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9自由時報   給我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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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9自由時報   

我從五十歲以後就沒有工作機會了,找頭路到處碰壁、最後乾脆不找了去當「志工」服務社會。身邊有些積蓄省吃儉用還可過日子。不知情的人對我說:「哇!你真有福氣,退休了來當志工又可服務人群,真好。」聽了只能苦笑以對,我不是領了退休金的退休人士而是非自願性的失業者,少許的積蓄有用盡的一天。

幾個月前因母親摔斷了腿、手術後家裡無法照料,送進了「護理之家」,每個月三萬元的費用成了一筆沉重的負擔,我必須去找一份工作來補貼。但是兩個多月過去了,一樣到處碰壁,連當大樓管理員都被嫌老。我當面請教一位面談主管:「像這種只是把貨品排列上架的補貨理貨員,我也做得來,電腦也會,身心健全,跟年輕人差別在哪裡?」他們回答:「抱歉,公司就是這樣規定。」我再問:「你們在求才網站上面不是都註明『依據就業服務法,取消限制』嗎?」他說:「依照規定我們必須這麼聲明,但私下年齡還是有限制。」

現在各界討論失業率只看到大學畢業生這一塊,中高年齡層無工作機會、發不出聲音、被視為理所當然。請各企業主、雇主,回頭看看我們,我們還有價值。

(作者Hutagi 為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