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0自由時報   馬政府為何要將賺錢與工作機會讓給中國
上一頁 向上 下一頁

20081020自由時報   

馬政府向中國傾斜已經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罔顧台灣人民權益的地步。民進黨立院黨團日前指控,公共工程委員會近日正悄悄地修正行政命令,「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增列之第七條修正條文指出,「大陸地區廠商依我國法令得參與之採購,準用本辦法之規定。」亦即中國廠商來台承包公共建設的規定從禁止朝向鬆綁,未來中國廠商不但可據以承包我政府工程,甚至可能低價和台灣廠商搶標,嚴重損及台灣廠商與勞工權益,其低劣品質更會危及台灣工程安全及人民生命。

更嚴重的是,此一政策走向係馬政府繼開放中國學生來台、承認中國學歷、變相開放中國漁工上岸工作後,又一樁以修正行政命令逃避監督的方式,「悄悄」剝奪台灣民眾權益的手法,將對台灣帶來負面衝擊。

馬政府的兩岸政策,唯一的藥方就是仰賴中國,因此開放中國觀光客與中資來台,縱然成效不彰,但國人尚可以最善意的想像,認為此一開放方向的動機至少是希望引進中國的消費與資金。但馬政府最近一連串的作為,卻是反向操作,如承認中國學歷、變相開放中國漁工上岸工作,以及中國廠商來台承包工程等,其實只會造成中國人大舉入侵台灣的就業市場,壓縮與排擠國人原已稀少的工作機會,使低迷的景氣更加雪上加霜。

此種開放中國廠商承包台灣工程的政策規劃一旦曝光,馬政府照例否認,辯稱目前不會開放,而當初提案是要將兩岸往來密切的貿易關係納入規範,將可能發生的情況納入管理辦法中,並非替中國廠商登台開一條捷徑。但國人皆知,馬政府的中國政策是以溫水煮青蛙的方式,逐步加溫,等民眾驚覺不對時,政策早已拍板定案,甚至貫徹實施了。

其實,在馬上任後即已規劃中資參與其所謂愛台十二項建設,顯見引進中資或中國營建商參與並投標台灣的公共工程,乃是其一貫不變的政策思維。然則吾人要問的是,當前台灣百業蕭條,企業關廠每月遞增,八月份關廠總計七千多家,是七月份關廠家數的兩倍,而失業率更攀升至四點一四%,全國失業勞工超過四十五萬人。任何國家在此艱困情況下,公共工程的招標自然是以國內廠商為主。

馬政府此際若真推出「愛台十二項建設」,其中之商機自能挹注國內企業,何以將賺錢與工作機會往外推,硬是有意修訂法規,讓中國廠商有承包的權利與機會?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一般國家推動重大建設,除非像高鐵此種本國廠商並未具有的技術,才不得不召開國際標,但仍會藉著龐大商機換取對方的技術轉移,以便本國廠商未來有能力承包相同的標案。換言之,重大商機皆以本國廠商的參與為主要考量。惟檢視愛台十二項建設,顯然並無台灣廠商無法完成的技術門檻,實在沒有道理讓中國廠商分一杯羹。特別是總經費高達三兆九千億元的愛台十二項建設,對於陷在低迷景氣的國內廠商,無異是活命的大補丸,馬政府卻要將之輕易送給台灣的唯一敵國,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馬政府將愛台十二項建設列為重要政見,事實上,其上台以來的主要開放措施,例如︰開放直航包機與陸客來台、開放中資進入台灣生產事業與房地產、開放陸生來台就讀、承認中國學歷與文憑、鬆綁半導體產業投資中國限制、提高企業投資中國上限至淨值六十%、開放陸客金馬落地簽證、建造金嶝大橋連接金門至廈門等,被不少國人視為賣台的政策。馬政府之中國政策究係愛台或賣台,乃屬歷史的大是大非,必須檢視彼等對台灣主權與利益之利弊,始可得到正確的評價。於今觀之,這些實施或規劃中政策之效應雖尚未完全顯現,但未來必將帶給台灣一場大災難,顯然毋庸置疑。