意,大學教育的本質是實施巴夫洛夫的古典制約,調教聽話的下一代,而不在培育有想法有意見的學生。
(作者邱千蕙 為台灣大學心理學研究所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