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5自由時報
〔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由於馬總統強勢認為立院監督兩岸事務若處理不慎,有侵犯總統職權之虞,立院成立兩岸事務小組及兩岸簽訂協議處理法制化等訴求,都已遭府院打了回票,行政部門提出兩岸協議處理條例草案送立院審議的時程已是「遙遙無期」。
據指出,府院部門不樂見國會在兩岸事務監督扮演「積極性角色」,馬總統在內的行政體系認為,憲法賦予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的職權,若讓立院成立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再另訂兩岸協議處理條例草案的話,總統職權有遭侵犯之虞,故決定踩煞車。
雖然立法院長王金平積極主張,但馬英九扮演「攔截者」角色,上週一立院原排定協商成立兩岸事務小組事宜,馬在協商前三天致電王希望緩一緩,俟執政黨內部研擬出「務實可行」的方案後,立院再啟動相關監督機制,導致該次朝野協商臨時喊停。
之後上週的五人小組決議,將立院成立兩岸事務小組與兩岸簽訂協議處理條例草案等議題交陸委會「研議」,據了解,行政部門已有初步報告,認為可依現有兩岸條例機制處理,馬總統也傾向不必再特別立法。
立院朝野黨團前天協商兩岸議題,也透露出國會監督兩岸事務力道大打折扣的跡象。
以立院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成立事宜為例,民進黨團主張儘速成立,但國民黨團反對,最後採納折衷版,透過協商結論形式,強調必要時由立院院長邀請陸委會主委及海基會董事長赴立院黨團協商會議專案說明;在野黨團認為有必要前往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時,內政委員會召委應加以配合。
立院人士不諱言,依上述協商結論,幾已宣告立院兩岸事務因應對策小組「不必組了」。
至於兩岸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問題,朝野協商也低調做出「有關『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條例草案』」請行政院儘速加以研議;相關人士強調,府院的立場很清楚,除非有特殊變化,否則行政院不會主動提案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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